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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持续的冷嘲热讽"? [打印本页]

作者: mite    时间: 9-5-2009 23:13
标题: "持续的冷嘲热讽"?
本版公告
家园建设版版规
1. 家园版是网友参与FreeOZ管理的平台,欢迎大家就FreeOZ的各方面问题提出讨论。
2. 禁止在本版发布中国政治,色情,种族地域歧视等既有规则禁止的内容。
3. 请大家理性发言,禁止骂人和人身攻击,持续的冷嘲热讽,不听劝告的,也将删除和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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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 还是解释一下 什么叫"持续的冷嘲热讽".  
否则可能被滥用.
作者: mite    时间: 9-5-2009 23:32
冷嘲热讽 如果不涉及人身攻击的 我觉得也是阅历和智慧的表现.
所以最好整点定义和例子.

( 个人见解 )
作者: NEWGAY    时间: 9-5-2009 23:54
阅历和智慧的表现--那叫幽默
作者: mite    时间: 10-5-2009 00:01
所以说要”整点定义和例子“以便操作
很多时候讽刺就是需要很多的幽默在
作者: 韩健    时间: 10-5-2009 10:43
闹了半天"持续的冷嘲热讽"没有具体定义啊,这是哪些个才子佳人提出来得?怎么就被大家通过了?没有定量可测量的指标就没有可执行性,我都能想象得到zht版主们为了讨论某ID是否"持续的冷嘲热讽"了一定也是掐得昏天黑地的。

首先要定义什么是"持续的“,这个很难说,再次要定义什么是"冷嘲热讽",这个更难了,把两个这么难的概念揉在一起简直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嘛,还真把自己当武松啊,我替酒馆来一句广告:”三碗不过岗“,您喝了吗?

不过这对组织上来说的确是个两难的事情,但是为了防止无端的消耗我看要么下具体定义要么取消此条,或者能人想出个两全的办法,我也在想办法,嘬着牙花子想。。。
作者: ubuntuhk    时间: 10-5-2009 12:07
》》但是为了防止无端的消耗我看要么下具体定义要么取消此条,

我是赞同这个意见的,不过人身攻击本身就不太好判断了,再加个持续确实就更难判断,难煞俺也
作者: NEWGAY    时间: 10-5-2009 15:18
对于“持续的“ 可以由版主判定,如果不服可以上诉到zht,zht投票表决判定。除非涉及到基本法或者有议事员提案,一般的投诉到zht投票出结果就是最后结果了。
作者: bg1pdq    时间: 10-5-2009 15:28
原帖由 ubuntuhk 于 2009/5/10 11:37 发表
》》但是为了防止无端的消耗我看要么下具体定义要么取消此条,

我是赞同这个意见的,不过人身攻击本身就不太好判断了,再加个持续确实就更难判断,难煞俺也


我赞同取消。

当事人如果感觉自己被冒犯或者向论坛管理者投诉无门,可以向法院提起讼诉。法庭才是判断人身攻击的最好仲裁者。

无论如何,ZHT不能也担不了这个“人身攻击”的判断之责。
作者: bg1pdq    时间: 10-5-2009 15:29
再说了,取消了这条,U版也就不必走路要绕道了.....
作者: NEWGAY    时间: 10-5-2009 15:34
标题: 回复 #8 bg1pdq 的帖子
难道会因为删帖被告上法院?太强大了。

对于此类不能根据论坛管理条例明确判断的争议,我认为zht是可以通过投票判断的。
作者: Ray和Wendy    时间: 10-5-2009 15:37
能不能搞个陪审团制度?无利害关系人的集体判断就是结果。最多再设置一个复议,就是换一批人再判断一次。
作者: bg1pdq    时间: 10-5-2009 15:37
原帖由 NEWGAY 于 2009/5/10 15:04 发表
难道会因为删帖被告上法院?太强大了。

对于此类不能根据论坛管理条例明确判断的争议,我认为zht是可以通过投票判断的。


你没看懂我的话。
作者: 男咕噜    时间: 10-5-2009 18:39
原帖由 Ray和Wendy 于 10-5-2009 15:37 发表
能不能搞个陪审团制度?无利害关系人的集体判断就是结果。最多再设置一个复议,就是换一批人再判断一次。




作者: kkmao2005    时间: 10-5-2009 19:59
原帖由 韩健 于 10-5-2009 10:43 发表
闹了半天"持续的冷嘲热讽"没有具体定义啊,这是哪些个才子佳人提出来得?怎么就被大家通过了?没有定量可测量的指标就没有可执行性,我都能想象得到zht版主们为了讨论某ID是否"持续的冷嘲热讽"了一定也是掐得昏天黑地 ...


