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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 美国职业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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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10-2004 01:59:2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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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移民是除亲属移民外最大的移民类别。职业移民的目的是吸纳各国的优秀人材及美国劳动市场所缺乏的技术人材,以促进美国自身在经济、技术、文化、艺术、教育、体育等领域的发展。

根据1990年的移民法案,美国每年提供共14万个移民签证给职业移民、特殊移民和投资移民,目前职业移民的分类及配额均按1990年移民法案而定。

美国移民法将职业移民具体地分为五类:

第一优先职业类(Employment First Preference)

以下三个小类为优先工作人员:
1. 具有特别能力者(persons of Extraordinary Ability)。指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和体育领域中具有超出普通人能力的人。其具有公认的杰出成就并享有全国或世界性声誉。如果移民美国,只要继续从事其专业工作,无需事先找到美国雇主,但条件是其工作将会实质性地有益于美国。具体地讲,具有特别能力者必须是那些在上述各领域中有重大发明、突破或杰出成就的人,并因其成就获得其国家甚至世界公认同时获得有关重大奖励,比如诺贝尔奖或其他举世公认的成就奖。

2. 杰出教授或研究人员(Outstanding Professors and Researchers)。杰出教授和研究人员是指在某一学术研究领域中取得杰出成就的教授或研究人员。其成就也必须为国际所公认并获得过重大学术奖,进入美国的目的也是在某一研究机构或大学继续从事其原有的研究工作。不过,这一类别的人士要申请移民必须首先获得美国雇主的雇用,而且该雇主机构必须在研究中曾经取得过重大成就并雇有其他全日制研究人员。

3. 跨国公司行政主管和经理(Multinational Executives and Managers)。跨国公司派驻美国的行政主管和经理也被归入“优先工作人员”类。不过,同前两个小类不同的是,这一类别涉及到若干对公司和个人的规定。

第一优先职业类每年获得的签证配额为4万个,同时也是在申请移民时在整个职业移民类中唯一免除申请永久性劳工证的类别。这一类别由于对申请人的要求高,普通人很难达到标准,故其签证配额历年来使用不完。

第二优先职业类(Employment Second Preference)

第二优先职业类共分为两个小类。一是具有高等学位的专业人员(Advanced Degree Professionals)。一是指专业人员,即从事那些至少需要经过高等专业教育或具有同等专业知识水平才能够从事之专业性工作的人。从事典型的专业性工作一般包括律师、会计师、医生、工程师、化学家等等,“高等学位”是指学院或大学学士学位以上之学位(即不低于硕士学位)或同等专业水平,也就是说,一个人从事专业性工作仅有两年,但具有硕士学位,即符合这一类别,或者,一个只具有学士学位,从事其专业性工作超过五年,也符合这一类别。不过,这种学位或相当的专业水平是以美国的学位或美国专门的评估机构所评定的水平为准。

二是指具有杰出才能的外国人(persons of Exceptional Ability)。这一分类仅指在科学、艺术和商业领域中具有杰出才能的人。同前述第一优先类中的具有特别才能者相比,这一分类不仅领域范围更小,同时在所取得的成就上也更低,在名声上一般也最多具备全国性声誉。属于这一类别的外国人,其也可能属于具有高等学位的专业人士,但并非必须如此,其可能具有高等学位但不一定从事专业性工作,或从事专业性工作而不一定具有高等学位,但要符合这一类别,该人士至少具有超过普通人的才能并有杰出的成就,此外,该人士所具有的杰出能力及其取得的杰出成就,将有益于美国的经济、文化或教育,符合这一类别的人,在申请移民时无需申请永久性劳工证,也可以豁免工作提供,这就是通常讲的“国家利益豁免”类。

第二优先职业类每年获得的签证配额也是4万个。这一职业类别中的第(1)类,即具有高等学位的专业人员,是许多人申请移民的主要途径,以这一类别申请移民,虽然必须首先申请永久性劳工证,但因其在要求上低于第一优先类,在申请劳工证时又比第三优先类更为容易,因而成为具有专业知识和高等学位的外国人首先考虑的移民途径。就配额而言,虽然申请人不少,但这一类别除了本身的4万配额,每年第一优先类别有大量使用不完的配额也移交下来,因此每年的配额基本上够用,即使等候也不用很长时间

第三优先职业类(Employment Third Preference)

第三优先职业类共分为没有高等学位的专业人员、技术工人和非技术工人三个小类。
没有高等学位的专业人员(Professional Workers Without Advanced Degree)。在本小类中,“专业人员”一词同第二优先类中第(1)类所指相同,在法律上,“专业人员”一向没有明确的规定,而只是泛指那些从事需要经过高等专业教育或具备同等专业知识水平方能从事之专业性工作的人,但第二优先类中第(1)小类和这一小类只有程度上的区别:前者要求硕土学位以上或者学土学位加上5年以上专业工作经验;而后者只要求普通学位,比如只要有学士学位,专业工作经验5年以下也符合要求。
技术工人(Skilled Workers)。指所从事的工作既不是专业性工作,也无需取得学位即能从事之工作。但该工作至少需要2年的培训或工作经验方能从事,当然,这里只是泛指。如果某项特定的工作,比如印刷机械修理,需要3年的培训或工作经验才能算技术工人,那申请时也须符合这一寻求,

非枝术工人。指从事不需要培训或培训时间两年以下之工作的人,当然,具体的工作也许需某种特定的培训或经验,但如不超过两年则属于这一小类。
第三优先职业类每年获得的签证配额也是4万个,再加第一和第二类未用完的名额,但这一类中的第(3)小类的配额单列,每年不得超过1万个。第(1)和第(2)小类一般不用等候配额或等候时间一般不长,但第(3)小类配额等候时间通常超过6年。

第四类优先职业类

每年签证配额1万个,占每年的全球配额7.1%。全部此类申请者都必须提交已批准的I-360表。但美国政府的海外的雇员须提交DS-1884表。第四优先分为六类:

1)宗教人员从事宗教事业,或工作於附属宗教的免税组织
2)美国政府的海外雇员:
3)巴拿马运河公司的前任雇员
4)国际组织的退休雇员:
5)国际组织雇员的家属:
6)美国武装部队成员

第五类优先职业类

职业创造投资者每年签证配额1万个,占每年的全球配额7.1%。全部此类申请者都必须提交已批准的I-526表即移民局的外国投资移民申请表。外国投资人根据地域不同必须投资50万至100万美元。

该类商业企业在美国需雇佣至少十个全日制工作人员,对象为美国公民,永久外国居民或其他合法的外国移民,但不包括投资者和他或她的亲属。

[[i] 本帖最后由 chubbycat 于 11-9-2009 08:16 编辑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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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5-10-2004 06:12:18 | 只看该作者

Re:[转帖] 美国职业移民

<2> 向美国劳工部申请劳工证 - the most challenging step, as the 雇主 would need to 证实如果该申请人在美国永久性工作并不会因此夺走美国工人的工作机会。 Many applicants have been denied by the Labor Department at the 2nd st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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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楼主| 发表于 25-10-2004 06:38:11 | 只看该作者

Re:[转帖] 美国职业移民

Reference to this post:<br>
<br>
<a target=_blank href=../forum/viewthread.php?tid=293059>../forum/viewthread.php?tid=293059</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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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主| 发表于 25-10-2004 02:02:04 | 只看该作者

Re:[转帖] 美国职业移民

美国职业技术移民的申请程序<br>
<br>
申请美国职业移民,需要经过四个步骤:获得美国雇主的雇用、申请劳工证、向移民局提出申请以及调整身份或境外申请签证。<br>
<br>
<1> 获得美国雇主的雇用<br>
<br>作为第一优先职业类第一小类的具充筛别能力者和符合“国家利益豁免”类免。如果申请人在美国境外,即需雇主确认该项雇用。如果申请人已在美国境内,支持其申请职业移民的雇主可以是已经为之工作的雇主,也可以是其他雇主。<br>
<br>
<2> 向美国劳工部申请劳工证<br>
<br>劳工证(Labor Certification)的完整名称是“外国人工作证明”,(Alien Employment Certification).是劳工部给移民局的一种证明,证实如果该申请人在美国永久性工作并不会因此夺走美国工人的工作机会。<br>劳工证又分为临时劳工证和永久性劳工证。一般所说劳工证是指永久性劳工证。其他和劳工证相似的有“健康机构证明”和“劳工情况申请表”,这几种均是雇主向劳工部的申请或报告。<br>永久性劳工证。通称劳工证,是雇主打算支持其雇员申请职业移民而事先向劳工部提出的一种申请。<br>临时劳工证。是雇主在向移民局提出雇用持H-2B非移民签证的临时性技术或非技术工人时,按规定须事先向劳工部申请的临时劳工证。这种临时劳工证的申请只同非移民签证有关,和职业移民申请无关。<br>健康机构证明。又通称“劳工缺乏证明”,仅仅指健康机构,如医院、诊所等,向移民局提出雇用持H-1A注册护士非移民工作签证时,必须首先向劳工部申报的一个程序,涉及的也只是非移民签证。<br>劳工情况申请表。是雇主在向移民局提出雇用持H-1B专业人员非移民工作签证时,向劳工部申请的一个程序,涉及的也只是非移民签证,和职业移民申请无关。<br>
<br>
<3> 正式向移民局提出移民申请<br>
<br>如果劳工证获得批准,雇主则可向移民局提出职业移民的申请。移民局批准与否是最终决定,比劳工证的获准更重要,但从实践上看,劳工证的获准可能超过移民局的批准,因为在通常,请况下,移民局对已获劳工部批准的中请案都予以批准。<br>如果申请人属于职业移民类别中免除劳工证申请,或者是劳工部规定的劳工证豁免职业,雇主即无须申请劳工证,直接向移民局申请。申请应直接向移民局的地区服务中心提出。当申请寄出后,如果被受理,雇主会收到连同收据的受理通知。<br>
<br>
<4> 境外申请签证或境内调整身份<br>
<br>当雇主的职业移民申请获准后,申请人即可申请签证或申请调整身份,但无论是申请职业移民签证,还是申请调整身份,申请人都须核实自己所属类别的配额有无名额,如果尚无名额,则需等到有名额时方可申请签证或调整身份,不过职业移民的大多数类别一般都有现成名额,或者截期不用等候很久。<br>移民签证申请或调整身份,是职业移民的最后一步,也即把职业移民从申请变为现实的一步,如果说劳工证和雇主的陈情申请,重点是审核工作提供及雇主和申请人的资格,那最后一个程序即是对申请人的资格及背景的确认,如果一切符合要求,移民签证或移民身份即会获得批准。<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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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13-2-2005 10:44:41 | 只看该作者

Re:[转帖] 美国职业移民

咱是没希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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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3-2-2005 07:33:15 | 只看该作者

