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FreeOZ用户注册
楼主: mite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持续的冷嘲热讽"?

[复制链接]
31#
发表于 11-5-2009 18:39:4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0 韩健 的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2#
 楼主| 发表于 11-5-2009 18:54:2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韩健 于 11-5-2009 18:11 发表
你始终没有明确是陪审团制度还是以德服人制度,还是2in1了?我看你是把不同的问题混在一起说了

看你这意思你是认为如果5个版主投票关于韩健的争论必然是韩健被宫,所以你才给我个高帽的吧,嘿嘿,老刘你也够专业呀 ...


看来也是IT出身的 哈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3#
发表于 11-5-2009 19:07:1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2 mite 的帖子

老麦以为俺是啥出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4#
 楼主| 发表于 11-5-2009 19:11:40 | 只看该作者
说话有道理的不少

但是公共论坛 又看不到表情 说话还是尽量控制吧 尤其是年轻的MM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5#
发表于 12-5-2009 12:54:4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4 mite 的帖子

为啥是年轻的MM?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6#
 楼主| 发表于 12-5-2009 13:03:43 | 只看该作者
更容易起冲突啊 这个帖子就是例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7#
发表于 12-5-2009 13:25:1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6 mite 的帖子

貌似很难理解。通常情况下富有攻击性的多半是男性,因为受体内的男性激素/睾丸素影响。

部分文摘如下:

睾丸素使男性喜欢冒险、寻找刺激,他们花大量的精力试图战胜现存的体系、考验自己的能力,向极限挑战。?

猎人捕杀猎物,橄榄球员触地得分,商人做成一笔大买卖,这些瞬间自古以来就是所有男人梦寐以求的时刻,这一时刻的关键就是急剧的能量循环,它是构成一个男人的基础。急剧的能量循环的表现是短时间内紧张的积聚及随后迅速的、令人满足的释放。这个循环周期使一个男性做好充分的准备,以采取行动。

这种紧张─释放周期在男性性行为中最容易见到。但直到青春期,这种紧张─释放周期才显示它的威力。这种生物力量在生活中常常表现为以下行为,如沉迷于手淫行为而不能自拔、为了给他的梦中女孩留下深刻的印象而做一些有生命危险的动作。

男人的一天经常在持续出现的紧张—释放周期中度过,表现为紧张不断积聚,然后释放,最后处于平静的状态。当一个紧张─释放周期完成以后,男人又会有一种新的冲动去再次体验另一个紧张─释放周期。如果他不能找到一个有创意的、合法的方式来获得这种感受,他的这种渴望紧张,然后完全释放的冲动就会以破坏性的方式表现出来;如果这种欲望受到压抑,他就会变得抑郁,自我贬低,有一种痛苦的无助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8#
发表于 12-5-2009 14:17:5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mite 于 12-5-2009 13:03 发表
更容易起冲突啊 这个帖子就是例子


我认真的看了这个贴子一遍. 这个贴子只有我和格美是女的. 格美的发言在18楼, 冒似没有什么伙药味.

我发了两次言, 前后加起来10个字(包括英文字母)2个标点.

我起了冲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9#
 楼主| 发表于 12-5-2009 17:13:52 | 只看该作者
没有 没有 和你一点没有关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0#
发表于 12-5-2009 19:42:5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6 mite 的帖子

更容易起冲突啊 这个帖子就是例子
-这个与年轻与否没有关系,还是和人的素质有关,如果有最起码的逻辑能力也不至于这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1#
发表于 12-5-2009 19:51:2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40 韩健 的帖子

不管你说了什么,我一直都很有礼貌的回复。从头到尾,我几乎连责备都没有。
     可是你依然火冒三丈,肝火太盛了,估计你没休息好。你看我不愿用恶意来揣度别人,不愿随便给人扣素质这样的帽子。这就是我们的不同。
     而且你回帖前,能不能不要这么着急,先把别人的帖子看仔细了再回呢。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1 收起 理由
liuhuey + 1 林大姐,别生气,保重身体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2#
发表于 12-5-2009 21:29:20 | 只看该作者
在我看来处罚不如学习那个违反交规的,就让违反规定者穿上黄马甲,维持交通秩序。让他能换位思考一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3#
发表于 13-5-2009 21:27:05 | 只看该作者
这里的制裁,只是执行论坛规则方面,跟官府执法没关系,是道德投票。