青山那个才子
他喜欢定义这个“持续的冷嘲热讽”
那三碗他肯定是喝了
高没高就知不到了
作者: 男咕噜    时间: 10-5-2009 20:00

作者: 韩健    时间: 11-5-2009 05:35
标题: 回复 #14 kkmao2005 的帖子
我知道那酒其实是往水里面兑酒拿来卖的,是三鹿牌的,想喝高可不容易,三碗下肚后L牌开车警察都没法罚你,测不出酒精含量啊;哨棒不知带了没有,据说饭馆的后厨少了根劈柴。。。

freeoz成了乌托邦试验田了,害得大家一起受累
作者: chubbycat    时间: 11-5-2009 06:36
原帖由 kkmao2005 于 10-5-2009 19:59 发表


青山那个才子
他喜欢定义这个“持续的冷嘲热讽”
那三碗他肯定是喝了
高没高就知不到了



作者: 格美    时间: 11-5-2009 09:46
觉得规则不用改,碰到具体的投诉,由zht投票来决定是否符合“持续的冷嘲热讽”,特别是针对某个具体的ID的讽刺。也需要把投票的结果公布出来,ZHT也需要公开表达他们的观点。公道自在人心。

法庭不也有无罪宣告呀。
作者: 刘叔    时间: 11-5-2009 12:22
原帖由 Ray和Wendy 于 10-5-2009 15:37 发表
能不能搞个陪审团制度?无利害关系人的集体判断就是结果。最多再设置一个复议,就是换一批人再判断一次。


我非常赞成陪审团制度!

好坏对错本来就是主观性的判断,以理服人不如以德服人。挑选当事人都认可、德高望重的freeoz成员即可。

陪审团商议以后直接裁决,表上述、复议了,斩立决!
作者: 韩健    时间: 11-5-2009 13:20
标题: 回复 #19 liuhuey 的帖子
既然有陪审团就必须允许被告反对某些人做陪审团成员,这就更热闹了,不可行

况且“以理服人不如以德服人”,何苦又要陪审团?既然这样不如干脆设个道德法庭吧,让原告在那里诉苦,后面跟贴的见仁见智好了,如果有人觉得被告做的有点过了但又不够当局处置就让大家的口水决定他是干着还是湿着走出法庭,反正社会也好论坛也好都需要一个心理减压阀,受了委屈在道德法庭上发泄一下,而且大家不是都相信公道自在人心吗,还怕自己的委屈没人同情?还怕被告没人谴责?

不过道德法庭这个名字太凝重,本来就是诉苦、闹别扭的地方要是起个诙谐幽默的名字在大家点击的时候就能有一种轻松的心情,有助于矛盾的缓解,比如:给他扎一针,批斗现场,大字报园地,帮我拍他,etc

生活已经很累了,干吗不活得轻松幽默些,无需力图把这里搞得象柏拉图的理想国一样,关于如何建设一个理想的社会有很多哲学社会学著作,世界人民也都浴血实践了几千年了,freeoz就不必做柏拉图式的试验品了吧。
作者: diegolin    时间: 11-5-2009 13:43
完了,俺太喜欢持续冷嘲热讽
作者: 伟哥男    时间: 11-5-2009 13:51
原帖由 diegolin 于 11-5-2009 13:43 发表
完了,俺太喜欢持续冷嘲热讽

大林吃瘪了。
作者: 无极    时间: 11-5-2009 14:00
既然diegolin和韩健两人都爱冷嘲热讽,建议你俩互掐表演给大家观赏。

要不搞个冷嘲热讽比赛?
作者: diegolin    时间: 11-5-2009 14:29
楼上你够狠
作者: 沉沉    时间: 11-5-2009 15:26
标题: 回复 #24 diegolin 的帖子
狠吗?
作者: 刘叔    时间: 11-5-2009 15:48
标题: 回复 #20 韩健 的帖子
“以理服人不如以德服人”,比如说,五个版主一起投票,半数以上认为韩先生对林女士确实有“持续的冷嘲热讽”行为,那这事就这么定了。

定了就好办。公布决定,关掉帖子,执行处罚,该押大牢、打冷宫,还是拖到菜市口,麻利点,走着!