Re:[转帖] 美国职业移民

美将实施新劳工认证程序<br>
专业律师详解<br>
<br>
<br>
【大纪元2月12日讯】【大纪元记者金沙糖城报导】最近美国新出台的最新移民法PERM (一个新的劳工认证程序),提高了高学历办绿卡的门槛,很多要求有所改变。精研移民法的 George R. Willy律师及他的四位伙伴于2月5日在糖城举行一场座谈会,向与会人士说明这件对移民影响重大的法案。<br>
<br>
  George R. Willy律师是美国移民律师协会的会员,他曾受邀白宫,参与移民法修改的谘询。他的四位伙伴分别是Erum Jivani、 Frank A. Green、German Castillo,及Richard B. Cravener,他们各有专长,在座谈会中分别解说PERM,并回答听众的提问。<br>
<br>
  PERM是Program Electronic Review Management(电子审核管理程序)的简称。这个最后定版的新的劳工认证程序在2004年12月27日出版,生效日期是2005年3月28日。28日以后,所有的劳工证申请都将使用这个办法,雇主可以直接上网替自己的雇员申请。由于劳工证是外国人民经由打工途径申请绿卡的必备证件,这个法案的修改对来美工作的人有很大的作用。美国劳工部使用劳工证来确定美国人中没有条件合格又无工作的人需要这个工作职位之后,才会给予外国人员。<br>
<br>
  申请之后,绝大多数会在45到60天内获得结果。虽然定版的PERM有很多地方和计划中的不同,但是修改后的条文都对申请人有利。雇主必须在网上直接向劳工部申请填报,州内的劳工机构只管发放工资,不管填报的事情。在申请劳工证以前,雇主必须举行招聘活动,和目前使用的RIR(Reduction in Recruitment)的招聘活动类似。<br>
<br>
  雇主必须保留一份广告、履历表和其他所有文件的副本,证明招聘活动确实和报告上所写的相同。这些副本必须在30天内完全交齐,劳工部会抽样检查。如果不能交齐,申请会被拒绝,申请人最好不要妄想走甚么捷径。<br>
<br>
  PERM对使用A 类申请表的人士不会有任何影响。护士和复建医疗人员已经有了证书,大学教师有比较容易通过的申请条件。<br>
<br>
  在3月28日新法实施以前,申请人可以按照目前的规则填写。这些申请书和其他积压的申请都会被送到劳工部去,按照申请的先后处理,此后其他机构对这些不再负责。劳工部希望在两年之内把所有非PERM 的申请处理完毕。<br>
<br>
  新法实施以前的申请书,只要有申请日期,可以换成PERM。这对受到日期影响而需延后的中国人、印度人和菲律宾人很有利,同时也帮助人们得到H-1B的7年延期。不过这些换新的申请必须是为同一个工作职位,才能保留原有的申请日期,否则日期将会改动。<br>
<br>
  有听众问,新法和现有的法律相比,有甚么好处?答案是速度快。由于申请前的招聘、使用自动系统处理电子和邮寄的表格,免除州劳务局(State Workforce Agency)的介入,这些都使时间大量节省。除非特殊状况,一般案件可以在45 到60天处理完毕。<br>
<br>
  新法案对工资的决定有甚么改变?根据布什总统最近签字的H-IB/L-1立法,劳工部以后不会允许雇主只付给外籍雇员95%以上的规定工资。雇主必须付100%。<br>
<br>
  在PERM的招聘活动中,那些是绝对必要的活动?在申请的6个月以前,雇主必须在the State Workforce Agency 报备,在星期天出版的报纸上刊登两个广告。雇用专业人士的雇主还要在招聘的活动中加上另外三种不同的方式。<br>
<br>
  如果申请被拒绝,有没有办法改变评审官员的决定?可以。雇主有30天的时间向外籍劳工证书上诉部(BALCA)申请重审。<br>
<br>
  在PERM的新规律下,劳工证的受益人可以调换吗?可以。<br>
<br>
  在那里可以找到PERM的电子申请表?里面包含甚么项目?系统成立以后,电子的申请表格可以在<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workforcesecurity.doleta.gov/foreign>http://www.workforcesecurity.doleta.gov/foreign</a>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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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楼主| 发表于 12-2-2005 23:15:54 | 只看该作者