玩陪审团制度如咕噜男29楼说的,那是西方司法的东西,有架构的,谁有资格列席本身就超麻烦,玩起来太复杂。

玩道德投票很简单,就算超简单“陪审员”玩法了,也很可行:
1.道德投票人身份。discuz论坛可以临时设置某些用户成为特殊用户组,论坛管理者通常不能同时是这种特殊用户组,这样管理员超版还有版主,都不能同时是特殊用户,自动失去道德投票权,正好。
2.投票人数,12人还是7人,论坛管理者定个规矩公告一下,以后不改就是了。南蛮不知道陪审员人数一般是多少个.........
3.随机选在线的投票人,这点应该没啥问题,OZ论坛随时在线都不止12人。
4.趴着家园建设板的怎么地也有一两个超版吧?超版可以使用discuz后台管理功能,把随机抽取到的投票人,临时加入设置成特殊用户组,比如道德裁判。
5.家园建设板,出现新的投诉贴,什么人身攻击,持续冷嘲热讽没完没了,裸奔露械.......超版就可以开工了。
6.开个单选投票新帖,只有该特殊用户组成员,有投票权:罪名成立,不成立,3小时内不投票视为弃权。
7.超版在当前在线用户里面,抽12个幸运人士,如果讲究点,是12个发帖数15以上,参与论坛事务欲望靠谱的人士,这个发帖数到底多少算靠谱门槛,论坛管理者定个规矩公告一下,就是了。
8.把这些人后台设置成特殊用户组,比如新建一个道德裁判组。
9.超版给该临时特殊用户组,丢PM,通知投票裁判事由,投诉贴链接,投票帖链接,投票有效时间区间,爱投不投的。
10.....陪审员制度咱不懂,7人投罪名成立,是不是就可以咔嚓了被投诉的家伙。3小时后,公审结束,自动宣判了。
12.执行裁判结果,处罚,或者不处罚。
11.这单事情了结以后,超版把投票人士特殊用户组取消掉。


累的是超版,哈哈

评分

参与人数 2威望 +15 收起 理由
ubuntuhk + 10 累死人不偿命,你先在你的论坛上试试;) ...
男咕噜 + 5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4#
发表于 13-5-2009 23:27:2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43 diegolin 的帖子

要是有几个人人凌晨3点合起伙来搞抽签

想黑谁

那就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5#
发表于 14-5-2009 00:30:4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diegolin 于 13-5-2009 21:27 发表
这里的制裁,只是执行论坛规则方面,跟官府执法没关系,是道德投票。

玩陪审团制度如咕噜男29楼说的,那是西方司法的东西,有架构的,谁有资格列席本身就超麻烦,玩起来太复杂。

玩道德投票很简单,就算超简单 ...


别麻烦了,直接投硬币得了,正面有罪,反面无罪,竖起来的话无罪释放再送300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6#
发表于 14-5-2009 01:36:4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7#
发表于 14-5-2009 09:24:1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男咕噜 于 13-5-2009 23:27 发表
要是有几个人人凌晨3点合起伙来搞抽签

想黑谁

那就


其实蛮公平的啦,每次裁判组是随机抽取的,大不了投票帖里面写上事由,后台临时裁判组抓的12个什么人,抓个图,公布在投票贴里面,很公允的。

也不是每次有投诉贴就要触发公审,基本上不打算累死超版,虽说累死一个,还会再产生一个新超版.....触发公审条件改一下:

投诉贴出来,没啥争论,跟帖者一面倒指责犯规的,版主就处理了。

比如投诉不给,投诉韩健的帖子,跟帖者不以为然,投诉人坚韧不拔,揪住不放,

争论盖楼超过120贴,都到第五页了,版主下不去手,才触发公审,这也可以立个规矩公布一下,以后不改。

这种烫手山芋,已经到论坛管理老大们下手也不是,不下手也不是,总有人有异议,折腾不好就被诅咒。

这时候触发公审。

其实也就是给超版求个心安,找个不处罚的说法,脱身办法而已,这样就谈不上黑谁,累死人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8#
发表于 14-5-2009 09:25:4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klux 于 14-5-2009 00:30 发表


别麻烦了,直接投硬币得了,正面有罪,反面无罪,竖起来的话无罪释放再送300分


趣味性欠缺一点啊

通常俺喜欢数毛的,嘿嘿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5 收起 理由
klux + 5 那就发你5毛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9#
发表于 14-5-2009 11:21:16 | 只看该作者
ubuntuhk 威望 +10 累死人不偿命,你先在你的论坛上试试;) ... 14-5-2009 01:07  


俺的论坛只有俺自己的鬼魂若隐若现,活人基本找不到滴说

一个讨论道貌岸然挖鼻屎技巧的论坛.........

