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太太14年10月短登回来,当时就我个人开了银行账户,没有办理TRN税号,也没有办理medicare卡,我们今年在悉尼购买房产,初步打算先自助半年到一年,然后出租,因为我太太是年底带着小孩一起去,我送他们去悉尼,然后我就返回国内上班。我最近也查了centrelink,Family Tax Benefit Part A的收入要求已经是$50,151或者以下,而Family Tax Benefit Part B的收入要求从2015年7月1日开始从150000降到100000,我和我太太现在在国内的情况是我一个人工作,年收入对应澳币就是100000到150000之间,我太太不工作。
针对福利centrelink、TRN、medicare的计划如下,也给大家参考:
已经执行的14年到15年去悉尼之前:
1、 我自己开了CBA银行账户,提供了海外地址,银行帮忙按照非税务居民with holding tax 10%扣除
结论:没有TRN号码,非税务居民,也不用填non lodgment advice for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