Re:[转帖] 美国职业移民

關於美國H1B工作簽証 <br>
<br>
<br>
  H1B簽證是簽發給受美國公司雇用、有特殊才能或專業的外國人的工作簽證,該簽證受配額限制 。<br>
<br>
  H1B簽證的簽發對雇主的行業或申請人的專業範圍沒有太多限制。任何雇主,無論從事工業生產、農業管理、科學研究還是文化事業,均可按規定雇用符合要求的外國人。而申請人則要求必須具備特殊才能或專業知識而且申請的工作與其背景相符才能受雇。申請人必須具備學士以上的學位,或者相當於學土學位的實際工作經驗。<br>
<br>
申請條件<br>
<br>
申請H-1B簽證,必須具備以下五個條件:<br>
<br>
1.申請人必須具有大學以上或有相當於大學專業水平工作經驗的專業人員;大學專業水平和專業人員具有雙重含義,即指在專業學院取得學位後從事相同職業兩年以上,如建築師、律師、醫生、工程師、教師、會計、電腦系統分析員、理療師、化學師、藥劑師、醫療技師、酒店經理、高級商業經理等。<br>
<br>
2.需要獲得符合資格的美國雇主的雇用並在美國境內工作。<br>
<br>
3.申請人所獲得的工作必須是"專業性"的。申請人即使是具有大學專業學位的專業人員,但如果所獲得的工作是非專業的,也不符合要求。<br>
<br>
4.申請人的工作背景必須同所獲得的工作相符合;<br>
<br>
5.提出陳情申請的雇主必須向勞工部申報FTA-9035表,即"勞工情況申請表"並且獲准。主要是雇主保證所雇的外籍員工將會同美國工人一樣獲得平等的待遇。此外,如果雇主提前解雇所雇用的外籍員工,則有義務支付該員工返回其居住國的旅程費,除非該雇員自己提出辭職。<br>
<br>
評估文憑<br>
<br>
  美國並不承認全世界每個國家的大學或學院所頒發的文憑同美國同級大學或學院的文憑具有同等的水準。因此,需要對申請人進行文憑評估。一般來講,除世界名牌大學被統一認可外,歐洲發達工業國家的文憑容易獲得同級認可,其他國家則會按個案處理。如果移民局對某一文憑不熟悉或不認可,則會要求申請人進行文憑評估,尤其是在當文憑對申請案有決定因素時,如果申請入畢業於名牌大學或其居住地公認的一流大學,或者有足夠的工作經歷背景,其申請一般不會受學歷資格的影響,但如果申請人畢業于普通的學院或者是通過進修獲得文憑,或者是申請人無法把握自己的學業水平在美國可以獲得什麼程度的接受,則需要在提出對文憑進行評估。<br>
<br>
  美國有很多專門從事文憑評估的獨立機構。申請人只要提交自己有關文憑的證件或材料,即可獲得文憑評估證明,如果證明的結果對申請人有利,則可在申請時附上評估證明。如果評估結果對自己不太有利,申請人則可考慮在申請中不包括評估證明,等移民局要求時再行提交,如果申請人的學歷資格不十分有力,同時又沒有足夠的工作經歷背景,建議選擇其他類型的簽證。<br>
<br>
簽證申請程式<br>
<br>
  如果申請人及其雇主均符合要求,即可考慮提出H-1B簽證申請。如果申請人在其居住國家,則應由雇主先向移民局提出陳情申請,獲准後,再由申請人持移民局批准件和個人檔向其居住地的美國使領館申請簽證。申請人如果已持其他非移民簽證進入美國,則可同時向移民局提出雇用及轉換身份申請。但申請人如果持C類過境簽證、D類航務人員簽證、某些J類交換訪問者簽證、K類未婚夫(妻)簽證以及S類證人簽證則不可以在境內轉換身份。此外,雇主在提出雇用申請以前,須向勞工部申報"勞工情況申請表",由勞工部背簽後方具備申請資格。<br>
<br>
  申請人必須親自赴使領館申請,而且其材料和麵談均應使領事感到滿意,否則簽證申請有可能被拒絕,申請人無法進入美國,以前的努力均前功盡棄。如果申請人及雇主的背景非常有力,則以選擇在境外簽證為好。<br>
<br>
需要的材料<br>
<br>
雇主向移民局申請需以下材料:<br>
<br>
(1)I-129表,即"非移民雇員申請表"<br>
(2)申請人照片<br>
(3)向勞工部申報並獲准的"勞工情況申請表"<br>
(4)雇主同申請人簽訂的雇用合同<br>
(5)雇主所提供的工作屬專業性工作的證明<br>
(6)雇主支付工資的能力證明<br>
(7)申請人學歷和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學校成績單以及工作經歷證明;<br>
(8)申請費。<br>
<br>
  如果申請人是傑出的時裝模特兒,申請材料則免除第(5)項和第(7)項。全套申請材料一式兩份,寄往雇主公司所屬地區的移民服務中心。<br>
<br>
  移民局在受理過程中如果要求補充檔,雇主則應按要求補齊材料並在規定的時間內寄回同一移民局。提交給移民局的申請材料如果有非英文的材料,須翻譯成英文。<br>
<br>
申請人在美國使領館申請需要的材料:<br>
<br>
(1)0F-156表,即"非移民簽證申請表"<br>
(2)I-797批准件原件,<br>
(3)護照,如有隨行眷屬,每人均需提交<br>
(4)照片,如有隨行眷屬,每人均需提交。<br>
(5)家庭關係證明。如果有隨行家屬,則需提交結婚證書、.子女出生證,如果再婚,則需提麼離婚證或配偶死亡證。<br>
<br>
申請人在美國境內向移民局申請需要提交的材料:<br>
<br>
首先,申請人必須:<br>
(1)所持的簽證沒有轉換身份的限制<br>
(2)合法進入美國。<br>
(3)沒有在美國非法工作記錄。<br>
(4)其I-94入境記錄卡沒有過期,<br>
<br>
申請人轉換身份的申請應同雇主的申請同時提交,除照片以外,同前面所述的雇主向移民局申請的材料完全一樣,但還應補充:<br>
<br>
(1)I-539表,即"非移民身份延期/轉換申請表"<br>
(2)I-94入境記錄卡,如有隨行眷屬,每人均需提交。<br>