想吵架想抓人裁判,难于登天啊

只好在这里出馊主意救超版于水火之中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0#
 楼主| 发表于 14-5-2009 13:22:5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1#
发表于 14-5-2009 17:36:1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47 diegolin 的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2#
发表于 14-5-2009 18:39:44 | 只看该作者

陪审员的选拔

很严格的说,不能有种族歧视,性别歧视,工作歧视,不要被媒体影响过

随机抽起来肯定很多问题不能避免


上次有幸被澳洲官方临幸,要我履行公民的义务,当陪审员

我还挺高兴

老板说“小案子就算了,大案子弄个三年五载的,不工作我还得给你钱”
但好像只有40块

选陪审员那天,我还是去了
问了我几个问题,问我有什么问题

我说“我英语不成”“我是认为只要没确定没罪的都是有罪的”

辩方律师当时脸就绿了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10 收起 理由
klux + 10 你太有才了!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3#
发表于 14-5-2009 19:16:3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52 男咕噜 的帖子

您这事儿做得不大光彩。

直说,当我知道做陪审员会减少收入以后,感到很大的压力,担心自己经不起金钱收买的诱惑,申请退出案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4#
发表于 14-5-2009 19:26:4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liuhuey 于 14-5-2009 19:16 发表
您这事儿做得不大光彩。

直说,当我知道做陪审员会减少收入以后,感到很大的压力,担心自己经不起金钱收买的诱惑,申请退出案子。



我主要是当时想起您要玩韩建这么一出了

留证,假如以后犯了什么经济上的案子,您是给出主意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5#
 楼主| 发表于 16-5-2009 13:02:1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mite 于 9-5-2009 23:13 发表
本版公告
家园建设版版规
1. 家园版是网友参与FreeOZ管理的平台,欢迎大家就FreeOZ的各方面问题提出讨论。
2. 禁止在本版发布中国政治,色情,种族地域歧视等既有规则禁止的内容。
3. 请大家理性发言,禁止骂人和 ...



1楼问题 楼太歪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6#
发表于 16-5-2009 13:18:50 | 只看该作者
歪楼:做陪审员你的雇主应该补偿法庭补贴的gap使得你的工资与平常一样的

正楼:评判持续冷嘲热讽完全不具备可行性,应该去除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7#
发表于 16-5-2009 13:47:2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56 韩健 的帖子

继续歪

咱这不是实诚人吗!!!


再歪:

刚想起辛普森那厮的陪审团构成来了

有钱就是好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8#
 楼主| 发表于 16-5-2009 16:30:56 | 只看该作者
不需要JURY 论坛已经有议员制度
有最后的纠纷 就是议事院做最后决定
看BASIC LAW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9#
发表于 17-5-2009 17:58:47 | 只看该作者
隔一天算不算“持续的”?

短时间内针对不同ID并且在不同帖子的所谓“冷嘲热讽”是否也算“持续的”?

劝人吃核桃补脑子算不算“冷嘲热讽”?

毛太祖喜欢吃红烧肉补脑,要不我以后劝人吃红烧肉?但万一人家是回民呢,岂不违反“政治正确”的原则?

我上面说的不会又累积到“持续的”、“冷嘲热讽”里面吧?

干脆弄个积分卡一类的东东,每次冷嘲热讽就积一分,一定时间内到分数了就触发什么什么机制,省得大家记不住多少次了。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30 收起 理由
coredump + 30 你太有才了!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60#
发表于 17-5-2009 18:26:5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59 韩健 的帖子

对“冷嘲热讽”这个规定冷嘲热讽是不是算这个”冷嘲热讽“规定里的冷嘲热讽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5 收起 理由
韩健 + 5 你才是有才呢!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FreeOZ用户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FreeOZ论坛

GMT+10, 7-9-2026 10:47 , Processed in 0.029196 second(s), 46 queries , Gzip On,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