您也是一专业人士,论坛上被你骂得暴跳如雷、怀恨在心、怨声载道的人可不止一两个。为了“活得轻松幽默些”,您也得有点娱乐精神不是?
作者: 男咕噜    时间: 11-5-2009 17:41
标题: 回复 #26 liuhuey 的帖子
娱乐也得讲规则

谁把韩健说趴下了,那叫本事

黑人家,说啥也不成
作者: 男咕噜    时间: 11-5-2009 17:56
原帖由 diegolin 于 11-5-2009 13:43 发表
完了,俺太喜欢持续冷嘲热讽



数您的话最长见识了
作者: 男咕噜    时间: 11-5-2009 18:00
标题: 关于陪审团
西方国家有陪审团制度,不错

既然有陪审团,需不需要律师呢?----要
法官--------------------------------------------要
证人--------------------------------------------要


好吧,都齐了,开始。


第一步:选陪审员。必须控辩双方都同意才成,来个一年半载的也不是什么稀罕事,等选好陪审员咱再讨论第二步吧!!
作者: 韩健    时间: 11-5-2009 18:11
标题: 回复 #26 liuhuey 的帖子
你始终没有明确是陪审团制度还是以德服人制度,还是2in1了?我看你是把不同的问题混在一起说了

看你这意思你是认为如果5个版主投票关于韩健的争论必然是韩健被宫,所以你才给我个高帽的吧,嘿嘿,老刘你也够专业呀,一定也是浆糊中人吧 。我就是因为有娱乐精神才建议大家一起道德批判呢,你想,韩健站在“给他扎一针”的现场被同情原告的网友一针一针扎多好玩儿,最好coredump等再设计个交互类的动画,1楼的原告把被告比如韩健的名字填进去,这样动画小人儿的名字就是韩健了,鼠标放上去是个针头的形状,按左键针就扎一下小人再出个吱吱叫的声音,下面有统计被告被扎了多少针,每个ID和IP可以无限次扎,嘿嘿,这么 的创意各位菜市口的看官咱不能光吃康大叔的人血馒头不给加分那就太没有娱乐精神啦,。

来吧,让酒味的道德审判来得更猛烈些吧,我就直接喝了它们--只要不是三鹿牌的
作者: 男咕噜    时间: 11-5-2009 18:39
标题: 回复 #30 韩健 的帖子

作者: mite    时间: 11-5-2009 18:54
原帖由 韩健 于 11-5-2009 18:11 发表
你始终没有明确是陪审团制度还是以德服人制度,还是2in1了?我看你是把不同的问题混在一起说了

看你这意思你是认为如果5个版主投票关于韩健的争论必然是韩健被宫,所以你才给我个高帽的吧,嘿嘿,老刘你也够专业呀 ...


看来也是IT出身的 哈哈~~
作者: 韩健    时间: 11-5-2009 19:07
标题: 回复 #32 mite 的帖子
老麦以为俺是啥出身?
作者: mite    时间: 11-5-2009 19:11
说话有道理的不少

但是公共论坛 又看不到表情 说话还是尽量控制吧 尤其是年轻的MM
作者: 沉沉    时间: 12-5-2009 12:54
标题: 回复 #34 mite 的帖子
为啥是年轻的MM?
作者: mite    时间: 12-5-2009 13:03
更容易起冲突啊 这个帖子就是例子
作者: 刘叔    时间: 12-5-2009 13:25
标题: 回复 #36 mite 的帖子
貌似很难理解。通常情况下富有攻击性的多半是男性,因为受体内的男性激素/睾丸素影响。

部分文摘如下:

睾丸素使男性喜欢冒险、寻找刺激,他们花大量的精力试图战胜现存的体系、考验自己的能力,向极限挑战。?