(3)如有隨行眷屬,則需提交關係證明,如結婚證、子女出生證等。<br>
(4)如再婚,則需提交原有婚姻關係證明,如離婚證、配偶死亡證。<br>
(5)申請費。<br>
(6)如果雇主已向移民局提出申請或者已經獲准,則應提交申請的收據或者批准件。<br>
<br>
  移民局2003年9月15日給各個移民服務中心發出備忘錄, 2003年10月1日或之後遞交的H1B的申請者不必再交$1,000的附加費。 同時, 自2004年財政年度起,H1B的名額將由195,000減少到65,000。<br>
<br>
  移民局在備忘錄中重申, 2003年10月1日或之後遞交的H1B, 如果申請人將$1,000附加費與$130的申請費開一張支票遞交給移民局,該H1B申請會以申請不當為理由而被移民局退回。 如果申請人將這兩筆費用分開支付, 移民局會將$1,000退回, 但會接受H1B申請和$130的申請費。<br>
<br>
  在申請H1B時, 申請人應繼續遞交129W表。 但表格中有關申請費一欄可以省略不填。移民局將對I-129W及填表說明做相應的更改, 刪節有關支付和免除$1,000 附加費的有關欄目。 I-129W表將被保留在移民局的資料庫內, 並在申請H1B時繼續使用,因為該表可以用來收集雇主和雇員的必要資訊, 同時還可以用來統計每一財政年度移民局批准的H1B的名額。 <br>
<br>
  由於美國就業市場至今仍十分不景氣,連美國人都工作難找的情況之下,美國國會決定大幅度縮減外國人工作簽証(H1B)的配額,以保障美國勞工權益。這項做法,會嚴重影響到想要在美國就業的外國籍人士,特別是留學生和高科技人才。 <br>
<br>
  從10月1日起,美國政府將把現有的外國人工作簽証(H1B)配額,從19萬5千份,大幅度縮減至6萬5千份,削減幅度高達75%。 <br>
<br>
  H1B能夠使用至6年的外國人工作簽証,是台灣、中國大陸和印度科技人士在美國工作的身份保障。留學生想要在美國工作,必需透過僱主來申請H1B工作簽証,以合法在美國工作和居留,甚至在未來辦理綠卡,獲得永久居留權。 <br>
<br>
  在美國經濟全盛時期,矽穀高科技公司由於人才短缺,因此要求國會將外國人工作簽証的配額大幅提高,以因應美國國內就業市場需求,並提升美國產業競爭力。當時,像英特爾、惠普、應用材料等美國大廠都紛紛僱用大批在美國獲得碩士、博士學位的亞洲科技人才,並使得矽穀IC產業,被揶揄成了Indian and Chinese(印度人和中國人)的天下。 <br>
在過去2、3年科技界大裁員之後,許多亞洲工程師喪失了工作簽証,不得不打道回府。H1B工作簽証大緊縮,更將使亞洲工程師在矽谷的盛況逐漸消退。 <br>
<br>
  許多高科技公司反對政府縮緊外國人工作簽証配額。例如英特爾公司就表示,該公司網羅全世界的科技精英來工作,這對該公司的未來發展非常重要。政府緊縮配額,將使科技公司難以找到適合人選,因為美國方面的人才,難以滿足科技業在高等教育和高等技術上的大量需求。 <br>
<br>
  不少美國科技公司也擔心,這些擁有美國學歷和經歷的科技人才一旦返回自己的國家,投入當地科技業之後,就等於美國把最好的人才送給海外的競爭對手。最後受到損失的﹐仍然是美國。 <br>
<br>
  AMSC 將通過美國移民律師為整個簽證申請過程提供全套服務。外籍人士的家屬可以獲得H4簽證。如果外籍人士提出申請並獲得移民局批准 ,或許可以將H1B簽證轉由另外一個雇主擔保。<br>
<br>
<br>
<br>
有H1B簽證的其它問題 <br>
<br>
H1B簽證對外國人有無年度配額限制?<br>
<br>
  有年度配額限制。現行法律在2003財政年度對外國人年度配額限制在195,000萬人。其中包括已發的H1B簽證和準備發的。2004年簽證數額將恢復到65,000人,其中包括將要簽發的和已發 給的H1B簽證。<br>
<br>
持有H1B簽證外國人必須一直工作嗎?<br>
<br>
  只要雇主雇員的關係存在, 持有H1B簽證外國人就一直持有該身份。他們可以全日工作, 也可以部分時間工作以維持該身份。他們可以有假期、病假、產假、父親假、罷工或在某些不影響他或她身份的情況下的停工。<br>
<br>
持有H1B簽證外國人可以到美國以外的國家旅行嗎?<br>
<br>
  可以。 H1B簽證允許外國人在簽證批准的有效期內以這種身份再進入美國。<br>
<br>
持有H1B簽證外國人可以移民美國嗎?<br>
<br>
  可以。 持有H1B簽證外國人是移民簽證的受益者,可以申請身份調整或採取其他步驟 成為合法永久居民的身份,而並不影響H1B的身份。即所謂"雙重目的"<br>
<br>
  這一點在 1990年通過的移民法中被認可。在申請合法永久居民的身份等待期間,外國人可以他或她H1B簽證身份旅遊,但最好從移民局獲得可以返回美國的事先請求的批准。<br>
<br>
  家庭成員、持有H1B簽證外國人或許可以帶他或她的配偶以及 21 歲以下未婚子女到美國。配偶以及子女可以獲得H4簽證。H4簽證允許配偶以及子女在美國生活和學習但不允許工作。持有H4簽證人不能申請社會安全卡號。但或許可以通過持有H1B簽證的配偶的雇主得到醫療保險。H-4簽證持有人或許可以申請改變身份。例如配偶可以根據他或她自己的權力申請H-1B簽證。<br>
<br><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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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17-2-2005 17:27:14 | 只看该作者

