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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各位准签的同学关于最迟登陆时间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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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2-6-2011 01:03:2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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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体检时间是2010年8月2日,无刑时间是2011年6月。

我的CO 在准签信上给我设定的最迟登陆时间居然是2012年8月2日。
“First entry date
You must make your first entry to Australia before 02 August 2012. It is not possible to change
this date。”
我很奇怪为什么co 给我这么长的时间,体检后两年?请教准签的同学,你们有过这样的情况吗?

[ 本帖最后由 BEN1980 于 22-6-2011 01:4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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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2-6-2011 01:11:19 | 只看该作者
给你内审一个月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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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2-6-2011 01:15:57 | 只看该作者
我也想请教下,5年的有效期,是从登陆那天算,还是发签证那天,还是最迟登陆时间,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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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2-6-2011 01:44:18 | 只看该作者

2011年6月3日 all met ,6月21日准;也够长久的。

兼答3楼同学:5年的有效期,是从批准申请那天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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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2-6-2011 01:46:33 | 只看该作者
估计是CO笔误了,不过这是好事啊。最终还是以签证上的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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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主| 发表于 22-6-2011 01:48:58 | 只看该作者
谢谢水版,你的意思是还是要看护照贴签上的时间,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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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2-6-2011 02:43:41 | 只看该作者
准签啦,恭喜
催过CO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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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楼主| 发表于 22-6-2011 02:47:57 | 只看该作者
催过一次,回信就是7月集中贴里面贴出来的那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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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9-6-2011 17:32:26 | 只看该作者
借楼问一下,规定是5年内呆满2年可以继续申请PR,但我由于家庭原因,没办法在PR到期前呆满2年,曾经看到过案例,说是只要在到期前登录,然后呆在澳洲,直到呆满2年,然后再继续申请PR,(当然满了2年,继续申请的时候已经过了5年有效期了),这样可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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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9-6-2011 17:56:2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BCPG 于 29-6-2011 17:32 发表
借楼问一下,规定是5年内呆满2年可以继续申请PR,但我由于家庭原因,没办法在PR到期前呆满2年,曾经看到过案例,说是只要在到期前登录,然后呆在澳洲,直到呆满2年,然后再继续申请PR,(当然满了2年,继续申请的时候 ...


是的,可以。

当然前提是你必须在最迟登陆期限前短登激活PR,不然PR就作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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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9-6-2011 18:17:3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sarahyuan 于 29-6-2011 17:56 发表


是的,可以。

当然前提是你必须在最迟登陆期限前短登激活PR,不然PR就作废了。



谢谢,我已经短登过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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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9-6-2011 18:37:4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BCPG 于 29-6-2011 18:17 发表



谢谢,我已经短登过了,呵呵


比如你有效期是2000.1.1到2005.1.1年,然后你在5年快要到期的时候,2004.7.1年过去呆着,准备呆上2年,申请续。会不会导致2005.1.1之后的逗留是非法逗留呢?因为你第一个5年PR已经到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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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9-6-2011 20:44:1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bigapple2008 于 29-6-2011 18:37 发表


比如你有效期是2000.1.1到2005.1.1年,然后你在5年快要到期的时候,2004.7.1年过去呆着,准备呆上2年,申请续。会不会导致2005.1.1之后的逗留是非法逗留呢?因为你第一个5年PR已经到期了...



不会成为非法的。 签证可以过期,但PR  身份是终生的,除非特殊原因被剥夺回去。

就好比护照 会有有效期,但是如果你一直呆在国内,护照过期不会影响你的公民身份。但是,如果护照过期,而你人却在国外, 那就麻烦了(不是不能补办,但会有点手续)。

同理,PR 身份也一样,你人不在澳,但PR签证过期,将会影响的是你续办PR签证的资格(影响你的出入境权利),但不会影响你PR的身份。如果PR签证过期后,视情况而定,即使你人在澳,大使馆也能有权决绝给你颁发出入境的PR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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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9-6-2011 20:49:36 | 只看该作者
你第一次拿到PR 签证,上面5年的期限。 是指你可以在5年内自由出入澳洲。不是指你居留的时间。
只要你合法进入澳洲后, 就再没有居留时间限制。  

如果你2004.12.30 日入境澳洲,再不离开澳洲,你以后可以合法的永远呆下去,不用更换签证。
你要想出去看看澳洲外的世界,然后再回澳洲, 就需要一个回澳洲的签证(因为你不是公民)。

这个回澳洲的签证, 有3个月有效, 5年有效等。这个签证的时限,就取决与你在澳洲实际居住的时间。

1  如果你5年内住满2年, 就给你5年期限的。
2  你没满2年,你要出去,可能就给你3个月的
3  下次再出去,再申请。 从 1 又开始。



原帖由 bigapple2008 于 29-6-2011 18:37 发表


比如你有效期是2000.1.1到2005.1.1年,然后你在5年快要到期的时候,2004.7.1年过去呆着,准备呆上2年,申请续。会不会导致2005.1.1之后的逗留是非法逗留呢?因为你第一个5年PR已经到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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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30-6-2011 11:40:2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4 cndpan 的帖子

哦,也就是说:
如果签证有效期是2000.1.1到2005.1.1,在他们规定的第一次登陆期限前短登过一次,然后在2004.12.1开始住在澳洲,如果在2007.1.1去续签的话,他们会给5年的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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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30-6-2011 15:52:11 | 只看该作者
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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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30-6-2011 18:38:09 | 只看该作者
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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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1-7-2011 13:08:3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BCPG 于 30-6-2011 11:40 发表
哦,也就是说:
如果签证有效期是2000.1.1到2005.1.1,在他们规定的第一次登陆期限前短登过一次,然后在2004.12.1开始住在澳洲,如果在2007.1.1去续签的话,他们会给5年的签证?



我这样理解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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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1-7-2011 16:43:1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BCPG 于 30-6-2011 11:40 发表
哦,也就是说:
如果签证有效期是2000.1.1到2005.1.1,在他们规定的第一次登陆期限前短登过一次,然后在2004.12.1开始住在澳洲,如果在2007.1.1去续签的话,他们会给5年的签证?


你理解的准确无误。假设PR有效期2000-1-1至2004-12-31,你在规定日期完成短登后激活PR,于2004-12-31到澳洲常住,2007年1月4日(圣诞假期后)可以续签PR。因为:
1、第一个5年内你可以自由往返,在有效期内你回到了澳洲;真替你担心万一没有订到机票加上航班因为天气延误或取消,那多麻烦呀!
2、你符合居住两年以上的要求,具备拿第二期的PR;你要是不着急回来,待些日子再办续签;歇歇,不然太累。最好换了护照再说,省得护照过期有麻烦。

[ 本帖最后由 刘克家 于 1-7-2011 16:5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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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1-7-2011 18:39:0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刘克家 于 1-7-2011 16:43 发表


你理解的准确无误。假设PR有效期2000-1-1至2004-12-31,你在规定日期完成短登后激活PR,于2004-12-31到澳洲常住,2007年1月4日(圣诞假期后)可以续签PR。因为:
1、第一个5年内你可以自由往返,在有效期内你回 ...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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