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eeOZ论坛

标题: 你读过freeoz的基本法吗?你的看法呢? [打印本页]

作者: Dreamhouse    时间: 21-5-2011 14:46
标题: 你读过freeoz的基本法吗?你的看法呢?
写了一堆
看看大家对所谓的基本法的看法
还有什么要加减的?????

我保留编辑一楼的编辑权
为了更新大家的选项。

[ 本帖最后由 Dreamhouse 于 21-5-2011 13:55 编辑 ]
作者: mite    时间: 21-5-2011 14:52
【太复杂 没有仔细读。 尽管偶是参与讨论人之一。】 【首先谢谢眼镜 是很大的心血结晶】【但是我觉得总得 太复杂了 管的太细节】【我觉得这个基本法还是搞政府 搞法院那个路子; 有其被某些人滥用了 变成了没有事情搞事情 小事情搞错大事情的工具了】【应该往搞论坛 搞社区的路子调整调整】
作者: Dreamhouse    时间: 21-5-2011 14:56
基本法结合很多管理人员的心血
原本是一个蓝图
但是要是一而再再而三
被人提及成为取缔各种违规的蓝本
变成了论坛的圣经

确实应该听听网友的看法
不是为了抹杀任何人的努力。
作者: Ray和Wendy    时间: 21-5-2011 15:20
什么都无所谓,人气最重要

老麦你的观点已经违背了竞选承诺了.
============以下是你竞选时的承诺===========
Ray的问题:
我问老迈一个问题:
你能否作出以下承诺?
作为ZHT, 行事以前,先尽可能确认不直接违反Freeoz制度.
觉得制度不合理的情况下, 在制度框架内解决问题.
能还是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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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te 威望         +20 这个可以。 7-5-2011 10:56



原帖由 mite 于 21-5-2011 14:52 发表
【太复杂 没有仔细读。 尽管偶是参与讨论人之一。】 【首先谢谢眼镜 是很大的心血结晶】【但是我觉得总得 太复杂了 管的太细节】【我觉得这个基本法还是搞政府 搞法院那个路子; 有其被某些人滥用了 变成了没有事情搞 ...

作者: Ray和Wendy    时间: 21-5-2011 15:21
Ray的观点:
读过,喜欢基本法的精神,要一个平衡,只要没有人抗议,少用规则管理,减少摩擦

另外增加一个观点---- 基本法应该在基本法框架范围内进行修改,提高网站运营和管理效率.
作者: mite    时间: 21-5-2011 15:23
哪句违背了?

“觉得制度不合理的情况下, 在制度框架内解决问题.
能还是不能?”

觉得不合理 有调整的必要
目前是在讨论
不就是在框架内解决问题吗?

因为知道要调整 但是个人智慧没有很好的办法
所以参与讨论
不就是在框架内解决问题吗?
作者: mite    时间: 21-5-2011 15:24
另外增加一个观点---- 基本法应该在基本法框架范围内进行修改,提高网站运营和管理效率.

====》

对啊
那怎么叫不在框架内??? 论坛里不能讨论谈看法 你不在也在谈。 这个就是你的看法啊
作者: hobtack    时间: 21-5-2011 15:24
原帖由 Dreamhouse 于 21-5-2011 14:56 发表
基本法结合很多管理人员的心血
原本是一个蓝图
但是要是一而再再而三
被人提及成为取缔各种违规的蓝本
变成了论坛的圣经

确实应该听听网友的看法
不是为了抹杀任何人的努力。

啥是基本法,不就是为了让其他法遵循这个基本原则吗?为了让其他与基本法不符的法通过的唯一途径,就是修改基本法,而不是去妥协。
基本法可以修改,修改的时候广泛听取意见,但是不能频繁修改。
作者: mite    时间: 21-5-2011 15:28
DREAM那个选项描述得不理想
我觉得“人气”“信息”很重要; 现在说得太少。 所以支持。
作者: mite    时间: 21-5-2011 15:30
原帖由 hobtack 于 21-5-2011 15:24 发表

啥是基本法,不就是为了让其他法遵循这个基本原则吗?为了让其他与基本法不符的法通过的唯一途径,就是修改基本法,而不是去妥协。
基本法可以修改,修改的时候广泛听取意见,但是不能频繁修改。



都同意。

个人觉得要定框架 定基本原则即可; 现在有点太复杂; 记不清楚 记不住。
作者: Dreamhouse    时间: 21-5-2011 15:36
我改了

好一点了吗?

原帖由 mite 于 21-5-2011 13:28 发表
DREAM那个选项描述得不理想
我觉得“人气”“信息”很重要; 现在说得太少。 所以支持。

作者: hobtack    时间: 21-5-2011 15:50
原帖由 mite 于 21-5-2011 15:28 发表
DREAM那个选项描述得不理想
我觉得“人气”“信息”很重要; 现在说得太少。 所以支持。

人气这个词要细化,灌水多不一定人气好,我觉得制度才重要。
有的网站水军成风,有的网站注册要有邀请码。如果想跟某些网站争取90后人群,那希望吸引水军,但是freeoz吸引的是有知识,对社会有一定阅历的人,主要目标不是90后,靠的是有质量的参与,不是打酱油。
作者: Dreamhouse    时间: 21-5-2011 15:54
健康的人气。

赞!
原帖由 hobtack 于 21-5-2011 13:50 发表

人气这个词要细化,灌水多不一定人气好,我觉得制度才重要。
有的网站水军成风,有的网站注册要有邀请码。如果想跟某些网站争取90后人群,那希望吸引水军,但是freeoz吸引的是有知识,对社会有一定阅历的人,主要 ...

