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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的冷嘲热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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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9-5-2009 23:13:5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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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家园版是网友参与FreeOZ管理的平台,欢迎大家就FreeOZ的各方面问题提出讨论。
2. 禁止在本版发布中国政治,色情,种族地域歧视等既有规则禁止的内容。
3. 请大家理性发言,禁止骂人和人身攻击,持续的冷嘲热讽,不听劝告的,也将删除和进一步处理。

====>

我看 还是解释一下 什么叫"持续的冷嘲热讽".  
否则可能被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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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健 + 10 我很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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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楼主| 发表于 9-5-2009 23:32:12 | 只看该作者
冷嘲热讽 如果不涉及人身攻击的 我觉得也是阅历和智慧的表现.
所以最好整点定义和例子.

( 个人见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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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9-5-2009 23:54:52 | 只看该作者
阅历和智慧的表现--那叫幽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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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主| 发表于 10-5-2009 00:01:19 | 只看该作者
所以说要”整点定义和例子“以便操作
很多时候讽刺就是需要很多的幽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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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10-5-2009 10:43:46 | 只看该作者
闹了半天"持续的冷嘲热讽"没有具体定义啊,这是哪些个才子佳人提出来得?怎么就被大家通过了?没有定量可测量的指标就没有可执行性,我都能想象得到zht版主们为了讨论某ID是否"持续的冷嘲热讽"了一定也是掐得昏天黑地的。

首先要定义什么是"持续的“,这个很难说,再次要定义什么是"冷嘲热讽",这个更难了,把两个这么难的概念揉在一起简直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嘛,还真把自己当武松啊,我替酒馆来一句广告:”三碗不过岗“,您喝了吗?

不过这对组织上来说的确是个两难的事情,但是为了防止无端的消耗我看要么下具体定义要么取消此条,或者能人想出个两全的办法,我也在想办法,嘬着牙花子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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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10-5-2009 12:07:23 | 只看该作者
》》但是为了防止无端的消耗我看要么下具体定义要么取消此条,

我是赞同这个意见的,不过人身攻击本身就不太好判断了,再加个持续确实就更难判断,难煞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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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10-5-2009 15:18:25 | 只看该作者
对于“持续的“ 可以由版主判定,如果不服可以上诉到zht,zht投票表决判定。除非涉及到基本法或者有议事员提案,一般的投诉到zht投票出结果就是最后结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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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10-5-2009 15:28:2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ubuntuhk 于 2009/5/10 11:37 发表
》》但是为了防止无端的消耗我看要么下具体定义要么取消此条,

我是赞同这个意见的,不过人身攻击本身就不太好判断了,再加个持续确实就更难判断,难煞俺也


我赞同取消。

当事人如果感觉自己被冒犯或者向论坛管理者投诉无门,可以向法院提起讼诉。法庭才是判断人身攻击的最好仲裁者。

无论如何,ZHT不能也担不了这个“人身攻击”的判断之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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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10-5-2009 15:29:35 | 只看该作者
再说了,取消了这条,U版也就不必走路要绕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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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10-5-2009 15:34:2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8 bg1pdq 的帖子

难道会因为删帖被告上法院?太强大了。

对于此类不能根据论坛管理条例明确判断的争议,我认为zht是可以通过投票判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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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10-5-2009 15:37:14 | 只看该作者
能不能搞个陪审团制度?无利害关系人的集体判断就是结果。最多再设置一个复议,就是换一批人再判断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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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10-5-2009 15:37:5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NEWGAY 于 2009/5/10 15:04 发表
难道会因为删帖被告上法院?太强大了。

对于此类不能根据论坛管理条例明确判断的争议,我认为zht是可以通过投票判断的。


你没看懂我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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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10-5-2009 18:39:4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Ray和Wendy 于 10-5-2009 15:37 发表
能不能搞个陪审团制度?无利害关系人的集体判断就是结果。最多再设置一个复议,就是换一批人再判断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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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10-5-2009 19:59:5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韩健 于 10-5-2009 10:43 发表
闹了半天"持续的冷嘲热讽"没有具体定义啊,这是哪些个才子佳人提出来得?怎么就被大家通过了?没有定量可测量的指标就没有可执行性,我都能想象得到zht版主们为了讨论某ID是否"持续的冷嘲热讽"了一定也是掐得昏天黑地 ...


青山那个才子
他喜欢定义这个“持续的冷嘲热讽”
那三碗他肯定是喝了
高没高就知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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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10-5-2009 20:00:53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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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11-5-2009 05:35:3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4 kkmao2005 的帖子

我知道那酒其实是往水里面兑酒拿来卖的,是三鹿牌的,想喝高可不容易,三碗下肚后L牌开车警察都没法罚你,测不出酒精含量啊;哨棒不知带了没有,据说饭馆的后厨少了根劈柴。。。

freeoz成了乌托邦试验田了,害得大家一起受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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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11-5-2009 06:36:0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kkmao2005 于 10-5-2009 19:59 发表


青山那个才子
他喜欢定义这个“持续的冷嘲热讽”
那三碗他肯定是喝了
高没高就知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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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11-5-2009 09:46:34 | 只看该作者
觉得规则不用改,碰到具体的投诉,由zht投票来决定是否符合“持续的冷嘲热讽”,特别是针对某个具体的ID的讽刺。也需要把投票的结果公布出来,ZHT也需要公开表达他们的观点。公道自在人心。

法庭不也有无罪宣告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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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11-5-2009 12:22:4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Ray和Wendy 于 10-5-2009 15:37 发表
能不能搞个陪审团制度?无利害关系人的集体判断就是结果。最多再设置一个复议,就是换一批人再判断一次。


我非常赞成陪审团制度!

