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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HQY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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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韩建T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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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楼主| 发表于 14-5-2009 09:55:3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08 klux 的帖子

家庭背景成长环境不是一个人犯错的借口,但是如果你想把家庭背景和成长环境都批判进去的话就有必要了解了,否则就是靠猜测来批判了,我说的就是不要靠猜测来批判。我认为这样才公平,至于你想怎么么做,这是你的自由, 我表达我的看法,也会坚持我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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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发表于 14-5-2009 10:18:16 | 只看该作者



同意!韩健快疯了。太搞笑了。林MM是很弓虽的,我从来没见到韩健同学长篇大论,言辞恳切到这种地步啊!(BTW To LinMM: 俺以前也跟韩健辩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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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发表于 14-5-2009 10:19:10 | 只看该作者
最近杭州的那个70KM的富二代撞人案,各位都了解了吗?林MM了解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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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
发表于 14-5-2009 10:24:38 | 只看该作者
这个投诉帖是由于悉尼的留学生开跑车超速出事故致死引起的。现在国内有个类似的案子,也是富二代开跑车,不过是撞死了另外一个人。引起公愤的其中一个原因是肇事司机撞死人后,表情冷漠,同行的飚车参与者,也就是同样的富二代们,看着死者,继续抽烟说笑。。。事故原因肯定是超速啦,至于超速多少,以及事发时车是否逆行和受害者是否在斑马线上,警方和公众的结论截然不同(具体的不同我不说了,如果还看不出这个不同在哪里,可以自动忽略此贴了)。不知道林MM信哪一边。另外本案发生后很快被和谐掉,不知道林MM有没有能跟进本案的进展啊?其中一个参与飚车者,人肉搜索结果是杭州OR浙江宣传部长之子,开法拉利的。所以和谐的原因不言自明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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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
 楼主| 发表于 14-5-2009 10:31:3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10 格美 的帖子

1)因为敏感话题是为了全局考虑,已经在众人之上了,大家都得服从,难道不是吗。我要想说,我也同样不能说呀。我的原意就是鼓励他回帖,让他不必有顾忌。而实际上他也一直在回帖呀,如果最后认识到分歧和观点相同处,就很好了,其实很少和他打交道,并不是很了解呢。但我不认为一定要谁说服谁,(大家都是成年人了,又不是小孩子,该说的说了就成,这点我也强调过)而是了解不同的人看问题的不同角度。另一点我觉得现在大有进展,我对他开始有些了解了。
     2)我知道有些事情可能会影响你的福根,所以我也能理解你。其实不用提到度人那样的高度,只是浅显的一点布施,包括劝善,包括即使别人现在不信却能帮别人种下来世信佛的因。有点勿以善小而不为的意思。这也是我们的分歧,看法的不同。
     3)因为有不少人的误会,所以我才来解释我不在乎,有些误会能解释清楚的我觉得还是解释的好。其实我没回骂就已经用行动表明了不在乎,他在这个帖子可也没少说呀,至少已经有两位旁观者举了例子了。再看看其他帖子里和他对骂的,并不是人人都像我这样的呀,所以尽管我不在乎,鉴于其他人的在乎,我才劝他。就好像有些人伤害了别人,并没有伤害到我们,我们也本着良知来劝他不是吗?韩建同学好像认为自己就是这样的人,包括人家只有念头,还没实施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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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
发表于 14-5-2009 10:35:4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韩健 于 11-5-2009 19:53 发表
谢谢你的帖子,不好意思我一上来就一直与他人撕咬现在刚刚看到,回复晚了。

前3点的劝告在下谨记了,只是

4)关于你的很多观点,我以为,没有人生阅历确实是很难理解和看透的,而阅历是年龄和环境来决定的,绝不是聪明和笨的界限。
--这点我不能同意你的意见,就我来说,我的经历根本就是平淡无奇甚至是平庸,可能我唯一异于他人的地方是喜欢思考 ,呵呵,again不好意思。所以我始终认为一个人如果不够聪明无论他经历了什么修了什么都不能得到相称的感悟,甚而完全是白活一场,还不如一个冷眼旁观者悟的明白,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因而我很残酷的发现这个世界傻子太多,与他们根本无法说明道理,所以我有时候会突然感到很孤独-呵呵,不好意思我又恬着脸夸自己。幸好很多人虽说不那么睿智但是至少内心善良,最可恶的是缺少善良,这比什么人身攻击冷嘲热讽更加令人无法忍受,比如有人要举报这个论坛有人认为其他人的生命不如同胞的生命等等,完全是不自觉的暴露了内心恶的一面,这我是看不过去的,在善与恶之间没有什么第三种状态,必须对其进行口诛笔伐打翻在地跺三脚。