Re:[转帖] 美国职业移民

不错的信息, 不过不知道等我能到美国去的时候会不会有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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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楼主| 发表于 16-2-2005 23:10:23 | 只看该作者

Re:[转帖] 美国职业移民

that's my plan but not sue if I can keep the OZ P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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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16-2-2005 11:15:33 | 只看该作者

Re:[转帖] 美国职业移民

在美国工作在澳洲养老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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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楼主| 发表于 16-2-2005 10:02:46 | 只看该作者

Re:[转帖] 美国职业移民

美国移民专题:投资移民<br>
<br>
北方出国咨询网<br>
<br>
  一、投资移民的条件<br>
<br>
  投资移民是美国新移民法中职业移民项的第五类优先移民,有关投资移民的法律是于1991年生效实施。<br>
<br>
  新移民法规定投资移民的投资金额为100万美元。用于设立一个新的商业性公司,合资和购买,以及扩展现有的企业,并雇用至少10名美籍或有资格在美国工作的外籍全职员工,新移民法对于能投资100万美元以及能创造10个以美国人工作机会的外国投资人,每年给予1 万个具有永久居留权的移民名额。其中,至少3干个投资名额保留给在郊区或高失业率区的投资者,并规定,在郊区及高失业率区放宽限制,其投资金额为50万美元。所谓“郊区”,指大都会或人口总数达两万人的城市以外的城市。所谓高失业率区,指失业率高于全国比率1.5倍的地方。施行细则并规定,即使在大都会或人口总数在两万名以上的城市,因某种地理或政治的特殊情况,也可符合高失业率区的条件。<br>
<br>
  投资指提供资本。资本包括现金、设备、存货,或其他实质财产,定期存款、政府公债及其他容易变成现金的证券以及货款,都可视为资本。<br>
<br>
  投资的资金不得以非法手段取得。施行细则规定,申请人应以外国经商纪录、个人及公司报税税单,及其他文件,证明所投资金的获得,均属合法,但不必证明该项资金来自国外。<br>
<br>
  申请人必须创立一个商业性企业,纯粹的房地产投资,买土地或住宅,坐等升值,不符合规定。该企业必.须是新的,购买一项原已存在的企业,也不符合规定,但施行细则定有变通办法。<br>
<br>
  所为新的商业性企业,包括下列三种:<br>
<br>
  1)创设一个全新生意;<br>
<br>
  2)收买陷於困境的企业,加以整顿或重组,并保留原有员工;<br>
<br>
  3)买卖已存在的生意,并加以扩充。所谓扩充,指增加原生意资产净值40%以上,或增加原生意所雇员工数达40%以上。采取扩充方式申请移民者,也必须符合资金及雇用10名员工的基本要求。新的商业性公司可由一个人投资,也可两个人以上的投资者联合投资。<br>
<br>
  投资移民的立法精神,在于创造就业机会。新的商务性企业必须雇用全职员工至少10名,员工指提供劳务而换取薪水的人,承揽人不包括在内。所谓全部,指一星期工作35小时以上。若同一职位由两人共同负责,而达上列时数标准,也可算为一个全职员工。合格的受雇人,包括美国公民、有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及有合法工作许可的外国人。投资人及其配偶和子女不包括在内。<br>
<br>
  美国移民法中的投资移民雇用10名全职员工的施行细则,有一项很宽的规定,即投资签证申请人可以先提出计划,表明公司要在两年之内需雇用至少10名,不是本人或配偶以及子女的员工,但并不是必须在公司最初建立时即雇佣10人。<br>
<br>
  美国新移民法对投资移民的投资限制是两年。即投资移民和配偶及子女可先取得有条件居留身份,两年之后如果移民局认定投资人确实履行有关规定,投资人和配偶及子女可成为美国的永久居民。投资者可在投资限定的两年之内的最后一天雇用10名员工。投资者本人及亲属已取得绿卡之后,如果工作不需要,可不再雇佣员工。<br>
<br>
  投资者必须在两年内维持新企业的经营和雇用条件,维持企业的生存,以保证2年后仍能保持投资移民义务的履行,否则,仍无法永久居留美国。<br>
<br>
  二、投资移民申请手续<br>
<br>
  申请人须填具I一526表格,连同各项证明,向投资企业主要工农业地所属的移民局提出申请。<br>
<br>
  申请案若被批准,则投资人、其配偶及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将先取得附条件的合法居留身份。取得该身份满两年前的90天之内,应进一步填写I一826表格,检验各项证明,向移民局提出解除条件的申请。如移民局认定投资人确实符合条件,投资人及家属可正式成为合法永久居民。由于投资移民只要求所投资的事业,至少必须存在两年,若申请人取得正式绿卡后,因卖掉生意而解雇员工,并不影响申请人的永久居留权。<br>
<br>
  申请此类人士移民的有两大不利因素:<br>
<br>
  第一,在美国投资和申请永久居留身份后,该投资者在世界上其他地方的收入也必须在美国纳税,这是许多人所不愿接受的。<br>
<br>
  第二,投资人不能先申请移民签证而后投资,而是在确实进行了投资之后才能申请签证。即使移民局很快批准其投资移民的申请,只是一个有条件限制的临时绿卡。两年之后,移民局对其投资项目进行考查,合格者方能将临时绿卡转为永久绿卡,倘若投资人在这两年中投资失败,投资人不仅丧失了大笔资金,而且还可能丧失永久居留权身份。<br>
<br>
  因此,对于大多数有意投资美国的人来说,选择其他途径可能会更适合。如在美国设立分公司,首先取得一种非移民签证(L—I签证),再以跨国公司高级人员的身份申请移民。这样,或许更安全可靠,而且投入的资本也要少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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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16-2-2005 09:36:21 | 只看该作者

zzzzzzzzzzz

zzzzzzzz

[[i] 本帖最后由 ds9402 于 16-12-2009 21:25 编辑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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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楼主| 发表于 16-2-2005 09:43:27 | 只看该作者

Re:[转帖] 美国职业移民

Need USD 1 million. Will get you some info tomorr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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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15-2-2005 15:05:54 | 只看该作者

Re:[转帖] 美国职业移民

这太没意思了!适合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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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14-2-2005 20:24:05 | 只看该作者

Re:[转帖] 美国职业移民

楼上什么意思?难道还想继续换地方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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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14-2-2005 19:30:10 | 只看该作者

Re:[转帖] 美国职业移民

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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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14-2-2005 17:46:37 | 只看该作者

Re:[转帖] 美国职业移民

我能移到澳洲就行啊!还美国呢!没想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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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2-2-2005 08:57:58 | 只看该作者

zzzzzzzzzzz

zzzzzzzzz

[[i] 本帖最后由 ds9402 于 16-12-2009 21:25 编辑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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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楼主| 发表于 22-2-2005 00:20:22 | 只看该作者

re:投资50万美元移民美国 8个月获绿卡...

投资50万美元移民美国 8个月获绿卡<br>
<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creaders.net>http://www.creaders.net</a> 万维读者网 2005年02月21日 08:50 AM<br>
<br>
【万维读者网】近日,广东侨外集团董事长丁颖披露,大陆人士只需要投资50万美元至“费城美国投资移民基金”提供的低风险大型投资专案,可移民美国,8个月获绿卡,不需要创办或管理企业。<br>
<br>
据资讯时报2月21日报导,广东侨外集团董事长丁颖在应费城工业发展公司□简称PIDC 高级副总裁之邀,前往美国进行“费城美国投资移民基金”项目实地考察返回中国后,介绍了有关投资移民美国及取得绿卡的资讯。<br>
<br>
PIDC 此次邀请广东侨外集团出访美国,是费城市政府几十年来首次接待来自中国的移民公司代表,其主要是为了向国内人士推介美国政府2003年2月推出的经济特区移民方案。经济特区移民方案是美国自接纳移民以来推出的最快捷、最宽松的移民政策。按照美国总统布希签署的法令,美国移民局对按经济特区移民法案申请的移民案给予最优先处理。<br>
<br>
据了解,在最近的5年中,美移民局核准成立2个经济特区移民方案,其中,只费城经济特区移民方案属于官方代理。<br>
<br>
据侨外集团资深移民顾问介绍,费城经济特区移民方案组织工作由费城美国投资移民基金来具体操作,申请人只需投资50万美元至该基金提供的低风险大型投资专案,不需要申请人创办或管理企业,也不需要直接雇佣人员,投资期限5年,5年后返还投资款。一般而言,2至3个月即可获美移民局批准的移民申请。8个月即可获得“美国绿卡”。投资人无须受任何商业背景、年龄、教育背景及语言能力的条件限制。<br>
<br>
还有,申请人资金来源不限定,可经由继承或赠与,只要证明资金来源为合法取得即可。投资人、其配偶及未满21岁之未婚子女均可同时申请。获得身份后,投资人享受与美国公民相等权益,子女享受免费义务教育。<br>
<br>
据业内人士介绍,美国投资移民EB5条例规定,外国移民申请人在美投资创设有利于美国经济的商业性企业,并创造10个全职的美国工人就业机会,即可获发2年期的移民签证,2年后,若投资者的投资行为仍存在,可申请条件移民,而为永久居民。按照规定,基本投资额为美金100万元。如投资标的是位于目标就业区,则投资额可降为50万美金。<br>
<br>
侨外集团移民顾问认为,费城经济特区移民方案对于外国投资者来说是利好消息,费城美国投资移民基金提供了可以“实际操作”的投资移民方式,将有助于投资移民快速顺利移民美国。<br>
<br>
另据报导,2月16日,美国国务院宣布放宽敏感科技领域学生、访问学者的“Visa Mantis(签证螳螂)”特别签证审查程式,将其审查有效期分别延长为4年和2年,而不再需要每年重新审查。美国驻华大使馆日前公布了这一消息,<br>
<br>
美国驻华大使馆新闻简报消息,美国国务院经与美国国土安全部协商,决定延长F类学生、 J类交流访问者、H类临时工作人员、L类公司内部调动人员和B类旅游和商务签证的Visa Mantis审查有效期。在原签证已到期的情况下,如为继续在美国参加原定的学习或工作专案提交新的签证申请,可能不必接受另一轮Visa Mantis审查。但强调如有必要者,领事官员可酌情要求进行Visa Mantis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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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楼主| 发表于 1-5-2006 04:08:35 | 只看该作者