好坏对错本来就是主观性的判断,以理服人不如以德服人。挑选当事人都认可、德高望重的freeoz成员即可。

陪审团商议以后直接裁决,表上述、复议了,斩立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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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11-5-2009 13:20:1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9 liuhuey 的帖子

既然有陪审团就必须允许被告反对某些人做陪审团成员,这就更热闹了,不可行

况且“以理服人不如以德服人”,何苦又要陪审团?既然这样不如干脆设个道德法庭吧,让原告在那里诉苦,后面跟贴的见仁见智好了,如果有人觉得被告做的有点过了但又不够当局处置就让大家的口水决定他是干着还是湿着走出法庭,反正社会也好论坛也好都需要一个心理减压阀,受了委屈在道德法庭上发泄一下,而且大家不是都相信公道自在人心吗,还怕自己的委屈没人同情?还怕被告没人谴责?

不过道德法庭这个名字太凝重,本来就是诉苦、闹别扭的地方要是起个诙谐幽默的名字在大家点击的时候就能有一种轻松的心情,有助于矛盾的缓解,比如:给他扎一针,批斗现场,大字报园地,帮我拍他,etc

生活已经很累了,干吗不活得轻松幽默些,无需力图把这里搞得象柏拉图的理想国一样,关于如何建设一个理想的社会有很多哲学社会学著作,世界人民也都浴血实践了几千年了,freeoz就不必做柏拉图式的试验品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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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11-5-2009 13:43:33 | 只看该作者
完了,俺太喜欢持续冷嘲热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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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11-5-2009 13:51:3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diegolin 于 11-5-2009 13:43 发表
完了,俺太喜欢持续冷嘲热讽

大林吃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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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11-5-2009 14:00:04 | 只看该作者
既然diegolin和韩健两人都爱冷嘲热讽,建议你俩互掐表演给大家观赏。

要不搞个冷嘲热讽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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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威望 +2 收起 理由
沉沉 + 2 期待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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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11-5-2009 14:29:42 | 只看该作者
楼上你够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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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11-5-2009 15:26:3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4 diegolin 的帖子

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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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11-5-2009 15:48:5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0 韩健 的帖子

“以理服人不如以德服人”,比如说,五个版主一起投票,半数以上认为韩先生对林女士确实有“持续的冷嘲热讽”行为,那这事就这么定了。

定了就好办。公布决定,关掉帖子,执行处罚,该押大牢、打冷宫,还是拖到菜市口,麻利点,走着!

您也是一专业人士,论坛上被你骂得暴跳如雷、怀恨在心、怨声载道的人可不止一两个。为了“活得轻松幽默些”,您也得有点娱乐精神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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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2威望 +33 收起 理由
沉沉 + 3 哈!
mite + 30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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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11-5-2009 17:41:0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6 liuhuey 的帖子

娱乐也得讲规则

谁把韩健说趴下了,那叫本事

黑人家,说啥也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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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11-5-2009 17:56:2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diegolin 于 11-5-2009 13:43 发表
完了,俺太喜欢持续冷嘲热讽



数您的话最长见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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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11-5-2009 18:00:01 | 只看该作者

关于陪审团

西方国家有陪审团制度,不错

既然有陪审团,需不需要律师呢?----要
法官--------------------------------------------要
证人--------------------------------------------要


好吧,都齐了,开始。


第一步:选陪审员。必须控辩双方都同意才成,来个一年半载的也不是什么稀罕事,等选好陪审员咱再讨论第二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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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11-5-2009 18:11:2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6 liuhuey 的帖子

你始终没有明确是陪审团制度还是以德服人制度,还是2in1了?我看你是把不同的问题混在一起说了

看你这意思你是认为如果5个版主投票关于韩健的争论必然是韩健被宫,所以你才给我个高帽的吧,嘿嘿,老刘你也够专业呀,一定也是浆糊中人吧 。我就是因为有娱乐精神才建议大家一起道德批判呢,你想,韩健站在“给他扎一针”的现场被同情原告的网友一针一针扎多好玩儿,最好coredump等再设计个交互类的动画,1楼的原告把被告比如韩健的名字填进去,这样动画小人儿的名字就是韩健了,鼠标放上去是个针头的形状,按左键针就扎一下小人再出个吱吱叫的声音,下面有统计被告被扎了多少针,每个ID和IP可以无限次扎,嘿嘿,这么 的创意各位菜市口的看官咱不能光吃康大叔的人血馒头不给加分那就太没有娱乐精神啦,。

来吧,让酒味的道德审判来得更猛烈些吧,我就直接喝了它们--只要不是三鹿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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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咕噜 + 18 你太有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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