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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交流] 新解孟子第七篇下尽心章句下 28、29【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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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17:2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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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讲座:https://www.youtube.com/watch?v=f6CVQUC757g



相关文案:主话题:《孟子》第七篇(下)尽心章句下
第二十八章之、——
解析:孟子曰:“诸侯(公权力)之宝三:土(后土,社神)地,人民,政(整治)事。宝珠玉者,殃必及身。”

即孟先生讲:“公权力之诸多宝贵之处主要体现于以下三个方面:其一乃后土社神之公祭于人文繁衍与传承模式之种子生长形式而作为人类社会本属内涵且现于国家礼乐之仪式乃各地领主以公侯伯子男之等次而担负相应责任及担保盟约,其二乃由民权所代表之人权、族权、业权而凌驾于产权物权之上乃杜绝隐性资产而使资本运作服务于公序良俗且在保障基础产业之民生就业前提下再稳步发展;其三乃整治兽畜品性者而使辅助于自主人品之事业。衣冠兽畜以贪占金银珍珠美玉钻石等财物为其宝贵之品质而导致私权力大于公权力,私权力所依从之动物王者法则乃必然是各方势力互竞相杀于死向而最终都殃及自身。”

人类社会之公权力以冠礼或公礼觉悟之思想内涵现于国之礼乐乃凌驾于所有人头上而尤其指向权贵及装神弄鬼者。
——(完)

主话题:《孟子》第七篇(下)尽心章句下
第二十九章之、——【一】
解析:盆(浸淹)成括(阻滞,闭塞)仕(通“事”:从事于某种工作或事业)于齐(斋)。孟子曰:“死(尸)矣盆成括!”
盆成括见(现)杀(shài:减省),门(宗教、学术思想上之派别)人问曰:“夫子何以(认为)知其将(奉献)见杀?”
曰:“其为人也小(轻视)有才,未闻君子之大道也,则足(值得)以杀其躯而已(完成)矣。”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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