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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区的 肥.猫 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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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19-10-2010 23:46:4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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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肥猫本人
应该取缔

用了名字和一样的头像

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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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ndyjoe71 + 2 我很赞同!
chubbycat + 10 我很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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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楼主| 发表于 19-10-2010 23:47:2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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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0-2010 00:12:02 | 只看该作者
需要肥猫本人提出异议才处理,而且只倾向于处理恶意使用混淆ID的行为,着个肥.猫没有恶意的成分,就像肥猫注册了“老乞丐”这个ID一样。 我想肥猫不会像你这样沒幽默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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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主| 发表于 20-10-2010 10:28:14 | 只看该作者
NND 原来是老丐的马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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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ubbycat + 10 我很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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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0-2010 10:50:5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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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0-2010 11:24:3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mite 于 20-10-2010 10:28 发表
NND 原来是老丐的马甲

NND哪个迹象表明是我的马甲了。
说你沒幽默感吧,你顺便连逻辑都不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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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0-2010 11:40:46 | 只看该作者
老麦的思维是发散性的幽默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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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te + 30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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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0-2010 14:10:09 | 只看该作者

这个比水区的帖子有意思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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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te + 30 你太搞笑了!
coredump + 50 你太搞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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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0-2010 15:08:50 | 只看该作者
形散神不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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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0-2010 18:56:15 | 只看该作者
看到老麦的发言笑出鼻涕泡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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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te + 30 精品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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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0-2010 21:49:1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关毅仁 于 20-10-2010 15:10 发表

这个比水区的帖子有意思多了

这里本来就是水区家园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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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2-10-2010 10:04:44 | 只看该作者
过多或经常使用马甲不妥,易分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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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37214728 + 10 我很赞同!
嘟嘟宝贝 + 50 恭喜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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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2-10-2010 12:13:42 | 只看该作者
LS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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嘟嘟宝贝 + 50 恭喜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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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2-10-2010 12:38:16 | 只看该作者
LS + 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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嘟嘟宝贝 + 50 恭喜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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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2-10-2010 14:44:44 | 只看该作者
果然上当了,还说图片咋模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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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2-10-2010 19:39:22 | 只看该作者
俺的ID跟chubbycat的ID一点相同之处都没有,俺的只是形象马夹,你们的是ID加形象马夹,太TND的逼真了

各位马夹要自律,莫说有损正品形象的话,莫做有损正品形象的事,否则老麦会蹦出来投诉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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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2-10-2010 19:42:1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肥.猫 于 22-10-2010 20:39 发表
俺的ID跟chubbycat的ID一点相同之处都没有,俺的只是形象马夹,你们的是ID加形象马夹,太TND的逼真了

各位马夹要自律,莫说有损正品形象的话,莫做有损正品形象的事,否则老麦会蹦出来投诉你们

就是就是
坚决抵制歪曲正版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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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2-10-2010 20:27:1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肥.猫 于 22-10-2010 20:39 发表
俺的ID跟chubbycat的ID一点相同之处都没有,俺的只是形象马夹,你们的是ID加形象马夹,太TND的逼真了

各位马夹要自律,莫说有损正品形象的话,莫做有损正品形象的事,否则老麦会蹦出来投诉你们

你就不要50步笑100步了,明明就是你起的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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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2-10-2010 20:30:04 | 只看该作者
老麦看热闹正乐呢。
估计没人用他的马甲,怕他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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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2-10-2010 20:50:4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1 嘟嘟宝贝 的帖子

去注册一mlte的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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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2-10-2010 20:53:4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corednmp 于 22-10-2010 21:30 发表
老麦看热闹正乐呢。
估计没人用他的马甲,怕他投诉。