以上是我的回复,也算是借着给你的回帖的机会来段自白吧。




早看到了,本不想回的,怕自己又旋到坑里了 ,今天和灵妹妹讲到话头上,索性就再罗嗦些哈。

阅历,阅和历。爱思考的人看透世间人性的善恶,想来是很痛苦的事情。很多事情不一定经历,阅读和思考也是一种经历吧。

有些人幸运的长在善良的环境下,体会不到世道人性的肮脏卑鄙,我们的英雄又是那些:杀富济贫,大义灭亲,英勇就义的大人物。

把政治斗争规则列入“法制”,再教育人民遵纪守法,当然有人想到要举报“违法”行为了。 不一定是恶人哈。

口诛笔伐对恶人是没有用滴。让恶人感到孤独无趣或许会有点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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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健 + 10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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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
发表于 14-5-2009 10:35:51 | 只看该作者
LIN MM 我等你对杭州70码案的评论哪。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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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8#
 楼主| 发表于 14-5-2009 10:47:2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14 qian403 的帖子

这个我一直在天涯跟进,但没发言。正反两面我都看了,那种冷漠让人生寒,不知道那些害死曹博士的现场是不是也如此,但是没看到肇事者的表情。
     这件事,如果速度很高的话,在那样的时段,确实可以考虑危害公共安全罪而不是交通肇事了。
     但是我看到一个研究心理学的人的话,我觉得更寒,他提出来,到底有没有全力刹车,因为不能排除为了护住车子和其他的车子,而没做一个正常人应该做的事,有时司机为了避开行人会猛打方向盘,猛踩刹车,即使伤到自己也要避免伤到别人。他说飙车族的心理是车子是最重要的,参见二环十三妹在采访中的言论。
     这个和悉尼的情况完全不同,这个本来就是飙车一族。会伤到自己的却是另有有原因的。
     对于交警,至少他们要对以前的监管不力负责,这样的车子早该查处。不是以前有过违规的记录吗,这是改装车呀。
     而我赞成写公开信的做法,必要时游行也是当做的。力求公正的解决,我认为目击证人很重要,还有最好能请没有利害关系的专家进行勘察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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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9#
 楼主| 发表于 14-5-2009 10:56:0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格美 的评分

这个本来我就发在兴趣版的,说了是粘贴过来的,还有我说过只等这两个帖子结束啦,等一个解释,做事总不能虎头蛇尾。
    所以我不会再开帖,而且我也已经不再其他的板块回帖评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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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
发表于 14-5-2009 10:58:4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HQYLIN 于 14-5-2009 10:31 发表
1)因为敏感话题是为了全局考虑,已经在众人之上了,大家都得服从,难道不是吗。我要想说,我也同样不能说呀。我的原意就是鼓励他回帖,让他不必有顾忌。而实际上他也一直在回帖呀,如果最后认识到分歧和观点相同处, ...



冲着韩健对那个 觉得外族人该死的人 口诛笔伐,就晓得他不会是个恶人么。他的嘴确实 恶 哈

俺眼里,人之初,性本善哈,所以,善小,俺自己做了。大善,俺觉得努力改变环境,善田开出善花的比例比较高咯。

唉,家园建设发帖影响俺理财版灌水呵,不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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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发表于 14-5-2009 10:59:3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18 HQYLIN 的帖子

“而我赞成写公开信的做法,必要时游行也是当做的”

你太善良了。不使出雷霆手段,怎显我慈悲心肠?

1) 搞臭肇事者的靠山,那个群体本能会和他们拉开距离;

2) 收集肇事者及其靠山在此事中的败笔,交给他的对手;

3) 将对手知道他们败笔的消息,告诉肇事者及其靠山。

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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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楼主| 发表于 14-5-2009 11:07:2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21 liuhuey 的帖子

你说的这种方式虽好,但是不用我们做,我们做起来难度大,而且谁会具体去做呀,估计对手会出手的,你提醒我了这是在中国,说不定网上就有对手的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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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楼主| 发表于 14-5-2009 11:14:4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20 格美 的帖子

你错了,我是说他没指出真正的要害,给别人反驳的借口,弄得他只好搬我来救场。而且他把帽子整得太大,有点文革的做风,没必要什么都上纲上线。
    改变环境这个意思好像和我的差不多就不多说了。
    欢迎你有空来玩,没空就抽点时间,既然你说是灌水,到哪不是玩呀,缺了你这样重量级的人物,这里要失色好多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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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发表于 14-5-2009 11:16:4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qian403 于 14-5-2009 10:18 发表