作者: 青山    时间: 21-5-2011 16:01
首先你这两天明确违背了规则。而且你不承认自己错了。你觉得这个没有违背你的承诺么?

原帖由 mite 于 21-5-2011 15:23 发表
哪句违背了?

“觉得制度不合理的情况下, 在制度框架内解决问题.
能还是不能?”

觉得不合理 有调整的必要
目前是在讨论
不就是在框架内解决问题吗?

因为知道要调整 但是个人智慧没有很好的办法
所以参 ...

作者: 青山    时间: 21-5-2011 16:06
现在这部基本法,是经过多个case,不断修正出来的。你可以通过议事院修改,但是你不能说,你违规就赖基本法太详细。

作为规则,不详细才是问题。你看看除了你,管理团队有几个人频繁违规越权?

遵守基本法和其他规则的人,不只我一个吧?是多数还是少数?别人可以遵守规则,你不可以,还赖规则太详细?



原帖由 mite 于 21-5-2011 15:30 发表



都同意。

个人觉得要定框架 定基本原则即可; 现在有点太复杂; 记不清楚 记不住。

作者: Dreamhouse    时间: 21-5-2011 16:12
请你移步
自己开帖讨论你问mite的问题
我不想这个楼歪了
我还想听网友们的意见。

谢谢。


原帖由 青山 于 21-5-2011 14:06 发表
现在这部基本法,是经过多个case,不断修正出来的。你可以通过议事院修改,但是你不能说,你违规就赖基本法太详细。

作为规则,不详细才是问题。你看看除了你,管理团队有几个人频繁违规越权?

遵守基本法和其 ...

作者: mason00    时间: 21-5-2011 16:14
读过,很粗略。在研究虫子事件的时候又去细读了一下。提案的时候也去寻找了一下关于流程内容。

我觉得这是华人社区的一个巨大成果。作为普通成员,遇到论坛问题可以从基本法中寻找解释,而不是听从论坛管理员的单方面主观解释。甚至有渠道挑战管理员,让我觉得这个论坛很特别,或者说这个模式很特别。

以往在任何华人圈子里,大家并没有具体的规则约束,做人做事都是看趋势,随大势。要么就是单干,要么跟着强有力的人做小团体,要么混迹于大多数,明哲保生,到头来真的被团体抛弃或者成为牺牲品也只能承认社会就是这样,命运不济。

我们心中真正交往的准则和契约是什么呢?道德吗?太模糊了。想走就走,想留就留,今天大家利益相同很谈的来,明天利益不同就背后捅刀子。成王败寇倒是被普遍接受。我感觉,华人真正接受的最高准则是自私和利己,而且这种准则都不需要掩饰,不承认的人最终不能存活下去。

我们需要基本法,明确的定义我们大家都应该接受的相处准则,将我们认为正确的原则清晰的固化在文字中,而不是由某些强力的人来自我解释,甚至随着不同的阶段改变规则。基本法现在可能是太细了,有点像条例,而不是《独立宣言》那种最高层次的指导思想。

这个投票是想看看基本法到底有没有效吗?我可以说,基本法现在的效力是很弱的,大多数论坛的朋友基本都不会去看这个东西。但是我相信,90%的坛友都会在某一刻想了解这个论坛的运行机制。这时候他们能找到基本法,而不是从某个老板,斑竹那里去接受一下非常私人和主观的准则,这是很不同的。

基本法是论坛最卓越的果实,除了论坛内容之外,也只有我们这样的论坛会产生这么一个制度法。虽然大多数人未曾意识到它,可以肯定的说,放弃基本法,这个论坛将连最后一点自我的标识都被抹去。以现有的财力,人力以及组织结构,做人气,做流量,我们永远只可能是第二,甚至更糟。别人做人气,做流量是为了赚钱,我们是为了什么?满足自我成就感吗?把一个论坛炒热,嘈杂中我们得到了什么?那些技术统计的光环总有一天也会腻味的。

我们在执行基本法上有问题,可能永远会有,但是我们的方向是独特的,是应该坚持的。是我们这样论坛才能孕育出的东西。
作者: Dreamhouse    时间: 21-5-2011 16:26
基本法是论坛重要的蓝本
这点很无人可以否认

我想知道怎么可以把基本法弄得更容易接近,而且更贴近大家的需要。

我常说,一群人管理的论坛,freeoz做的算是很成功了,但是怎么可以更成功,可以减少人员的流失呢?

