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新手,请大家包涵
文章可能很长,但是由于比较急要求助,请耐心读完
07年的本科生,申请476(两年内),期限也快到了
前几天递的e-visa申请,发出了之后才发现居住满一年的国家都要求有无刑记录
因为在form里面把情况据实报了(毕业后在日本工作了一年三个月)
下载了一个PDF文档,里面说可以在日本大使或领事馆办理,但是要求要有澳大利亚方面的请求文书(letter from visa processing office),还要有在日本的居住证明
有以下几个问题想请教
1。那份居住证明必须在所居住的地区政府办理,是不是意味着我必须到日本去一次?
2。还有就是我估计花的时间会很长,这段时间是否计算在材料提交期限内
3。PDF上说"applicant should lodge their visa application first,then obtain a letter of authority from the department to apply for the certificate"这里的意思是不是先提出申请再等待那边的信?但是我3,4工作日前message过去要求这封授权信却没有回音
4。required材料里面没有出现有无刑,那我国内的无刑扫描件怎么上传
5。得到这份东西之后是否我还是要在中国进行公证?
如果有相同经历的前辈麻烦指点我一下,我已经被搞得焦头烂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