同意!韩健快疯了。太搞笑了。林MM是很弓虽的,我从来没见到韩健同学长篇大论,言辞恳切到这种地步啊!(BTW To LinMM: 俺以前也跟韩健辩过的)

嘿嘿,自从166楼我建议她吃核桃那时候起就注定了我不可能因她疯而了,我终于明白由于慧根不够或者说没有,因而她会不自觉的沉浸在自己的想法之中,她是不可劝说的,她是不可动摇的,能够使她改变的只有她自己,这正是因为她没有慧根,所以虽然她嘴上一套一套的佛教理论,甚至把理论与现实结合在一起宣讲,但明眼人看得出其实她也就听进去佛的一些皮毛,根本没有入门儿呐,这一点看看格美的回帖就知道了。

一个没有慧根而执着的人表现出来的恰如林网友的样子,顽强的在自己设定的见解、思维方式里面打转,对于外界的反馈、质问置若罔闻,看上去是在回答你回应你,但其实质却是在那里自言自语。

她本是一部大功率性能卓越的SUV,可惜没有方向盘,始终怒吼着在原地打转,还自以为驶过了万重山。。。。

想问问对心理学有研究的网友,像这种顽强的沉浸在自我想法之中的人有的可治吗?能装上方向盘吗?

我们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有心理疾病,只是表现在不同的方面有的明显有的没有被察觉更多的是不愿意承认而已,没有侮辱谁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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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lux + 10 想说的都被你说了,我就不啰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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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
发表于 14-5-2009 11:19:1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HQYLIN 于 14-5-2009 10:47 发表
这个我一直在天涯跟进,但没发言。正反两面我都看了,那种冷漠让人生寒,不知道那些害死曹博士的现场是不是也如此,但是没看到肇事者的表情。
     这件事,如果速度很高的话,在那样的时段,确实可以考虑危害公共安 ...



这个案子联想到悉尼的超速致死案。正反两方面的评论。足可看出富人阶层和草根阶层的对立了。我啥也不说了。这个坛子里的,多数属于中上等阶层吧。
去年,网络舆论还查处了几个贪腐案件,比如天价烟的周九耕。
今年,最近的这个70码案件,以及金华公安局长400万别墅案。到目前的处理结果,我看到ZG已经对网络舆论不care了。继续高压政策进行河蟹。我赌这个70码案件,那个参与飚车的宣传部长及其子,不会受到任何处理,至于肇事司机,也就是草草处理一下了事。君不见肇事司机当晚就被放了嘛。。。社会依然是河蟹的。我把话放这里,反正这个是家园版不能修改。我也不会去编辑什么的。咱们看过些日子对70码的处理是不是这样。呵呵。
我爱国,但是这样的D,我已经是一次次的失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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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健 + 10 对d失望仅仅是初级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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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6#
发表于 14-5-2009 11:25:2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韩健 于 14-5-2009 11:16 发表

嘿嘿,自从166楼我建议她吃核桃那时候起就注定了我不可能因她疯而了,我终于明白由于慧根不够或者说没有,因而她会不自觉的沉浸在自己的想法之中,她是不可劝说的,她是不可动摇的,能够使她改变的只有她自己,这正 ...



不疯就好 继续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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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7#
发表于 14-5-2009 11:36:3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25 qian403 的帖子

马克思说无产阶级是没有祖国的,列宁同志也说了祖国什么来着记不清了,反正是唱衰不是念好儿。爱国的是那些大资本家,你看看那个红色资本家族R,从gmd到gcd无论谁执政他们都爱国,你老实交代你家趁多少银子你爱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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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
发表于 14-5-2009 11:42:4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韩健 于 14-5-2009 11:36 发表
马克思说无产阶级是没有祖国的,列宁同志也说了祖国什么来着记不清了,反正是唱衰不是念好儿。爱国的是那些大资本家,你看看那个红色资本家族R,从gmd到gcd无论谁执政他们都爱国,你老实交代你家趁多少银子你爱国啊



得,咱俩又要开始辩论爱国等不等于爱党了。唉。咱俩不争这个了。OK?这个咱俩也争不清楚。还是回到本帖主题,你被投诉了。嘎嘎。
另外,我有多少银子啊?我没有银子,嘻嘻。我要是有银子,也许我的思想就变成爱D了吧?嘎嘎。既然韩健同学你关注过我那个登录时候的帖子,你就应该了解俺是穷人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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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健 + 5 我知道你没钱,你还挺实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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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9#
发表于 14-5-2009 11:51:1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28 qian403 的帖子