人气是一个粗略的概念,但是一个论坛要是变成了一群人自娱的论坛,也是值得深思的。

如何鼓励更多的人参与发帖,参与网友的询问-而不是管理或者是处理违规!!!!!!
作者: 青山    时间: 21-5-2011 16:31
规则存在的意义就在于划出清晰的界限,让大家知道如何协作。而且保证每一个遵守规则的人,不受任何人(包括zht在内的任何人)违规的侵犯。

如果我们对违规不处理,尤其是管理团队成员的违规不处理,更尤其是zht的违规不处理。那么这里不会变得更成功。只会更混乱。



原帖由 Dreamhouse 于 21-5-2011 16:26 发表
基本法是论坛重要的蓝本
这点很无人可以否认

我想知道怎么可以把基本法弄得更容易接近,而且更贴近大家的需要。

我常说,一群人管理的论坛,freeoz做的算是很成功了,但是怎么可以更成功,可以减少人员的流失 ...

作者: Dreamhouse    时间: 21-5-2011 16:47
你可以自己开帖谈基本法的重要吗?

我想知道其他网友对基本法的看法

谢谢。


原帖由 青山 于 21-5-2011 14:31 发表
规则存在的意义就在于划出清晰的界限,让大家知道如何协作。而且保证每一个遵守规则的人,不受任何人(包括zht在内的任何人)违规的侵犯。

如果我们对违规不处理,尤其是管理团队成员的违规不处理,更尤其是zht的 ...

作者: 青山    时间: 21-5-2011 16:49
抱歉,既然您开贴讨论这个问题,您没权封禁我在这个贴子中的发言权吧?如果您相信您的观点是对的,何必要堵住别人的嘴呢?

很多东西,一分析大家就清楚了,我不介意多发点贴子,帮您指出你的观点中的问题。



原帖由 Dreamhouse 于 21-5-2011 16:47 发表
你可以自己开帖谈基本法的重要吗?

我想知道其他网友对基本法的看法

谢谢。



作者: Ray和Wendy    时间: 21-5-2011 16:53
你说你的观点是"什么都不重要,人气最重要"
我认为这句话的意思是基本法也不重要,只要能增加人气,违反基本法也可以.

也许这不是你的本意,你可以继续澄清.也可以要求修改选项的说法,例如修改为:"在不违反基本法的情况下,其它什么都不重要,人气最重要"


原帖由 mite 于 21-5-2011 15:23 发表
哪句违背了?

“觉得制度不合理的情况下, 在制度框架内解决问题.
能还是不能?”

觉得不合理 有调整的必要
目前是在讨论
不就是在框架内解决问题吗?

因为知道要调整 但是个人智慧没有很好的办法
所以参 ...

作者: Dreamhouse    时间: 21-5-2011 17:10
我们都知道基本法很重要
只是想精益求精

我的措辞不好,mite没有细看
他的粗心,我们也不是刚知道


我的错,我道歉,这绝非是他的本意。


原帖由 Ray和Wendy 于 21-5-2011 14:53 发表
你说你的观点是"什么都不重要,人气最重要"
我认为这句话的意思是基本法也不重要,只要能增加人气,违反基本法也可以.

也许这不是你的本意,你可以继续澄清.也可以要求修改选项的说法,例如修改为:"在不违反基本法的情 ...

作者: Dreamhouse    时间: 21-5-2011 17:13
我们都有问题
就是你没有问题!

这楼也可以换楼主了。

我至少还在意其他网友的看法,要是我的好意,就是换来你的揪错,你说这多激励人心啊!还是换楼主好了!!!!!


原帖由 Ray和Wendy 于 21-5-2011 14:53 发表
你说你的观点是"什么都不重要,人气最重要"
我认为这句话的意思是基本法也不重要,只要能增加人气,违反基本法也可以.

也许这不是你的本意,你可以继续澄清.也可以要求修改选项的说法,例如修改为:"在不违反基本法的情 ...

作者: 青山    时间: 21-5-2011 17:16
FreeOZ的楼主有什么权力么?可以选择谁可以回帖,谁不可以?谁做楼主有何区别?

原帖由 Dreamhouse 于 21-5-2011 17:13 发表
我们都有问题
就是你没有问题!

这楼也可以换楼主了。

我至少还在意其他网友的看法,要是我的好意,就是换来你的揪错,你说这多激励人心啊!还是换楼主好了!!!!!



作者: Dreamhouse    时间: 21-5-2011 17:25
这个帖子充分说明为什么人员的流失的原因之一

你没有错,根据基本法你一点错也没有,
但是你听不到我的用意,你挟持基本法,让我产生很不好的感觉
我深深感到没有被尊重的感觉

我已经告诉你,不要歪楼,我想知道其他人的看法,你要怎么咨询mite,请自己开帖

你就一直说一个我们已经听了1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遍的话,你对人的尊重在哪里?
你没有违法,法律保障了你绝对的权力
这就是我们的基本法
你可以漠视我的感觉
不过也请你不要漠视其他和我有一样感觉的网友的感觉

这个帖子不是冲着你来,是自己迫不及待对号入座

现在
我闪,可以了吗?

你继续,你想怎么做都可以,我怕了你了。
谢幕。
作者: Dreamhouse    时间: 21-5-2011 17:29
我没有权力,

我只要求被尊重!是你自己迫不及待对号入座的!!!!!!!!



原帖由 青山 于 21-5-2011 15:16 发表
FreeOZ的楼主有什么权力么?可以选择谁可以回帖,谁不可以?谁做楼主有何区别?


