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帖由 jesson 于 16-12-2008 00:11 发表
事情情况是这样的:
今天我开车和父母一起去我兄弟的毕业典礼,下午走到了 st Kilda Rd 上得时候,我看到了前方有一段路不让走,于是跟着一个白色的van左转,进入边道(内道和边道之间有绿化带隔离) 我刚转弯车体行 ...本来就是他撞得我,反而我要收罚单...
估计警察感觉你强词夺理了,怪不得对你“最后警察竟然怒了,恶言恶语让我走了”原帖由 conty 于 16-12-2008 20:47 发表
看相撞的位置,如果是楼主的车后部被别人的前部撞了,可能还有点戏。楼主拿自己车前面撞了前车的后部,说明人家车已经开得超过你了之后才发生的碰撞,基本上肯定会判定是楼主的责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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