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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NGO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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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1-9-2011 10:25:1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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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NGO使用专项捐款试运营至少2年
2。NGO不得干涉论坛言论自由尺度。
3。独立监督部门,有权启动全民公决解散NGO,紧急时刻有权暂停NGO等待全民公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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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1-9-2011 11:11:45 | 只看该作者
第三条是不成的,FreeOZ从来也没有过这种机制。要成立NGO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因为现在网上投票无法完全保证投票者身份的真实和唯一。而且网友投票没有法律效力。

而NGO是实名制的,NGO的会员大会表决结果受澳洲法律的保护。NGO成立后,需要考虑的是如何让普通网友加入NGO,而不是在NGO之外再搞一套决策体系。如果那样,成立NGO也就没意义了。

原帖由 Samantabhadra 于 21-9-2011 10:25 发表
1。NGO使用专项捐款试运营至少2年
2。NGO不得干涉论坛言论自由尺度。
3。独立监督部门,有权启动全民公决解散NGO,紧急时刻有权暂停NGO等待全民公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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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楼主| 发表于 21-9-2011 11:26:2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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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另搞一套系统,就完全是监督,给群众推翻政府的权力。
原帖由 青山 于 21-9-2011 11:11 发表
第三条是不成的,FreeOZ从来也没有过这种机制。要成立NGO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因为现在网上投票无法完全保证投票者身份的真实和唯一。而且网友投票没有法律效力。

而NGO是实名制的,NGO的会员大会表决结果受澳洲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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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主| 发表于 21-9-2011 11:35:2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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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就分大小NGO,小NGO管理,大NGO监督?反正需要推翻政府的能力和权力。
原帖由 青山 于 21-9-2011 11:11 发表
第三条是不成的,FreeOZ从来也没有过这种机制。要成立NGO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因为现在网上投票无法完全保证投票者身份的真实和唯一。而且网友投票没有法律效力。

而NGO是实名制的,NGO的会员大会表决结果受澳洲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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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1-9-2011 11:42:20 | 只看该作者
要想参与决策,就实名加入NGO。这才是受法律保护的,监督和参与决策的机制。

原帖由 Samantabhadra 于 21-9-2011 11:26 发表
不是另搞一套系统,就完全是监督,给群众推翻政府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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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主| 发表于 21-9-2011 11:48:0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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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决策就是没有决策。要允许小部分人专政,给民众推翻专政的权力和能力。
原帖由 青山 于 21-9-2011 11:42 发表
要想参与决策,就实名加入NGO。这才是受法律保护的,监督和参与决策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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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1-9-2011 11:59:15 | 只看该作者
没看懂你想说什么。你这种概念性的(而且好像还挺混乱)说法,无法指导具体的工作。

FreeOZ的组织是建立在一个契约之上的。这个契约就是组织章程。(这个话的来源,是州政府网站上,有关组织注册的说明)

加入NGO的人,等于签署一个契约,承担章程规定的责任,同时享有章程规定的权利。没签署这个契约,就不会享有权力。

现在FreeOZ也是这样。现在这个契约就是《FreeOZ基本法》你所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都来自《FreeOZ基本法》。

然而,《FreeOZ基本法》现在只是一份君子协定,依靠域名管理员和技术员的良心来遵守。

为了FreeOZ的长期发展,我们有必要把《FreeOZ基本法》转化成为受法律保护的《组织章程》。

至于你现在说的,完全没有规则,法律,程序做保障。


原帖由 Samantabhadra 于 21-9-2011 11:48 发表
全民决策就是没有决策。要允许小部分人专政,给民众推翻专政的权力和能力。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20 收起 理由
Ray和Wendy + 20 你太有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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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楼主| 发表于 21-9-2011 12:07:3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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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这个取决于:
1。多少人愿意实名加入
2。你如何保障不愿加入者的权利(完全剥夺?有些人可能不方便实名加入)
3。你打算要多少人参与决策?
4。你觉得多少可能freeoz的问题会变成法律诉讼?

原帖由 青山 于 21-9-2011 11:59 发表
没看懂你想说什么。你这种概念性的(而且好像还挺混乱)说法,无法指导具体的工作。

FreeOZ的组织是建立在一个契约之上的。这个契约就是组织章程。(这个话的来源,是州政府网站上,有关组织注册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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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楼主| 发表于 21-9-2011 12:09:43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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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就说freeoz多少事是需要法律解决的?
给你开个头:伙夫借钱事件

原帖由 青山 于 21-9-2011 11:59 发表
没看懂你想说什么。你这种概念性的(而且好像还挺混乱)说法,无法指导具体的工作。

FreeOZ的组织是建立在一个契约之上的。这个契约就是组织章程。(这个话的来源,是州政府网站上,有关组织注册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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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楼主| 发表于 21-9-2011 12:12:4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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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再说第三条。你的章程能有多么完备?如果有人在章程内运作干出惊天坏事怎么办?我等草民不拿点儿板砖不踏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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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1-9-2011 12:13:33 | 只看该作者
不愿加入者的权利,只能靠加入的会员集体来保障。就像现在我们所有人的权利,其实都只靠域名管理员的良心来保障一样。

一项基本的原则就是,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不方便实名加入,就不能拥有决策权,这没什么不合理。