爱国当然不等于爱d,这个没什么好争论的,现在是爱国都要画个巨大的问号,有很多要探讨明确的,当然这个就不讨论了,否则很快就被骟了。

你还真实在,跟你逗着玩儿呢你就一板一眼的回答有没有钱,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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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an403 + 2 爱国当然不等于爱d,这个没什么好争论的。- ...
klux + 10 我很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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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
发表于 14-5-2009 12:03:1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韩健 于 14-5-2009 11:51 发表
爱国当然不等于爱d,这个没什么好争论的,现在是爱国都要画个巨大的问号,有很多要探讨明确的,当然这个就不讨论了,否则很快就被骟了。

你还真实在,跟你逗着玩儿呢你就一板一眼的回答有没有钱,呵呵



俺就是实在人啊。木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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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
 楼主| 发表于 14-5-2009 12:09:1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25 qian403 的帖子

如果你怀着这样的想法,也等于假如不按你设想的处理,你就不会认为的。
    那就先等等看吧,其实最重要的是现场的证据,我认为这才是公平的关键。
    而且网上什么人都有,虽是一党,但却不止一个派系,有些时候不要被人当枪使还浑然不知。
    就像以前那个警察打学生的,原来舆论是认为学生背景很大,公布的录像又对学生不利。后来又一边倒了,说是警察没公布全部的录像,是警察狠狠打,学生毫无背景。所以我对网络也有点失望,还是等进一步的消息再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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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不写字 + 10 在中国期待公平,恐怕你要失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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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
发表于 14-5-2009 12:14:4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韩健 于 14-5-2009 11:16 发表

她本是一部大功率性能卓越的SUV,可惜没有方向盘,始终怒吼着在原地打转,还自以为驶过了万重山。。。。



此言差矣,人家从来就没自以为驶过了万重山,人家始终怒吼着在围绕着你打转呢!


林女士应该积极投身咱IT行业中,没听说么,在IT行业,“只有偏执狂才能生存”


无恶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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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
 楼主| 发表于 14-5-2009 12:16:5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24 韩健 的帖子

很好笑呀,我看那个帖子倒是有看客认为你是偏执狂呢。
    那个帖子里,你的批评不能恰如其分,受到反击了,你没道理讲了,就如何呢。。。这回我看你说了半天,这评价用在你身上倒像是量身定制的一样,看来还是你自己了解自己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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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
 楼主| 发表于 14-5-2009 12:19:4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32 liuhuey 的帖子

刘叔你太有预见性了,我看到另一个帖子,人家就说想不到韩建也那么了解IT或者是IT中人,原话我不记得了。
    我能进IT吗,貌似有人说我逻辑不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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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5#
 楼主| 发表于 14-5-2009 12:21:0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32 liuhuey 的帖子

对了,刘叔,是谁在怒吼啦,你可仔细看清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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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6#
发表于 14-5-2009 12:22:5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33 HQYLIN 的帖子

多吃核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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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7#
发表于 14-5-2009 12:24:0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HQYLIN 于 14-5-2009 12:19 发表
刘叔你太有预见性了,我看到另一个帖子,人家就说想不到韩建也那么了解IT或者是IT中人,原话我不记得了。
    我能进IT吗,貌似有人说我逻辑不清呢。


说句中肯的话,你的逻辑大致没问题,但是有些癔症。比如这句话:

“很好笑呀,我看那个帖子倒是有看客认为你是偏执狂呢。”

请客观的列举出来,哪些看客认为韩同学是偏执狂的?如可能,请把你们的短消息记录贴出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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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8#
 楼主| 发表于 14-5-2009 12:24:5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37 liuhuey 的帖子

是公开的,是第二页,你看看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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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9#
 楼主| 发表于 14-5-2009 12:27:5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38 HQYLIN 的帖子

更正一下,在一页29楼
   以下是原文:有偏执狂吧  坛子本来就是大家各自发表意见的地方,虽然那家伙有点过分没出什么好建议,但也没必要非要强迫别人接受自己的意见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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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
 楼主| 发表于 14-5-2009 12:34:3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37 liuhuey 的帖子

刘叔,我看贴子够仔细吧。你看发言的是这么看的,不发言的呢,人家可是以冷嘲热讽出名的,有几个明知还会不惧惹麻烦的呢。
     而我认为大帽子是不能随便给人盖的,现在中国的法律都从表面上进步到疑罪从无了。但是韩同学却还停留在文革时代,这不令人叹息吗,他口口声声抨击的反对的那些东西,我却在他身上一览无余。他都不能进步,如何让有些已经有了先入为主观念的警察改变过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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