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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某位版主滥用职权,删除Espresso发言不当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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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4-7-2009 22:07:3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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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事实陈述如下:在名为“我们一家在澳洲遭遇车祸,我的唯一的孩子死了,他才四岁!”的帖子中,Espresso应该有两个回帖,现在只剩下一个,另一个帖子“指定的帖子不存在或已被删除或正在被审核”。应该是被某位版主,或具有相应权限的管理人员删除。现场留下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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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T + 20 我很赞同!
ubuntuhk + 30 谢谢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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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4-7-2009 23:31:1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 liuhuey 的帖子

明天等着看刘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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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威望 +10 收起 理由
liuhuey + 10 哈哈,你看到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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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4-7-2009 23:32:03 | 只看该作者
这件事情怎么回事我不太清楚。不过从FreeOZ的操作实践来看。
如果发帖人请求,版主都可以删除某人的帖子。
或者版主认为他的发帖不妥,删除了也是正常的。
有争议的话,也是发帖人提出投诉,如果发帖人没异议,
版主删帖问题不大。

而且如果发帖人想撤销帖子,根本不需要找版主,自己编辑帖子就ok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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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5-7-2009 01:09:56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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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5-7-2009 01:15:22 | 只看该作者
小刘啊,你还是太年轻气盛了,给老同志道个歉吧。到了澳洲我领着你去跟大家伙认识认识
不过正直感言值得鼓励,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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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5-7-2009 01:23:06 | 只看该作者

娘啊,你还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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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5-7-2009 02:40:23 | 只看该作者
刘叔也实在是太热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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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5-7-2009 02:43:11 | 只看该作者
> 2) 请Espresso在原贴中向那位母亲道歉;

这条目前看来不需要急着执行:

这件事是不是真的,还没有得到确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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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ubbycat + 10 我很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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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5-7-2009 02:44:37 | 只看该作者
> 贴的版主必须道歉并得到相应处罚。

强烈赞成这一条。那个版主的行径,跟中宣布一样可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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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狼 + 30 你太有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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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5-7-2009 04:18:4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 liuhuey 的帖子

刘叔很认真,先 一下,有这样的网友对管理团队的监督,FreeOZ的管理工作才会进步得更严谨!

对于你的诉求,管理团队会内部讨论之后,给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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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5-7-2009 04:33:1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柯柯 于 5-7-2009 01:23 发表

娘啊,你还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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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柯 + 3 不晕,我们只是5年前同期灌水的人而已,发现 ...
liuhuey + 10 你们认识?你是她娘?我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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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5-7-2009 10:17:06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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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5-7-2009 11:05:1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0 ubuntuhk 的帖子

赞刘叔的正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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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5-7-2009 16:01:22 | 只看该作者
E版自己删除比较好
其他人删除 最好要说明 或者修改就可以 不需要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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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5-7-2009 20:05:5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 liuhuey 的帖子

引用:我的看法如下:
1) Espresso当时未知真相情况下的发言,有怀疑和质疑是很正常的事情;
.........发言是合情合理的,最多是语气上不善。.........

让大家核实一下真伪,很正常,实际上许多人都说出了这种想法,都是正常的怀疑或质疑。

但你自己看看那些话:“这贴子的格式怎么看着都象典型的五毛格式,生活都不能自理了,还能跑上来注册个ID发贴子”;“不用同情了,怎么看都是5毛,又一个善良的人被骗.............. ”这到底怀疑还是定性?..........面对这种可能真实的家破人亡式的不幸事件,不用考虑当事者的感受,这也算是合情合理?也仅是语气上的不善?

一些人说出了对这些话的反感,并不是你认为的实施什么道德暴力或攻击,更多的是基于其同情心的一种正常反应,暴力、攻击等词汇不是你这种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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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5-7-2009 20:26:1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5 freshfish 的帖子

我认为在这里是讨论E的帖子被删的举动, 而不是讨论E的帖子的内容吧.

虽然liuhuey对E的发言的评价也许不够公允,不过我不认为要蔓延出去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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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5-7-2009 20:35:39 | 只看该作者
发言要慎重,行动也要堂堂正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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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GAY + 30 我很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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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5-7-2009 21:05:0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freshfish 于 5-7-2009 20:05 发表
引用:我的看法如下:
1) Espresso当时未知真相情况下的发言,有怀疑和质疑是很正常的事情;
.........发言是合情合理的,最多是语气上不善。.........

让大家核实一下真伪,很正常,实际上许多人都说出了这种 ...

议事院里我不想说,这里我还不想对你对我的评论继续说什么。
但是,如果有问题,也请你在一个帖子里继续讨论,不用发到任何你看到的关于这事的帖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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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shfish + 1 相关贴子全看过,只回复过两个,这也叫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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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5-7-2009 21:13:38 | 只看该作者
LZ,个人原因,这2天事有点多,时间比较少。
我这里解释下,这帖子是我自己删除的,因为经过这几天的讨论,我发现自己对事主下的结论是错误的,为了不影响大家对整个帖子的继续发展下去,我就先删掉了我错误的定义,但是我没专门在帖子里注明,没想到居然引起您这么大的关注,谢谢先。
所以,对于你的:
1,我确实以前受过5毛的帖子的欺骗,所以在那里看到生活无法自理却跑到各个网站发帖子第一时间就表示了怀疑。
2,那些你所谓的道德暴力攻击,对我没什么影响,因为不想影响到整个帖子的内容,所以,我自己把目前看来是错误的看法删掉了
3,论坛里基本功能,自己可以删除自己的发言。我自己删掉了。
4,我会的。所以这是我在这为什么对你解释。
5,不用为自己对论坛功能的不了解感到愤怒了。   顺便说一句,要是天天为了论坛的事生那么大气,有点过了..........
所以,对你的要求:
1,..............................
2,我会的。但是不是现在。
3,.................................


同时谢谢LZ对这论坛这么关心和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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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llahie + 20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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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5-7-2009 21:14:1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mite 于 5-7-2009 16:01 发表
E版自己删除比较好
其他人删除 最好要说明 或者修改就可以 不需要删除

所以,自己删了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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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楼主| 发表于 5-7-2009 21:14:2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aareon 于 2-7-2009 18:29 发表
车版的那个什么E可以直接退休了。。别老在这里糊弄人,还不分青红皂白封别人ID. 太无耻。。真以为自己是个人物了啊 。。 此话就说一遍,懒的跟你这种人多废话。


这里有一个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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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楼主| 发表于 5-7-2009 21:16:1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Espresso 于 5-7-2009 19:14 发表

所以,自己删了掉的.................


是,我后来才想明白的。我从来没用过这个功能,后来还去试了一下。

是我误解了。向您道歉。

这个帖子没有讨论的必要了,作为帖子的楼主,我要求锁帖。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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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5-7-2009 21:18:4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liuhuey 于 5-7-2009 21:14 发表


这里有一个例子。

这人的问题,你可以问下胡噜,他是当事人之一的
对这种烂缠的人,我一点都不会去理他的,所以,谢谢你好心,我不会生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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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5-7-2009 21:19:33 | 只看该作者
https://hioz.im/ibbs/thread-845340-1-2.html

是咕噜,不是胡噜...............
sorry 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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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楼主| 发表于 5-7-2009 21:20:3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Espresso 于 5-7-2009 19:13 发表
同时谢谢LZ对这论坛这么关心和认真。


不客气,现在还有这个时间和心思。不过已经被人嘲笑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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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5-7-2009 21:34:27 | 只看该作者
应楼主要求封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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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沉 + 10 我来晚了啊. 不过还是表示支持E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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