老丐分分够了就回去水区主持大局,你可是板主。。。不要和这些马甲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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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2-10-2010 21:02:03 | 只看该作者
早饭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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嘟嘟宝贝 + 50 我差点都没看出来,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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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4-10-2010 22:05:2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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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redump + 50 你太有才了!
嘟嘟宝贝 + 50 太强太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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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4-10-2010 22:57:42 | 只看该作者
LS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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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4-10-2010 23:02:26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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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5-10-2010 09:40:46 | 只看该作者
FreeOZ ID管理办法

一. FreeOZ的ID取名规定

1.FreeOZ的ID可以由汉字,大小写英文字母和数字组成,长度不超过20个字符,而且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1)不得违背中国和澳大利亚的国家法律和政策
  (2)不得涉及政治寓意,不得与中国政治人物重名或同音
  (3)不得具有侮辱、攻击他人或带有种族歧视之意
  (4)不得使用非文明用语

2.任何FreeOZ的ID应避免与任何现有的ID混淆,各种混淆包括(但不限于):
  (1)小写字母l vs 数字1
  (2)小写字母o vs 数字0
  (3)同义的繁简体字符,如:见 vs 見

比如,如果已经有人注册apple,你就不应该注册app1e(此处数字1与小写字母l混淆);

3.任何容易令人混淆的ID,当发生争议时,由FreeOZ的ZHT团队判定是否属于混淆ID,注册时间早的ID有优先取名权,具体规定见“三.4 ID争议处理原则”;

4.当一个ID被FreeOZ的版主或ZHT团队判定为混淆ID,则必须依照“二. FreeOZ的ID改名规定”改成其他非混淆ID;

5.任何ID违反上述规定,FreeOZ的ZHT团队保留删除该ID的权利,上述规定由FreeOZ的ZHT团队负责解释,FreeOZ的ZHT团队拥有各项争议的最终决定权。

肥.猫 是没有ID混淆的,人家就头像一样而已,而头像不在ID管理办法规定以内。
现在大家都混淆得太厉害了,连希腊字母都拿出来用了。 建议玩几天也就算了 。
按照这个规定,只要被混淆的ID提出异议,大家就必须改掉,如果人家不介意,也没有第三方提出抗议,也请大家不要恶意使用,否则这个混淆ID会被删除, 投诉会算在相关联的本人真实ID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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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5-10-2010 10:28:1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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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5-10-2010 10:40:52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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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5-10-2010 10:59:3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coredump 于 25-10-2010 10:40 发表
FreeOZ ID管理办法


肥.猫 是没有ID混淆的,人家就头像一样而已,而头像不在ID管理办法规定以内。
现在大家都混淆得太厉害了,连希腊字母都拿出来用了。 建议玩几天也就算了 。
按照这个规定,只要被混淆的ID提 ...

你这个说法我有异议,肥点猫的ID和chubbycat确实不同,只不过是专空子将ID和昵称调了个位子,加上一样的头像,事实上是足够混淆的,这和后来的马甲没有什么本质的不同。
如果以有没有恶意来评定,我看所有马甲都没有恶意。
前面你说真肥猫不会这么没有幽默感,本身就是对马甲行为的赞许,现在是不是该承认自己幽默感也有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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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5-10-2010 11:21:1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嘟嘟宝贝 于 25-10-2010 10:59 发表

你这个说法我有异议,肥点猫的ID和chubbycat确实不同,只不过是专空子将ID和昵称调了个位子,加上一样的头像,事实上是足够混淆的,这和后来的马甲没有什么本质的不同。
如果以有没有恶意来评定,我看所有马甲都没 ...

区别是头像混淆没有规定,只说事实上足够混淆,但是没有依据,是不好处理的。当然,这个可以作为案例用来提议对ID管理办法进行补充提案。

从ID混淆来看,这是不符合ID管理办法规定的,是事实。 但是我理解的是这个办法的原则是不投诉,不处理,但是真实ID保有提出异议的权利。 鉴于所有真实ID都没有投诉,只有mite这个第三者异议的事实,由此推出来人家没有幽默感,是不严谨的。[size=14.1667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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