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贞 发表于 9-10-2012 16:24:55

mite 发表于 9-10-2012 17:27:03

虫子:

- 我没有说SAM挑衅 我是在说这个事情本身

- 和你不同意见就是不是朋友啦; 这个底线定义得不好

ubuntuhk 发表于 9-10-2012 17:29:06

虫子,你我曾经交往过,应该知道我对你、以及对同性恋的态度,我也不多解释了。我试图把我们之间的交往(我一直当你是一个朋友),和我作为论坛技术员的身份独立地看待。

作为技术员,我要做的是保障论坛的正常、安全运作,你盗用他人ID的行为,已经逾越了这道底线。事情就是这么简单。

mite 发表于 9-10-2012 17:31:03

UB说的底线: 就是不要用自己的IT技术 来伤害论坛

你这次怎么被封ID/IP因为你用很多马甲顶老帖子

禁止发言以后 用马甲继续吵架

【很久以前 你还盗用我的密码】
【这个就是底线 我也认同】

阿贞 发表于 9-10-2012 17:45:21

mite 发表于 9-10-2012 17:46:47

有一点 很清楚 虫子

1. 停止盗用ID 【譬如你敢说昨天你 操控的几个ID 是你原来的马甲; 而不是盗用ID发言吗?】

这个很恶劣了。 就像你上次盗用我的。

2.停止运用IT 捣乱 干扰论坛运作。 譬如发动顶老帖子




这个2个底线以外 如果你想好好谈; 我想管理队伍也会善意的

释放善意是要双方的。

否则你看着 同情 你的力量 也被激怒; 偶就是个例子。

mite 发表于 9-10-2012 17:48:11

以上2点你不做

UB一定会尽量不发言的; 他已经说了 他希望是独立的技术员 要维护论坛正常运作

所以前提是你 虫子 不是UB

阿贞 发表于 9-10-2012 17:50:12

ubuntuhk 发表于 9-10-2012 17:55:27

虫子,你若不再继续盗用其它ID(哪怕你自己注册马甲上来吵,我也没意见),我不会站出来说底线不底线的事情,我不想也没有资格在所谓的道德高度来指责你或任何人。

我理解你在这个论坛所受的伤害,我没有参加那些口水战来支持你,是因为我觉得那样是徒劳的,论坛的辩论,大部分时候都是各说各话,最后可能谁也说服不了谁。

阿贞 发表于 9-10-2012 17:56:26

ubuntuhk 发表于 9-10-2012 18:02:47

我想说的话都说完了,再说就矫情了。

如果虫子愿意和我继续交流,欢迎他直接给我PM或者给我发email、gtalk,他有我联系方式。

阿贞 发表于 9-10-2012 18:06:15

mite 发表于 9-10-2012 18:36:03

原帖由 Samantabhadra 于 9-10-2012 18:06 发表 http://www.hioz.net/ibbs/images/common/back.gif
嗨,屁大点事儿,过段日子冷静冷静再谈,我给你们主持谈判。:D


这个话的表述得很不好 听起来好像变成我和UB和虫子要单挑了。 事实完全非如此。

mite 发表于 9-10-2012 18:48:14

虫子 另外有关你说的禁止你发言的处罚 有没有警告的事情

据我查 知:

海豚斑竹是编辑帖子后,警告留在帖子下方,并无发送短消息。
但是的确是有做三次警告的


【我觉得主要问题是 我一直说的; 大家管理论坛如果80%在应付你这个人了。 对你也好 对论坛也好 都是很不正常的事情。 这个事情你要反思的。 】

阿贞 发表于 9-10-2012 20:31:57

阿贞 发表于 9-10-2012 20:43:19

mite 发表于 9-10-2012 20:58:49

加了100 【NND 什么时候我们的分数也能有用 惭愧啊】

mite 发表于 9-10-2012 20:59:45

抱歉 最多只能50:lol

mite 发表于 9-10-2012 21:00:38

原帖由 Samantabhadra 于 9-10-2012 20:31 发表 http://www.hioz.net/ibbs/images/common/back.gif
没混过黑社会吧?谈判的意思是调节,让你们别打了,我是好心,大家都明白。



什么眼神 谁和谁打啊 还调节呢

【确实好心】

阿贞 发表于 9-10-2012 21:02:54

阿贞 发表于 9-10-2012 21:03:39

阿贞 发表于 10-10-2012 11:10:10

阿贞 发表于 10-10-2012 11:12:27

阿贞 发表于 10-10-2012 11:13:15

鹰扬天下 发表于 10-10-2012 11:27:23

楼上搞笑人士,现在谁不知道freeoz网络有问题

阿贞 发表于 10-10-2012 12:58:12

mite 发表于 10-10-2012 12:59:34

http://www.hioz.net/ibbs/thread-1036643-1-1.html


在虫子为 盗用ID 发言道歉前 相关帖子我关闭了

而且见一个关一个。

请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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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虫子的来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