猎人捕杀猎物,橄榄球员触地得分,商人做成一笔大买卖,这些瞬间自古以来就是所有男人梦寐以求的时刻,这一时刻的关键就是急剧的能量循环,它是构成一个男人的基础。急剧的能量循环的表现是短时间内紧张的积聚及随后迅速的、令人满足的释放。这个循环周期使一个男性做好充分的准备,以采取行动。

这种紧张─释放周期在男性性行为中最容易见到。但直到青春期,这种紧张─释放周期才显示它的威力。这种生物力量在生活中常常表现为以下行为,如沉迷于手淫行为而不能自拔、为了给他的梦中女孩留下深刻的印象而做一些有生命危险的动作。

男人的一天经常在持续出现的紧张—释放周期中度过,表现为紧张不断积聚,然后释放,最后处于平静的状态。当一个紧张─释放周期完成以后,男人又会有一种新的冲动去再次体验另一个紧张─释放周期。如果他不能找到一个有创意的、合法的方式来获得这种感受,他的这种渴望紧张,然后完全释放的冲动就会以破坏性的方式表现出来;如果这种欲望受到压抑,他就会变得抑郁,自我贬低,有一种痛苦的无助感。?

作者: 沉沉    时间: 12-5-2009 14:17
原帖由 mite 于 12-5-2009 13:03 发表
更容易起冲突啊 这个帖子就是例子


我认真的看了这个贴子一遍. 这个贴子只有我和格美是女的. 格美的发言在18楼, 冒似没有什么伙药味.

我发了两次言, 前后加起来10个字(包括英文字母)2个标点.

我起了冲突?
作者: mite    时间: 12-5-2009 17:13
没有 没有 和你一点没有关系
作者: 韩健    时间: 12-5-2009 19:42
标题: 回复 #36 mite 的帖子
更容易起冲突啊 这个帖子就是例子
-这个与年轻与否没有关系,还是和人的素质有关,如果有最起码的逻辑能力也不至于这样
作者: HQYLIN    时间: 12-5-2009 19:51
标题: 回复 #40 韩健 的帖子
不管你说了什么,我一直都很有礼貌的回复。从头到尾,我几乎连责备都没有。
     可是你依然火冒三丈,肝火太盛了,估计你没休息好。你看我不愿用恶意来揣度别人,不愿随便给人扣素质这样的帽子。这就是我们的不同。
     而且你回帖前,能不能不要这么着急,先把别人的帖子看仔细了再回呢。
作者: HQYLIN    时间: 12-5-2009 21:29
在我看来处罚不如学习那个违反交规的,就让违反规定者穿上黄马甲,维持交通秩序。让他能换位思考一下。
作者: diegolin    时间: 13-5-2009 21:27
这里的制裁,只是执行论坛规则方面,跟官府执法没关系,是道德投票。

玩陪审团制度如咕噜男29楼说的,那是西方司法的东西,有架构的,谁有资格列席本身就超麻烦,玩起来太复杂。

玩道德投票很简单,就算超简单“陪审员”玩法了,也很可行:
1.道德投票人身份。discuz论坛可以临时设置某些用户成为特殊用户组,论坛管理者通常不能同时是这种特殊用户组,这样管理员超版还有版主,都不能同时是特殊用户,自动失去道德投票权,正好。
2.投票人数,12人还是7人,论坛管理者定个规矩公告一下,以后不改就是了。南蛮不知道陪审员人数一般是多少个.........
3.随机选在线的投票人,这点应该没啥问题,OZ论坛随时在线都不止12人。
4.趴着家园建设板的怎么地也有一两个超版吧?超版可以使用discuz后台管理功能,把随机抽取到的投票人,临时加入设置成特殊用户组,比如道德裁判。
5.家园建设板,出现新的投诉贴,什么人身攻击,持续冷嘲热讽没完没了,裸奔露械.......超版就可以开工了。
6.开个单选投票新帖,只有该特殊用户组成员,有投票权:罪名成立,不成立,3小时内不投票视为弃权。
7.超版在当前在线用户里面,抽12个幸运人士,如果讲究点,是12个发帖数15以上,参与论坛事务欲望靠谱的人士,这个发帖数到底多少算靠谱门槛,论坛管理者定个规矩公告一下,就是了。
8.把这些人后台设置成特殊用户组,比如新建一个道德裁判组。
9.超版给该临时特殊用户组,丢PM,通知投票裁判事由,投诉贴链接,投票帖链接,投票有效时间区间,爱投不投的。
10.....陪审员制度咱不懂,7人投罪名成立,是不是就可以咔嚓了被投诉的家伙。3小时后,公审结束,自动宣判了。
12.执行裁判结果,处罚,或者不处罚。
11.这单事情了结以后,超版把投票人士特殊用户组取消掉。