作者: 青山    时间: 21-5-2011 17:29
这里并不只有您一个人有感觉。每个人都有感觉。您做很多事,说很多话的时候,同样也没考虑道别人的感受。

事实上,每个人都不可能完全考虑别人的感受。这正是为什么,一个集体协作的体系,不能靠感觉,而要靠规则。



原帖由 Dreamhouse 于 21-5-2011 17:25 发表
这个帖子充分说明为什么人员的流失的原因之一

你没有错,根据基本法你一点错也没有,
但是你听不到我的用意,你挟持基本法,让我产生很不好的感觉
我深深感到没有被尊重的感觉

我已经告诉你,不要歪楼,我想 ...

作者: Ray和Wendy    时间: 21-5-2011 17:30
我很喜欢你这个帖子,2楼的观点我也大力支持,有的观点我认为我现在没法支持.

有人纠错(我完全出于善意)你受不了?那你说一声,我不进来你这个帖子了,OK?(难道这不是另一种人员流失吗?)


原帖由 Dreamhouse 于 21-5-2011 17:13 发表
我们都有问题
就是你没有问题!

这楼也可以换楼主了。

我至少还在意其他网友的看法,要是我的好意,就是换来你的揪错,你说这多激励人心啊!还是换楼主好了!!!!!



作者: Dreamhouse    时间: 21-5-2011 17:33
你有揪错吗?


我当你是在帮我完善啊!谢谢。!!!!!!!

揪错的是
那一种把内版外版的纷争延续到外版的人
还有那一种一套说辞,适用于千万种版面的人。
不是说你!


原帖由 Ray和Wendy 于 21-5-2011 15:30 发表
我很喜欢你这个帖子,2楼的观点我也大力支持.

有人纠错(我完全处于善意)你受不了?那我不进来你这个帖子了,OK?



作者: 青山    时间: 21-5-2011 17:36
请问,您觉得是谁把内版的纷争扩大到外版的?尽管我一直主张透明化,但是我从未首先在外版挑起争议。

我们就拿这个贴子来说吧。

2楼的内容
【太复杂 没有仔细读。 尽管偶是参与讨论人之一。】 【首先谢谢眼镜 是很大的心血结晶】【但是我觉得总得 太复杂了 管的太细节】【我觉得这个基本法还是搞政府 搞法院那个路子; 有其被某些人滥用了 变成了没有事情搞事情 小事情搞错大事情的工具了】【应该往搞论坛 搞社区的路子调整调整】

您认为这些不包含内版的纷争?只要我发言,就是把内版的纷争扩大到外版?

原帖由 Dreamhouse 于 21-5-2011 17:33 发表
你有揪错吗?


我当你是在帮我完善啊!谢谢。!!!!!!!

揪错的是
那一种把内版外版的纷争延续到外版的人
还有那一种一套说辞,适用于千万种版面的人。
不是说你!



作者: Dreamhouse    时间: 21-5-2011 17:41
论点不同意,没有关系
论坛不就是论一论吗?

论坛上,不同意我的人多了
版主被拍砖的,我也算多了
我都能接受

这个楼,从一开始就没有针对谁
而且,我也真心想听其他人的看法
所以你一提,我就更改

沟通是双向的
不是一言堂
也不是只要符合基本法
我高兴说什么就说什么


原帖由 Ray和Wendy 于 21-5-2011 15:30 发表
我很喜欢你这个帖子,2楼的观点我也大力支持,有的观点我认为我现在没法支持.

有人纠错(我完全出于善意)你受不了?那你说一声,我不进来你这个帖子了,OK?(难道这不是另一种人员流失吗?)



作者: Dreamhouse    时间: 21-5-2011 17:42
所以 ,这是你和mite的问题

不是我这个楼要讨论的问题。

已经请你另外开版了。



原帖由 青山 于 21-5-2011 15:36 发表
请问,您觉得是谁把内版的纷争扩大到外版的?尽管我一直主张透明化,但是我从未首先在外版挑起争议。

我们就拿这个贴子来说吧。

2楼的内容
【太复杂 没有仔细读。 尽管偶是参与讨论人之一。】 【首先谢谢眼镜 ...

作者: 青山    时间: 21-5-2011 17:45
我们俩到底谁在赶人?

原帖由 Dreamhouse 于 21-5-2011 17:42 发表
所以 ,这是你和mite的问题

不是我这个楼要讨论的问题。

已经请你另外开版了。




作者: Dreamhouse    时间: 21-5-2011 17:51
恭喜你成功把我赶走了。


原帖由 青山 于 21-5-2011 15:45 发表
我们俩到底谁在赶人?