会员拥有选举权,会员大会可能还有否决预算的权力,等于都可以参与决策。

FreeOZ可能变成法律诉讼的问题的数量,和任何一个私人所有的论坛面临的法律诉讼的数量,没有什么预期的差别。

原帖由 Samantabhadra 于 21-9-2011 12:07 发表
基本上这个取决于:
1。多少人愿意实名加入
2。你如何保障不愿加入者的权利(完全剥夺?有些人可能不方便实名加入)
3。你打算要多少人参与决策?
4。你觉得多少可能freeoz的问题会变成法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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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1-9-2011 12:14:55 | 只看该作者
如果有人能在章程内干出惊天坏事,那么他一样可以在没有NGO的FreeOZ更容易地干出同样的事。

原帖由 Samantabhadra 于 21-9-2011 12:12 发表
我们再说第三条。你的章程能有多么完备?如果有人在章程内运作干出惊天坏事怎么办?我等草民不拿点儿板砖不踏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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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楼主| 发表于 21-9-2011 12:15:1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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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法律保障。法律保障好,是好,目前网站有能力应付法律诉讼吗?玩法律是需要能力的。我还是拿板砖比较踏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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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楼主| 发表于 21-9-2011 12:20:06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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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NGO他是合法的。
没有NGO,我板砖拍死他
原帖由 青山 于 21-9-2011 12:14 发表
如果有人能在章程内干出惊天坏事,那么他一样可以在没有NGO的FreeOZ更容易地干出同样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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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1-9-2011 12:21:00 | 只看该作者
我跟你说得很清楚了。如果你个人开一个论坛,你也要面临同样的法律诉讼风险,而且还是无限责任的。

我没看到有几个人因为怕这个,就不干了的。



原帖由 Samantabhadra 于 21-9-2011 12:15 发表
再说法律保障。法律保障好,是好,目前网站有能力应付法律诉讼吗?玩法律是需要能力的。我还是拿板砖比较踏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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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楼主| 发表于 21-9-2011 12:21:36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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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暴民。你让我出庭,我没空儿。你让我上网拍砖,我感冒的时候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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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1-9-2011 12:21:53 | 只看该作者
你怎么拍?没有NGO,他做得更不违法了。因为连组织章程这个法律限制都没有了。

原帖由 Samantabhadra 于 21-9-2011 12:20 发表
有NGO他是合法的。
没有NGO,我板砖拍死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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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楼主| 发表于 21-9-2011 12:22:1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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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说的不是风险,说是的法律保障实际可操作性。

原帖由 青山 于 21-9-2011 12:21 发表
我跟你说得很清楚了。如果你个人开一个论坛,你也要面临同样的法律诉讼风险,而且还是无限责任的。

我没看到有几个人因为怕这个,就不干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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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1-9-2011 12:22:35 | 只看该作者
网上拍砖有用么?你先去把伙夫“拍死”,给大家看看?

原帖由 Samantabhadra 于 21-9-2011 12:21 发表
我是暴民。你让我出庭,我没空儿。你让我上网拍砖,我感冒的时候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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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楼主| 发表于 21-9-2011 12:23:1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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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贴他照片,人肉他,找他邻居泼他红油漆。土匪模式。
原帖由 青山 于 21-9-2011 12:21 发表
你怎么拍?没有NGO,他做得更不违法了。因为连组织章程这个法律限制都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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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楼主| 发表于 21-9-2011 12:24:1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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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对“伙夫”做的就很好啊,只是我们能量不够大,否则弄它个郭美美
原帖由 青山 于 21-9-2011 12:22 发表
网上拍砖有用么?你先去把伙夫“拍死”,给大家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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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楼主| 发表于 21-9-2011 12:28:03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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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好的,但你要有能力搞。如果没有能力玩好法律,别把自己用法律捆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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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楼主| 发表于 21-9-2011 12:29:52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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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了,你们试运营吧,NGO成员低于50名决策自动无效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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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楼主| 发表于 21-9-2011 12:39:36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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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制,法人。freeoz两年后风格一定大变,我话放这儿,看看两年后freeoz会不会跟中宣部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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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1-9-2011 12:57:56 | 只看该作者
按照现在的方案,NGO第一阶段的会员就是现任议事员,肯定没有50个。

原帖由 Samantabhadra 于 21-9-2011 12:29 发表
算了,你们试运营吧,NGO成员低于50名决策自动无效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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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楼主| 发表于 21-9-2011 13:07:3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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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低于30无效,行不?
原帖由 青山 于 21-9-2011 12:57 发表
按照现在的方案,NGO第一阶段的会员就是现任议事员,肯定没有5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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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1-9-2011 13:10:50 | 只看该作者
这不是你我说了算的。而且要成立NGO,肯定是要它尽量有效。

不然折腾大家玩哪?

原帖由 Samantabhadra 于 21-9-2011 13:07 发表
那就低于30无效,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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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1-9-2011 13:11:12 | 只看该作者
这届议事院都不满30人。

原帖由 Samantabhadra 于 21-9-2011 13:07 发表
那就低于30无效,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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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1-9-2011 15:33:50 | 只看该作者
Freeoz发帖会员 38325
议事员选举贴投票人数 <400
议事员人数 <30
就让这<30人代表我们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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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1-9-2011 15:50:5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天下有山 于 21-9-2011 15:33 发表
Freeoz发帖会员 38325
议事员选举贴投票人数  


我倒是很想问一下,你觉得让谁来代表更好呢?你自己都没报名,还嫌报名的人少,说报名的人不能代表你,这不是有点让人笑话么。

说风凉话容易,但也要有点真材实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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