Re:[转帖] 美国职业移民

for those who has H-1 or E-3 vi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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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楼主| 发表于 1-5-2006 02:05:13 | 只看该作者

Re:[转帖] 美国职业移民

美国职业移民四个步骤<br>
滴答网 <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tigtag.com>http://www.tigtag.com</a> 2006-4-27 唐人<br>
<br>
一、 职业移民类别<br>
<br>
1 、第一优先职业类<br>
<br>
共分为三小类:<br>
<br>
具有特别能力者<br>
<br>
指在科学、艺术、教育和体育领域中具有超出普通人能力的人。其具有公认的杰出成就并享有全国或世界性声誉。<br>
<br>
杰出教授或研究人员<br>
<br>
杰出教授和研究人员是指在某一学术研究领域中取得杰出成就的教授或研究人员。<br>
<br>
跨国公司行政主管和经理<br>
<br>
跨国公司派驻美国的行政主管和经理也被归入“优先工作人员”类。不过,同前两个小类不同的是,这一类别涉及到若干对公司和个人的规定。<br>
<br>
2 、第二优先职业类<br>
<br>
共分为两小类:<br>
<br>
具有高等学位的专业人员<br>
即从事那些至少需要经过高等专业教育或具有同等专业知识水平才能够从事之专业性工作的人。从事典型专业性工作一般包括律师、会计师、医生、工程师、化学家等等。<br>
<br>
具有杰出才能的外国人<br>
<br>
这一分类仅指在科学、艺术和商业领域中具有杰出才能的人。<br>
<br>
3 、第三优先职业类<br>
<br>
共分为三小类:<br>
<br>
没有高等学位的专业人员<br>
<br>
是泛指那些从事需要经过高等专业教育或具备同等专业知识水平方能从事之专业性工作的人。<br>
<br>
技术工人<br>
<br>
所从事的工作即不是专业性工作,也无需取得学位即能从事之工作。但该工作至少需要2年的培训或工作经验方能从事。<br>
<br>
非技术工人<br>
<br>
从事不需要培训或培训时间两年以下之工作的人,当然,具体的工作也许需某种特定的培训或经验,但如不超过两年应属于这一小类。<br>
<br>
二、 具体申请程序<br>
<br>申请美国职业移民,需要经过四个步骤:<br>
<br>1、获得美国雇主的雇用;<br>
<br>2、向美国劳工部申请劳工证;<br>
<br>3、正式向移民局提出移民申请;<br>
<br>4、向大使馆提出签证申请;<br>
<br>5、获得移民签证。<br>
<br>
获得美国雇主的雇用<br>
<br>
作为第一优先职业类第一小类的具有特别能力者符合“国家利益”豁免类。如果申请人在美国境外,即需雇主确认该项雇用。如果申请人已在美国境内,支持其申请职业移民的雇主可以是已经为之工作的雇主,也可以是其他雇主。<br>
<br>
向美国劳工部申请劳工证<br>
<br>
劳工证(Labor Certification)的完整名称是“外国人工作证明”,(Alien Employment Certification)。是劳工部给移民局的一种证明,证实如果该申请人在美国永久性工作并不会因此夺走美国工人的工作机会。<br>
<br>
劳工证又分为临时劳工证和永久性劳工证。一般所说劳工证是指永久性劳工证。其他和劳工证相似的有“健康机构证明”和“劳工情况申请表”,这几种均是雇主向劳工部的申请或报告。<br>
<br>
永久性劳工证 --- 通称劳工证,是雇主打算支持其雇员申请职业移民而事先向劳工部提出的一种申请。<br>
<br>
临时劳工证 --- 是雇主在向移民局提出雇用持H-2B非移民签证的临时性技术或非技术工人时,按规定须事先向劳工部申请的临时劳工证。这种临时劳工证的申请只同非移民签证有关,和职业移民申请无关。<br>
<br>
健康机构证明 --- 又通称“劳工缺乏证明”,仅仅指健康机构,如医院、诊所等,向移民局提出雇用持H -1A注册护士非移民工作签证时,必须首先向劳工部申报的一个程序,涉及的也只是非移民签证。<br>
劳工情况申请表 --- 是雇主在向移民局提出雇用持H-1B专业人员非移民工作签证时,向劳工部申请的一个程序,涉及的也只是非移民签证,和职业移民申请无关。<br>
<br>
正式向移民局提出移民申请<br>
如果劳工证获得批准,雇主则可向移民局提出职业移民的申请。移民局批准与否是最终决定,比劳工证的获准更重要,但从实践上看,劳工证的获准可能超过移民局的批准,因为在通常情况下,移民局对已获劳工部批准的申请案都予以批准。<br>
<br>
如果申请人属于职业移民类别中免除劳工证申请,或者是劳工部规定的劳工证豁免职业,雇主即无须申请劳工证,直接向移民局申请。申请应直接向移民局的地区服务中心提出。当申请寄出后,如果被受理,雇主会收到连同收据的受理通知。<br>
<br>
境外申请签证或境内调整身份<br>
<br>
当雇主的职业移民申请获准后,申请人即可申请签证或申请调整身份,但无论是申请职业移民签证,还是申请调整身份,申请人都须核实自己所属类别的配额有无名额,如果尚无名额,则需等到有名额时方可申请签证或调整身份,不过职业移民的大多数类别一般都有现成名额,或者排期不用等候很久。<br>
移民签证申请或调整身份,是职业移民的最后一步,也即把职业移民从申请变为现实的一步,如果说劳工证和雇主的陈情申请,重点是审核工作提供及雇主和申请人的资格,那最后一个程序即是对申请人的资格及背景的确认,如果一切符合要求,移民签证或移民身份即会获得批准。<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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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楼主| 发表于 1-5-2006 02:08:12 | 只看该作者