作者: 周星星1832    时间: 21-5-2011 19:28

作者: mason00    时间: 21-5-2011 19:41
有点内版的意思啊,呵呵。我觉得我们缺乏有效讨论的机制。我建议:
1. 开贴讨论这明确需要讨论的问题,以及自己的看法
2. 参与讨论者1周之内只能回复讨论贴一次
3. 回复贴必须有一定格式,内容限制为自己的想法,不能去讨论别人的想法
4. 回复需要有效回答开贴这的问题,并补充自己的想法
5. 在第二周或者大多数人都表达完自己的想法后,开始每一个人的总结,我想基本可以得出一个结果了。

现在是讨论问题效率太低,大家很容易感情用事,扣字眼太多。
作者: hobtack    时间: 21-5-2011 20:00
有些人嘴里对事不对人,心里对人不对事,只要是某人的发言,就挑字眼,实际上是以前冲突的延续,而这些冲突并不为人知晓。

内部讨论不宜公开,但内部讨论结果要公开,而且每个投票参与的人要给出自己的理由,赞成或者反对,理由是什么?这些都要公示,以作史鉴,时间会说明一切,到底谁可以做版主,可以公正管理论坛。
作者: webster    时间: 22-5-2011 11:00
原帖由 Dreamhouse 于 21-5-2011 17:25 发表
这个帖子充分说明为什么人员的流失的原因之一

你没有错,根据基本法你一点错也没有,
但是你听不到我的用意,你挟持基本法,让我产生很不好的感觉
我深深感到没有被尊重的感觉
我已经告诉你,不要歪楼,我想 ...


我读了一点基本法,但没有读完。梦姐,木有这个选项啊!

题外话,"我为人人,人人为我",是让我对freeOZ最感动的地方。
但是,...,是谁推动了这里的人气流失了呢?是谁推动了那么多 愿意"我为人人"愿意为论坛真心付出的人气王们(不含虫子) 心灰意冷热情削减呢? 看过几百个页面后,窃以为,很多事情上,某人一定程度上有相当贡献吧?
如果限制一下某些对不同意见极不友好的人的权力,是否坛子里的氛围会好更多?更容易实现"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口号?
路人甲留。
作者: webster    时间: 22-5-2011 11:17
原帖由 Dreamhouse 于 21-5-2011 17:51 发表
恭喜你成功把我赶走了。


梦姐,离开这个地方前,一定要pm我你去了什么地方啊,粉丝要追随偶像的脚步!

论坛上跟人交流,可以扩大眼界,少走弯路,广交朋友,有益健康。
只是不想看某些人的发言,像吃了呛药一样。道不同不相为谋,但这里不是谁家的后院,可不可以不要(客观上)把别人赶走?
作者: cynthiawu    时间: 22-5-2011 12:00
读过一些,太复杂,没读完
作者: mite    时间: 22-5-2011 12:28
原帖由 青山 于 21-5-2011 17:36 发表
请问,您觉得是谁把内版的纷争扩大到外版的?尽管我一直主张透明化,但是我从未首先在外版挑起争议。

我们就拿这个贴子来说吧。

2楼的内容
【太复杂 没有仔细读。 尽管偶是参与讨论人之一。】 【首先谢谢眼镜 ...



这个论坛现在连CELLO; UB; ANA这样的人 [ 有能力; 愿意奉献; 不偏激很沉稳; 有个人魅力 ] 都留不住参与管理。 该到了改革的时候拉。 (11.5.13)
作者: mite    时间: 22-5-2011 22:38
原帖由 Dreamhouse 于 21-5-2011 17:51 发表
恭喜你成功把我赶走了。





就是

又是他讨论胜利了
作者: 老顽童    时间: 23-5-2011 14:59
我没有兴趣去读什么基本法,因为无非是个论坛而已,只要遵守基本的规则(比如不骂人等), 我想就可以了。或者我违规有人来通知我就可以了。
但经常在这里混,确实不得不由于什么规则和辩论不得不去看看基本法,当然也只是断断续续读过,谁有精神去通篇读一下啊,咱们连宪法、刑法甚至交通法规都没时间和兴趣去通篇累读啊。
有法可依是好事,论坛应该有规则,但这个规则叫“基本法”希望只是个叫法噱头而已(因为这个名字确实起得蛮大蛮吓人的)。但这个法是不是很公正,是不是很有效就难说了。因为每个朝代都有法,可不是每个朝代文明安康哦。
作者: 青山    时间: 23-5-2011 15:32
中国每个朝代都有法,但是那都是皇帝钦定的“法”。不但立法没有代表性,皇帝也不受“法”的约束。

FreeOZ这个基本法,是选举产生的议事院制定的,所有人在这里都受其约束,没有例外,没有法外的特权。这是本质区别。

原帖由 老顽童 于 23-5-2011 14:59 发表
我没有兴趣去读什么基本法,因为无非是个论坛而已,只要遵守基本的规则(比如不骂人等), 我想就可以了。或者我违规有人来通知我就可以了。
但经常在这里混,确实不得不由于什么规则和辩论不得不去看看基本法,当然 ...

