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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中国海关新规 周星星5种行李入境不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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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7-6-2016 20:38:3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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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关新规 5种行李入境不放行
www.creaders.net | 2016-06-06 19:59:44  微博 | 2条评论 | 查看/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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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你还不知道?或还没意识到这个消息对所有海外华人和出境旅行者的重要性,那你很可能要吃大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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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周,中国海关总署《关于暂不予放行旅客行李物品暂存有关事项的公告》本周三正式施行,明确规定了:5类境行李不予放行!

  首先,规定明确旅客进境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若不在"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海关将"暂不予放行",并对物品进行"暂存"。

  恩,我来解释一下什么叫"自用合理数量"?

  比如,你可以背一个包包(自用),但你要带上那么多都还没拆封的,那叫合理吗?那是自用吗?!。。。(哭死~~)

  还有你想带的什么化妆品,香水,各种奢侈品!放心,进关基本没指望了。。。除非你证明你的脸很大!(脸大自用的化妆品涂两瓶没问题)腰很粗!皮很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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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就是昨天某关口被 "暂存"  的。

  自用有点说不过去呀!。。。

  恩,来具体看看是哪5类行李会被"暂不予放行"吧!

  1、旅客不能当场缴纳进境物品税款的;

  2、进出境的物品属于许可证件管理的范围,但旅客不能当场提交的;

  3、进出境的物品超出自用合理数量,按规定应当办理货物报关手续或其他海关手续,其尚未办理的;

  4、对进出境物品的属性、内容存疑,需要由有关主管部门进行认定、鉴定、验核的;

  5、按规定暂不予以放行的其他行李物品。

  "自用合理数量"的界限在哪里,新政的出台对出国买买买的影响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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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海关昨天对"合理数量"进行了解释,即:"旅客携带行李物品在个人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但超出免税额度,可征税放行。如果被认定是自用不合理的,海关将暂不予以放行,并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不予放行旅客行李物品暂存凭单》。自暂存之日起三个月内,旅客应当办结海关手续,逾期不办的,将由海关依法对物品进行处理。"(依法处理!你懂得~~)

  海关总署有关负责人表示,"暂存"不等于"扣留"。对"暂存"物品,只要符合相关规定,旅客在办理海关手续后可及时提取。。。

  海关都新政的理解是,比如:以皮鞋为例,个人正常携带一两双皮鞋进境不会受影响,但如果一名旅客携带五六双甚至更多同一款式的皮鞋进境,就可能被认定为用于商业用途,不予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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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中国对旅客携带进境物品设置了5000元人民币的免税购物额。(基本买一个好点的包包都不够~~)《公告》实施后,这个数额没有变化。

  中国海关工作人员提醒回国和入境旅客,享有的5000元境外免税额是指所有境外购买的商品总额。超额部分将被海关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

  我们提醒所有近期要回国的华人和旅客们,最好放弃幻想!6月1日新政策实施后各关口查的真的很严!!!

  这力度你自己感受吧。。。还敢硬闯?!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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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楼主| 发表于 7-6-2016 20:52:29 | 只看该作者
周星星发表评论于 2016-06-06 22:29:49

此关是我开
此定是我规
要打此关过
留下买关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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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楼主| 发表于 7-6-2016 20:52:49 | 只看该作者
@dcxg 发表评论于 2016-06-07 00:50:24
天朝还是用乡巴佬的眼光来厘定法律,这样立出来的法规眼光短浅,小家子气。我见过某州议员的太太出门度假,光衣服就要动用一个40呎的大货柜。这个超出了“个人”和“合理”的限量了吗?这个“合理性”由谁来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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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7-6-2016 21:12:2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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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8-6-2016 00:17:3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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