累的是超版,哈哈
作者: 男咕噜    时间: 13-5-2009 23:27
标题: 回复 #43 diegolin 的帖子
要是有几个人人凌晨3点合起伙来搞抽签

想黑谁

那就
作者: klux    时间: 14-5-2009 00:30
原帖由 diegolin 于 13-5-2009 21:27 发表
这里的制裁,只是执行论坛规则方面,跟官府执法没关系,是道德投票。

玩陪审团制度如咕噜男29楼说的,那是西方司法的东西,有架构的,谁有资格列席本身就超麻烦,玩起来太复杂。

玩道德投票很简单,就算超简单 ...


别麻烦了,直接投硬币得了,正面有罪,反面无罪,竖起来的话无罪释放再送300分
作者: chubbycat    时间: 14-5-2009 01:36

作者: diegolin    时间: 14-5-2009 09:24
原帖由 男咕噜 于 13-5-2009 23:27 发表
要是有几个人人凌晨3点合起伙来搞抽签

想黑谁

那就


其实蛮公平的啦,每次裁判组是随机抽取的,大不了投票帖里面写上事由,后台临时裁判组抓的12个什么人,抓个图,公布在投票贴里面,很公允的。

也不是每次有投诉贴就要触发公审,基本上不打算累死超版,虽说累死一个,还会再产生一个新超版.....触发公审条件改一下:

投诉贴出来,没啥争论,跟帖者一面倒指责犯规的,版主就处理了。

比如投诉不给,投诉韩健的帖子,跟帖者不以为然,投诉人坚韧不拔,揪住不放,

争论盖楼超过120贴,都到第五页了,版主下不去手,才触发公审,这也可以立个规矩公布一下,以后不改。

这种烫手山芋,已经到论坛管理老大们下手也不是,不下手也不是,总有人有异议,折腾不好就被诅咒。

这时候触发公审。

其实也就是给超版求个心安,找个不处罚的说法,脱身办法而已,这样就谈不上黑谁,累死人了。
作者: diegolin    时间: 14-5-2009 09:25
原帖由 klux 于 14-5-2009 00:30 发表


别麻烦了,直接投硬币得了,正面有罪,反面无罪,竖起来的话无罪释放再送300分


趣味性欠缺一点啊

通常俺喜欢数毛的,嘿嘿
作者: diegolin    时间: 14-5-2009 11:21
ubuntuhk 威望 +10 累死人不偿命,你先在你的论坛上试试;) ... 14-5-2009 01:07  


俺的论坛只有俺自己的鬼魂若隐若现,活人基本找不到滴说

一个讨论道貌岸然挖鼻屎技巧的论坛.........

想吵架想抓人裁判,难于登天啊

只好在这里出馊主意救超版于水火之中
作者: mite    时间: 14-5-2009 13:22

作者: 男咕噜    时间: 14-5-2009 17:36
标题: 回复 #47 diegolin 的帖子



作者: 男咕噜    时间: 14-5-2009 18:39
标题: 陪审员的选拔
很严格的说,不能有种族歧视,性别歧视,工作歧视,不要被媒体影响过

随机抽起来肯定很多问题不能避免


上次有幸被澳洲官方临幸,要我履行公民的义务,当陪审员

我还挺高兴

老板说“小案子就算了,大案子弄个三年五载的,不工作我还得给你钱”
但好像只有40块

选陪审员那天,我还是去了
问了我几个问题,问我有什么问题

我说“我英语不成”“我是认为只要没确定没罪的都是有罪的”