作者: 老顽童    时间: 23-5-2011 15:59
标题: 回复 #45 青山 的帖子
哈哈,我只是故意放出个风看有没人会不会HIGH起来,这不,你又来争了
这是论坛,不是天朝,不是政府,只是个茶馆而已。哪来这么多流氓小偷啊?
不要老是绷着个阶级斗争的弦来说“如果”,我希望多点康嫂,少点城管。
作者: mason00    时间: 23-5-2011 16:03
青山很容易和人杠上啊,非常严格的推广了法制理念,佩服佩服。
有冒犯之处,小弟给大家赔礼了!其实只要不违法就OK了,对法制的看法么都可以有...
作者: Fernando    时间: 23-5-2011 16:35
普通百姓有几个会去看"法"?澳洲大选这么多次,每一次是拿小恩小惠,补助,津贴,减税这些手段来吸引百姓的。普通人最需要的是实际收获,论坛网友也都是普通人。好的制度是实际收获的保障,但不是重点。再说,管理论坛也不是管理国家,侧重点完全不用。论坛的本质就是没有护照限制,没有PR限制,没有户籍限制,来去自由。网友找不到自己想要找的,别家正好有就去别家了,就是收藏夹里添加一个网站。就算基本法搞得再完善,论坛内容搞得不好,想要看什么什么没有,只有看吵架扯皮,结果剩下来的人都是喜欢吵架扯皮的。

做好一个论坛需要做太多太多实际工作。现在管理层那么多人,尽喜欢搞虚的,谈起民主来一个比一个能吹,做实际工作的没几个,且不说有没有工作能力。分论坛就没怎么管好过,怎么指望这些人在版主区吹吹牛就把论坛吹好了?光靠热情是没用的,当年红卫兵热情比谁都高。版主就要有版主的能力,管理员就要有管理员的能力。搞个KPI自己去track performance,就算没有淘汰制,业绩不好未必要下台,也好去分析哪里出了问题
作者: 青山    时间: 23-5-2011 16:46
客观的performance评估,我早就提了。我觉得版主的工作情况完全可以通过技术统计得出客观的评估,至少可以供参考,技术统计数字系统里就有。但是一些喊着内容建设的人,是肯定不敢这么比的。

现在的问题是,一些喊着内容建设,声音最大的人,其实内容建设根本就做不了。



原帖由 Fernando 于 23-5-2011 16:35 发表
普通百姓有几个会去看"法"?澳洲大选这么多次,每一次是拿小恩小惠,补助,津贴,减税这些手段来吸引百姓的。普通人最需要的是实际收获,论坛网友也都是普通人。好的制度是实际收获的保障,但不是重点。再说,管理 ...

作者: mason00    时间: 23-5-2011 19:54
基本法就是给管理人员看的,执行管理的标准。没有基本法只会更糟糕。
没人管理并不是基本法存在造成的。

从根本上来说斑竹缺少经济刺激也许是一个重要原因,但是我们不能因为这个去走私有化,用捐款或者商业收入给管理员发工资。这和论坛创建伊始的理念就是相违背的。也是和捐款人的初衷相违背的。
作者: melbourner1978    时间: 23-5-2011 20:58
原帖由 青山 于 23-5-2011 16:46 发表
客观的performance评估,我早就提了。我觉得版主的工作情况完全可以通过技术统计得出客观的评估,至少可以供参考,技术统计数字系统里就有。但是一些喊着内容建设的人,是肯定不敢这么比的。

现在的问题是,一些喊 ...

看了freeoz这么久了,你除了跟别人吵架,天天唧唧歪歪,做过什么实际上的内容建设没?估计跟澳洲的政客一个模样,说说就老子天下第一,作作就无能为力,有种的整几个精华贴出来,别天天精力过剩跟好斗的公鸡一样,为了freeoz,能不能先闭嘴一会,听听别人的话?
作者: 天下有山    时间: 23-5-2011 21:52
原帖由 melbourner1978 于 23-5-2011 20:58 发表

看了freeoz这么久了,你除了跟别人吵架,天天唧唧歪歪,做过什么实际上的内容建设没?估计跟澳洲的政客一个模样,说说就老子天下第一,作作就无能为力,有种的整几个精华贴出来,别天天精力过剩跟好斗的公鸡一样, ...


帮主,就算你是唐僧也说不过他的。我们就看他舌战群儒吧。只有诸葛亮的口才没诸葛亮的本事。
作者: 青山    时间: 23-5-2011 22:02
过去4年我做过2年多版主,2年的技术员,2年zht,3年议事员。

版面情况如何你自己找技术员要技术统计去。技术员任内我做了多少事,你去问UB。

我干活至少比今天在所有这里说我不干活的每个人都多。要不要我们打赌?

原帖由 melbourner1978 于 23-5-2011 20:58 发表

看了freeoz这么久了,你除了跟别人吵架,天天唧唧歪歪,做过什么实际上的内容建设没?估计跟澳洲的政客一个模样,说说就老子天下第一,作作就无能为力,有种的整几个精华贴出来,别天天精力过剩跟好斗的公鸡一样, ...

作者: mason00    时间: 23-5-2011 22:09
我支持你,青山!
作者: 老顽童    时间: 23-5-2011 22:31
这就是人生的可怕之处。
我总是在问自己,是不是只有勤奋就一定成功?
也许方向本身就错了,
我本来是想来喝个茶,原来喝上瘾成了builder. 也许这个房子结构就有错。也许大家建的一直就不是自己的房子,也许连个房子也不是。
作者: mason00    时间: 23-5-2011 22:53
原帖由 老顽童 于 23-5-2011 20:31 发表
这就是人生的可怕之处。
我总是在问自己,是不是只有勤奋就一定成功?
也许方向本身就错了,
我本来是想来喝个茶,原来喝上瘾成了builder. 也许这个房子结构就有错。也许大家建的一直就不是自己的房子,也许连个房 ...


