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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Y2011011】提案:取消议事院论坛决策权,严格执行论坛监督权【20110617】 [打印本页]

作者: mason00    时间: 2-6-2011 22:25
标题: 【Y2011011】提案:取消议事院论坛决策权,严格执行论坛监督权【20110617】
0论坛建立之初就确立了zht为论坛最高管理机构。议事院应执行监督zht的职能,拥有弹劾,推翻提案,修改《基本法》的权力。

现阶段,议事院拥有监督权的同时,还拥有决策论坛事务的权利,与zht的职能重叠。在法理上监督,执法,立法权应该分开。
建议修改《基本法》,取消议事院决策权,删除

第四章,议事院章程  
一,议事员的权利
4.1, 一旦当选议事员,就自动获得如下权利:
7, 投票决策网站的重大事务;

议事院拥有否决权以避免zht严重过失

讨论帖:http://www.freeoz.org/ibbs/thread-960309-1-1.html
联署贴:[url]http://www.freeoz.org/ibbs/viewthread.php?tid=960527&extra=&page=1[/url
作者: 青山    时间: 2-6-2011 22:26
你少了一个弃权的选项。


而且没有写提案号,也没写截之日期。截止日期是从今天起15天。

[ 本帖最后由 青山 于 2-6-2011 22:29 编辑 ]
作者: mason00    时间: 2-6-2011 22:29
看来需要专人来提案
从逻辑判断。断言:你是否愿意放弃某权利?回答“弃权”是什么意思我想大家都理解吧?

谁投了同意票啊?似乎要做回帖投票,系统投票看不见人的

[ 本帖最后由 mason00 于 2-6-2011 20:48 编辑 ]
作者: 青山    时间: 2-6-2011 22:32
基本法规定只计算赞成票数和总票数。而且基本法中所有涉及到投票的地方,都规定有 赞成,反对,弃权 三种。

       4.7.7, 凡是修改《基本法》或弹劾议事员的提案,在所有议事员投票完毕,或者在投票有效期截止后,所获得的赞同票数达到或超过已投票总人数的2/3,且已投票总人数达到或超过议事院现任议事员总人数的2/3,方可视作提案获得通过。其它所有在议事院里的提案,在所有议事员投票完毕,或者在投票有效期截止后,所获得的赞同票数达到或超过已投票总人数的1/2,且已投票总人数达到或超过议事院现任议事员总人数的2/3,方可视作提案获得通过。


原帖由 mason00 于 2-6-2011 22:29 发表
看来需要专人来提案
从逻辑判断。断言:你是否愿意放弃某权利?回答“弃权”是什么意思我想大家都理解吧?

[ 本帖最后由 青山 于 2-6-2011 22:34 编辑 ]
作者: 青山    时间: 2-6-2011 22:42
我投了反对票。原因很简单。议事院是几年来FreeOZ稳定的基石。而论坛重大事务由5人组成的zht做决定,出现偏差的风险更大,而且更容易引起争议。

越是争议大的时候,我认为越应该突出议事院最终决策的权威,这样才能保证FreeOZ的健康平稳发展。
作者: 老顽童    时间: 2-6-2011 22:52
我投了同意票。
我做了两届议事员,我深深觉得,论坛应该把权力交还给ZHT和版主这些专门做内容的团队。
议事院保持对ZHT的监督权就行了,不用搞权力重叠和浪费诸多议事员们的精力。
作者: 青山    时间: 2-6-2011 23:01
zht,秘书,技术员都能看到投票人。最后会有统计的。

原帖由 mason00 于 2-6-2011 22:29 发表

谁投了同意票啊?似乎要做回帖投票,系统投票看不见人的

作者: mite    时间: 2-6-2011 23:17
我投了同意票。
我做了两届议事员,我深深觉得,论坛应该把权力交还给ZHT和版主这些专门做内容的团队。( 版主也要考核 不ACTIVE 要取消权限 )

议事院保持对ZHT的监督权就行了,不用搞权力重叠和浪费诸多议事员们的精力。
作者: 西皮二黄    时间: 3-6-2011 00:11
反对。
7, 投票决策网站的重大事务;
议事院拥有否决权以避免zht严重过失


现在的版本并没有严格规定什么样的事务才是“重大事务”,
而目标版本也没有规定什么是“严重过失”
所以在我看来,这个更改并没有实质设计像标题所提到的“决策权”

老胡说了,不折腾。
作者: 牧马人    时间: 3-6-2011 00:18
这个提案我投弃权吧,这个提案的思路我是赞成的,但是没有解决问题,下药还没真的下到位。议事院的作用地位和来源的有效性都需要重新思考,zht作为最高执行机构的权力来源也需要重新调整
作者: 蒙面超人    时间: 3-6-2011 08:57
反对。
将决策权放在5人ZHT‘不比’放在近30人的议事院安全。从最近一系列事件来看,我不得不说我对ZHT的决策力有一定怀疑。既然论坛倡导民主,这样做只是倒退。
作者: 周星星1832    时间: 3-6-2011 09:01
反对!
在没有找到好的决策管理的方法前,议事院是对目前ZHT混乱管理的一个很好制约。
如果楼主能够提出一个解决5个ZHT管理的更好方法。
我愿意投赞成票。
作者: 老林    时间: 3-6-2011 12:30
反对!

理由:mite 和老顽童都帮我说过了!不用再说废话了!
作者: mite    时间: 3-6-2011 20:10
要议员取消议员权限 马松
作者: Ray和Wendy    时间: 4-6-2011 14:40
那你干嘛在连署帖里同意?
http://www.freeoz.org/ibbs/viewt ... id=40010#pid3503716



原帖由 mite 于 3-6-2011 20:10 发表
要议员取消议员权限 马松

作者: 冰翡翠    时间: 10-6-2011 16:18
正在休假中,弃权。
作者: 清风不写字    时间: 12-6-2011 13:16
反对,在成立NGO,理顺论坛所有权之前,不应该先做这样的改变。
等NGO成立了之后再进行讨论比较合适。
作者: 北京老刘    时间: 13-6-2011 14:45
没有实质解决方案!

反对!
作者: 嘟嘟宝贝    时间: 21-6-2011 13:10
票数统计

赞同:5( freshfish 老顽童 mite liyuefu   熊猫阿三  )
反对:13(西皮二黄 蒙面超人 老林 四香油饼 关毅仁 lufumin1832  Ray和Wendy formatc    woodheadz   青山 helenazy  北京老刘 清风不写字 )
弃权:3( 牧马人 冰翡翠 晴天 )

现任议事员21人
议事员投票人数:21
废票:2

修改基本法需三分之二多数票赞同,此提案不通过
作者: KALALA    时间: 21-6-2011 13:14
可怜的马神,想要完成自己的理念首先要拿到话语权啊,加入议院,再鼓动和你理念相同的人申请议员.这样才有可能通过.否则让人自断臂膀,难度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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