辩方律师当时脸就绿了
作者: 刘叔    时间: 14-5-2009 19:16
标题: 回复 #52 男咕噜 的帖子
您这事儿做得不大光彩。

直说,当我知道做陪审员会减少收入以后,感到很大的压力,担心自己经不起金钱收买的诱惑,申请退出案子。
作者: 男咕噜    时间: 14-5-2009 19:26
原帖由 liuhuey 于 14-5-2009 19:16 发表
您这事儿做得不大光彩。

直说,当我知道做陪审员会减少收入以后,感到很大的压力,担心自己经不起金钱收买的诱惑,申请退出案子。



我主要是当时想起您要玩韩建这么一出了

留证,假如以后犯了什么经济上的案子,您是给出主意的
作者: mite    时间: 16-5-2009 13:02
原帖由 mite 于 9-5-2009 23:13 发表
本版公告
家园建设版版规
1. 家园版是网友参与FreeOZ管理的平台,欢迎大家就FreeOZ的各方面问题提出讨论。
2. 禁止在本版发布中国政治,色情,种族地域歧视等既有规则禁止的内容。
3. 请大家理性发言,禁止骂人和 ...



1楼问题 楼太歪了
作者: 韩健    时间: 16-5-2009 13:18
歪楼:做陪审员你的雇主应该补偿法庭补贴的gap使得你的工资与平常一样的

正楼:评判持续冷嘲热讽完全不具备可行性,应该去除
作者: 男咕噜    时间: 16-5-2009 13:47
标题: 回复 #56 韩健 的帖子
继续歪

咱这不是实诚人吗!!!


再歪:

刚想起辛普森那厮的陪审团构成来了

有钱就是好啊
作者: mite    时间: 16-5-2009 16:30
不需要JURY 论坛已经有议员制度
有最后的纠纷 就是议事院做最后决定
看BASIC LAW
作者: 韩健    时间: 17-5-2009 17:58
隔一天算不算“持续的”?

短时间内针对不同ID并且在不同帖子的所谓“冷嘲热讽”是否也算“持续的”?

劝人吃核桃补脑子算不算“冷嘲热讽”?

毛太祖喜欢吃红烧肉补脑,要不我以后劝人吃红烧肉?但万一人家是回民呢,岂不违反“政治正确”的原则?

我上面说的不会又累积到“持续的”、“冷嘲热讽”里面吧?

干脆弄个积分卡一类的东东,每次冷嘲热讽就积一分,一定时间内到分数了就触发什么什么机制,省得大家记不住多少次了。
作者: coredump    时间: 17-5-2009 18:26
标题: 回复 #59 韩健 的帖子
对“冷嘲热讽”这个规定冷嘲热讽是不是算这个”冷嘲热讽“规定里的冷嘲热讽
作者: 格美    时间: 18-5-2009 10:28
标题: 回复 #59 韩健 的帖子
我觉得既然是由zht 投票决定就不存在是否需要积分这样的要求。

有投诉了,由zht 投票判断,这样公道在人心,就是公平。

如果某界zht 做的不好,不公道,网友有义务和责任选举新的猪头来维护自己的利益。
作者: 韩健    时间: 18-5-2009 10:39
标题: 回复 #61 格美 的帖子
先不说积分的问题,zht投票的话我们怎么知道谁投了什么票?总不能为了一个不满的投票把所有zht都选下去吧
作者: 格美    时间: 18-5-2009 10:58
原帖由 格美 于 11-5-2009 09:46 发表
觉得规则不用改,碰到具体的投诉,由zht投票来决定是否符合“持续的冷嘲热讽”,特别是针对某个具体的ID的讽刺。也需要把投票的结果公布出来,ZHT也需要公开表达他们的观点。公道自在人心。



俺18楼说了 ,需要公开表达观点,至少知道是投赞成还是反对票。
作者: mite    时间: 18-5-2009 11:56
讨论出结果了吗

辩论算了 开始总结把
作者: NEWGAY    时间: 18-5-2009 22:43
请大家理性发言,不要针对或者影射某个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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