我也有同样的感受。可知人与人之间,人群与人群之间确有很难调和的见解。其实没有对错,只是选择的路不同。我相信,不管最终是什么形式,论坛提供一个喝茶的地方总是可以的。就是怕人去楼空。所以不管如何,我都希望大家留下。
作者: hobtack    时间: 24-5-2011 08:23
我也支持青山,有的事只有将来回头看的时候才知道意义所在。
作者: chubbycat    时间: 24-5-2011 09:08
所以不管如何,我都不希望青山留下。
作者: melbourner1978    时间: 24-5-2011 09:20
原帖由 chubbycat 于 24-5-2011 09:08 发表
所以不管如何,我都不希望青山留下。


作者: Fernando    时间: 24-5-2011 14:40

作者: mite    时间: 24-5-2011 14:41
原帖由 chubbycat 于 24-5-2011 09:08 发表
所以不管如何,我都不希望青山留下。



呵呵
作者: Fernando    时间: 24-5-2011 14:43
原帖由 melbourner1978 于 23-5-2011 20:58 发表

看了freeoz这么久了,你除了跟别人吵架,天天唧唧歪歪,做过什么实际上的内容建设没?估计跟澳洲的政客一个模样,说说就老子天下第一,作作就无能为力,有种的整几个精华贴出来,别天天精力过剩跟好斗的公鸡一样, ...

不过论坛管理员的主要责任倒不是自己去写精华贴,能管理好版面,让更多的精华贴自己出来是最好的.整天吵架,人都跑光了
作者: mite    时间: 24-5-2011 14:45
这个论坛现在连CELLO; UB; ANA这样的人 [ 有能力; 愿意奉献; 不偏激很沉稳; 有个人魅力 ] 都留不住参与管理。 该到了改革的时候拉。 【11.5.13】
作者: 跳皮筋的格桑    时间: 24-5-2011 15:43
送给青山四个字:过犹不及

赞同老顽童的观点
作者: stgeorge    时间: 24-5-2011 20:57
兄弟,说实话,你发了那么多帖子,我都没有笑过。
你这个贴子,我差点喷了一显示屏。


原帖由 chubbycat 于 24-5-2011 09:08 发表
所以不管如何,我都不希望青山留下。

作者: 老顽童    时间: 24-5-2011 21:19
原帖由 chubbycat 于 24-5-2011 09:08 发表
所以不管如何,我都不希望青山留下。


不管如何,我都希望青山能留下来。
发配他每天在藏经阁值日扫地!
碰上不明就里来踢山的,方丈喊一声,敢来踢馆?我派个扫地的就可以收拾你!
作者: mite    时间: 25-5-2011 00:00
厉害
作者: mason00    时间: 25-5-2011 00:22
这么多人反对青山,都去参选一下议事员,不早就把青山踢掉了吗?
作者: Dreamhouse    时间: 25-5-2011 00:28
不是那么多人对政治有兴趣

可惜就有人玩政治牌
把不喜欢玩的人给“气”走了。

原因就是
一句相同的话,你要是不停地听几十次,上百次,你不是加入他,就只能躲他了。


原帖由 mason00 于 24-5-2011 22:22 发表
这么多人反对青山,都去参选一下议事员,不早就把青山踢掉了吗?

作者: mite    时间: 25-5-2011 00:28

作者: mason00    时间: 25-5-2011 00:39
那论坛的未来只能交给青山了,我也信得过他
作者: hobtack    时间: 25-5-2011 08:38
原帖由 Dreamhouse 于 25-5-2011 00:28 发表
不是那么多人对政治有兴趣

可惜就有人玩政治牌
把不喜欢玩的人给“气”走了。

原因就是
一句相同的话,你要是不停地听几十次,上百次,你不是加入他,就只能躲他了。



为了和一个人不合,就愤然出走,置自己曾经的责任和承诺于不顾,还真是信不过这样的人管理论坛,谁知道啥时候又一甩手撂挑子啊。
作者: Dreamhouse    时间: 25-5-2011 09:41
民主的精神不是勤奋就对了。

责任和承诺?

人的一生,多少承诺与责任?

都移民了
对自己的父母又做了多少?
想到家人,我从来不敢提责任与承诺

再想到自己的家乡与国家
那话题更大了。

原帖由 hobtack 于 25-5-2011 06:38 发表

为了和一个人不合,就愤然出走,置自己曾经的责任和承诺于不顾,还真是信不过这样的人管理论坛,谁知道啥时候又一甩手撂挑子啊。

作者: hobtack    时间: 25-5-2011 09:58
避实就虚,民主和勤奋无关,和责任也无关,想撂挑子就撂挑子更和两者差之千里。
你的意思是想撂挑子就撂的人适合管理论坛?和民主专政责任承诺有关系吗?
原帖由 Dreamhouse 于 25-5-2011 09:41 发表
民主的精神不是勤奋就对了。

责任和承诺?

人的一生,多少承诺与责任?

都移民了
对自己的父母又做了多少?
想到家人,我从来不敢提责任与承诺
再想到自己的家乡与国家
那话题更大了。


作者: melbourner1978    时间: 25-5-2011 10:16
原帖由 hobtack 于 25-5-2011 09:58 发表
避实就虚,民主和勤奋无关,和责任也无关,想撂挑子就撂挑子更和两者差之千里。
你的意思是想撂挑子就撂的人适合管理论坛?和民主专政责任承诺有关系吗?