Re:[转帖] 美国职业移民

申请美国职业移民全解析<br>
滴答网 <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tigtag.com>http://www.tigtag.com</a> 2006-4-27 唐人<br>
<br>
一、获得美国雇主的雇用<br>
<br>
作为第一优先职业类第一小类的具充筛别能力者和符合“国家利益豁免”类免。如果申请人在美国境外,即需雇主确认该项雇用。如果申请人已在美国境内,支持其申请职业移民的雇主可以是已经为之工作的雇主,也可以是其他雇主。<br>
<br>
二、向美国劳工部申请劳工证<br>
<br>
劳工证(Labor Certification)的完整名称是“外国人工作证明”,(Alien Employment Certification).是劳工部给移民局的一种证明,证实如果该申请人在美国永久性工作并不会因此夺走美国工人的工作机会。<br>
<br>
劳工证又分为临时劳工证和永久性劳工证。一般所说劳工证是指永久性劳工证。其他和劳工证相似的有“健康机构证明”和“劳工情况申请表”,这几种均是雇主向劳工部的申请或报告。<br>
<br>
永久性劳工证。通称劳工证,是雇主打算支持其雇员申请职业移民而事先向劳工部提出的一种申请。<br>
<br>
临时劳工证。是雇主在向移民局提出雇用持H-2B非移民签证的临时性技术或非技术工人时,按规定须事先向劳工部申请的临时劳工证。这种临时劳工证的申请只同非移民签证有关,和职业移民申请无关。<br>
<br>
健康机构证明。又通称“劳工缺乏证明”,仅仅指健康机构,如医院、诊所等,向移民局提出雇用持H-1A注册护士非移民工作签证时,必须首先向劳工部申报的一个程序,涉及的也只是非移民签证。<br>
<br>
劳工情况申请表。是雇主在向移民局提出雇用持H-1B专业人员非移民工作签证时,向劳工部申请的一个程序,涉及的也只是非移民签证,和职业移民申请无关。<br>
<br>
三、正式向移民局提出移民申请<br>
<br>
如果劳工证获得批准,雇主则可向移民局提出职业移民的申请。移民局批准与否是最终决定,比劳工证的获准更重要,但从实践上看,劳工证的获准可能超过移民局的批准,因为在通常,请况下,移民局对已获劳工部批准的中请案都予以批准。<br>
<br>
如果申请人属于职业移民类别中免除劳工证申请,或者是劳工部规定的劳工证豁免职业,雇主即无须申请劳工证,直接向移民局申请。申请应直接向移民局的地区服务中心提出。当申请寄出后,如果被受理,雇主会收到连同收据的受理通知。<br>
<br>
境外申请签证或境内调整身份<br>
<br>
当雇主的职业移民申请获准后,申请人即可申请签证或申请调整身份,但无论是申请职业移民签证,还是申请调整身份,申请人都须核实自己所属类别的配额有无名额,如果尚无名额,则需等到有名额时方可申请签证或调整身份,不过职业移民的大多数类别一般都有现成名额,或者截期不用等候很久。<br>
<br>
移民签证申请或调整身份,是职业移民的最后一步,.也即把职业移民从申请变为现实的一步,如果说劳工证和雇主的陈情申请,重点是审核工作提供及雇主和申请人的资格,那最后一个程序即是对申请人的资格及背景的确认,如果一切符合要求,移民签证或移民身份即会获得批准。<br>
<br>
 <br>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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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1-5-2006 03:56:43 | 只看该作者

Re:[转帖] 美国职业移民

好象与我无关,当热闹看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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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7-5-2006 11:59:13 | 只看该作者

Re:[转帖] 美国职业移民

I am in US now. Chubbycat, which state are you 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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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6-7-2009 22:14:44 | 只看该作者

好贴

顶了再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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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6-7-2009 22:26:25 | 只看该作者

想移民美国可以去买买提的immigration版
现在EB-2到EB-5,对于中国出生者(无论拿什么护照)基本都不可能了————排期很可能要10年。
所以大家都想办法申EB-1。需要什么水平呢?一般博士不行,必须有重大成果,比如在Science上以第一作者发文章(大概相当于你在人民日报头版发2000字署名文章的难度)而且还要有媒体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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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8-7-2009 10:06:1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Smallcup 于 26-7-2009 22:26 发表

想移民美国可以去买买提的immigration版
现在EB-2到EB-5,对于中国出生者(无论拿什么护照)基本都不可能了————排期很可能要10年。
所以大家都想办法申EB-1。需要什么水平呢?一般博士不行,必须有重大成果, ...


经典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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