方向都错了的一根筋老黄牛(或斗鸡)比撂挑子的人对论坛伤害更大
作者: hobtack    时间: 25-5-2011 10:31
原帖由 melbourner1978 于 25-5-2011 10:16 发表

方向都错了的一根筋老黄牛(或斗鸡)比撂挑子的人对论坛伤害更大

不撂挑子的人多还是撂挑子的人多?这个方向在不停的变吗?如果没有,你的意思是从一开始就方向错了吗?还是那些撂挑子的人抱着扭转方向的目的进入管理团队的?
作者: mason00    时间: 25-5-2011 10:42
原帖由 hobtack 于 25-5-2011 08:31 发表

不撂挑子的人多还是撂挑子的人多?这个方向在不停的变吗?如果没有,你的意思是从一开始就方向错了吗?还是那些撂挑子的人抱着扭转方向的目的进入管理团队的?


我同意!方向对不是谁说错就错的。要不一切都简单了。不参与撂挑子至少不要嘲讽撂挑子的人吧。
作者: melbourner1978    时间: 25-5-2011 10:49
原帖由 mason00 于 25-5-2011 10:42 发表


我同意!方向对不是谁说错就错的。要不一切都简单了。不参与撂挑子至少不要嘲讽撂挑子的人吧。

这论调太太太象青山同学了,想对论坛提意见,先来议事院,freeoz已经变成议事院的freeoz了吗?坐在台下就不能提意见,扔砖头了?
作者: mason00    时间: 25-5-2011 10:59
人人在在台下扔砖头还演不演?
作者: Fernando    时间: 25-5-2011 11:10
原帖由 mason00 于 25-5-2011 00:22 发表
这么多人反对青山,都去参选一下议事员,不早就把青山踢掉了吗?

管理论坛不是管理ZF
对论坛管理理解有误,这就是最基本的概念性错误,然后再使用错误的工具和方法。。。。什么都是错的
作者: 青山    时间: 25-5-2011 11:13
只是不同的人,追求的东西不同吧?你怎么就能说明,你是对的,别人是错的?

FreeOZ从根子上就不是一个商业性论坛。

原帖由 Fernando 于 25-5-2011 11:10 发表

管理论坛不是管理ZF
对论坛管理理解有误,这就是最基本的概念性错误,然后再使用错误的工具和方法。。。。什么都是错的

作者: 休止符    时间: 25-5-2011 11:15
青山最可爱的地方就是无论谁跟他辩论他都奉陪到底,而且绝对心平气和不骂娘;
青山最可恨的地方就是每次大家因为发现问题跟他辩论,到最后都被他辩成现在我们做得很好,没什么需要改变的。。。。

于是每次大讨论都是激情开场、无疾而终。。。
大家白天出气、晚上看戏,
只留下一堆鸡的屁。。。
作者: Fernando    时间: 25-5-2011 11:18
原帖由 休止符 于 25-5-2011 11:15 发表
青山最可爱的地方就是无论谁跟他辩论他都奉陪到底,而且绝对心平气和不骂娘;
青山最可恨的地方就是每次大家因为发现问题跟他辩论,到最后都被他辩成现在我们做得很好,没什么需要改变的。。。。

于是每次大讨论 ...

说明民主不彻底。他可以有不同意见,如果别人都不同意,他也只能作为反对派存在了。

@青山,我可没说要商业化啊
作者: 青山    时间: 25-5-2011 11:46
这点怎么民主不彻底了?如果大家都不同意我的意见,我确实什么都做不了。

我在议事院也不过只有一票而已。

原帖由 Fernando 于 25-5-2011 11:18 发表

说明民主不彻底。他可以有不同意见,如果别人都不同意,他也只能作为反对派存在了。

@青山,我可没说要商业化啊

作者: mason00    时间: 27-5-2011 01:32
欢迎参加你写文章,我捐款活动,积极搞内容建设,见我的签名
作者: mite    时间: 17-7-2011 23:59
原帖由 老顽童 于 24-5-2011 21:19 发表


不管如何,我都希望青山能留下来。
发配他每天在藏经阁值日扫地!
碰上不明就里来踢山的,方丈喊一声,敢来踢馆?我派个扫地的就可以收拾你!



他老人家还是“智囊” 在呢
作者: 娜乌西卡    时间: 19-7-2011 22:35
我觉得这个算是FREEOZ挺有特色的地方。避免用个人的主观感受去替代了规则,很好的一个想法。只不过就是大多数人天生都是对规则头痛的,而且天生讨厌被规矩所约束。所以会很发憷这个东西。所以我是觉得已有的这些规则既然都已经出来了,应该保留,一般的时候也不会去查阅,有争议的时候可以作为规则使用。如果使用了感觉很有争议需要修改,不妨由全体网友投票决定,更加有共识一点。修改的基础也建立在网友共识之上。
老实说,作为一个局外人,我是不懂为什么大家会争论基本法。有人愿意整理,有规则可依当然是好事,但是没有必要每一个管理人员,版主都来讨论,要知道沟通的人多了,工作量就是指数上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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