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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5】关于links出任同城聚会区版主的提案[2010/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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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9-9-2010 10:34:3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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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参考《freeoz网友提案指南》,正式行使基本法赋予注册会员的每月一个提案的权利。

提案编号是根据提案公开区最大编号加一处理,如编号与其他提案冲突,授权ZHT修改为其他不冲突的提案编号。

本人于2010年9月2日提出了该版区的版主申请。经过了充分讨论,问答,政审等环节。现正式将该申请以提案的形式提出,希望各位ZHT在基本法规定的10日内投票表决。

版主的申请于讨论帖,请见:
http://www.freeoz.org/ibbs/thread-918047-1-1.html

对于该版区“人气”因素的管理理念帖,请见:
http://www.freeoz.org/ibbs/thread-918925-1-1.html

如内部有其他讨论帖,地址我就不知道了,请各位ZHT自行参考。

前日曾短消息ub同志建议ZHT提高决策效率,要求1日内表决,经研究相关法规后确实没有1日内表决的规定,特向ub同志表示歉意,还是应该按论坛的规矩来。

请ZHT看到本提案后转到内部进行协商和投票,一旦有了投票结果,请ZHT或秘书公开发布到提案公开区。

谢谢。

【ubuntuhk注】修改了提案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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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9-9-2010 20:20:4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 links 的帖子

根据《版主管理条例》:
http://www.freeoz.org/ibbs/viewt ... id=15348#pid2124715
第三章  版主的考查及任命

    3.1,版主参选人报名后,所有网站管理人员都应及时跟进考查,并在站务管理区的探讨帖子里参与讨论。
   3.2,原则上,在申请担任版主之前,应先在所申请的版块内担任“话题主持人”一个月之后方可提出申请。若能获取3个或3个以上网站管理人员推荐,可以直接在操作间提出任命提案交由ZHT投票表决。推荐方式是在站务管理区发贴公开推荐,并至少要有另外两名管理人员跟帖推荐。推荐时需明确阐述推荐理由。
    3.3,若版块内含有诸多子版块,原则上由子版版主采取民主的方式从子版版主中推选大版版主,并在站务管理区相关贴子里备案说明。
    3.4,版主的任命在操作间提案由ZHT投票决定。
    3.5,版主任期没有时间限制。


links目前不是话题主持人,所以需要3名以上管理团队成员支持,你的申请已经在内部发起讨论,但是目前尚未满足这个条件,所以这个提案无法直接进入投票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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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sa2008 + 50 谢谢分享!
freshfish + 30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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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楼主| 发表于 9-9-2010 21:39:0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 ubuntuhk 的帖子

同根据《版主管理条例》
http://www.freeoz.org/ibbs/viewt ... id=15348#pid2124715

第二章  报名参加版主的方式

    2.1,参加版主报名有以下四种方式:
2.1.1,发贴自荐;            
2.1.2,在版主招募贴子里回贴;
2.1.3,由他人推荐的,被推荐人须在推荐帖子里回贴;
2.1.4,由管理团队成员在站务区内推荐,被推荐人与推荐人应互动、了解、确认。
    2.2,版主参选人在报名时,应明确表明态度,并简单阐述其治版思路、方法等。


第三章  版主的考查及任命

    3.2,原则上,在申请担任版主之前,应先在所申请的版块内担任“话题主持人”一个月之后方可提出申请。若能获取3个或3个以上网站管理人员推荐,可以直接在操作间提出任命提案交由ZHT投票表决。推荐方式是在站务管理区发贴公开推荐,并至少要有另外两名管理人员跟帖推荐。推荐时需明确阐述推荐理由。


3.2条款中所提及的需要3个或3个以上网站管理人员推荐方可表决的叙述明显是针对“话题主持人”(话题主持人并非自荐申请版主的资格)或者2.1.4条款的补充条件。

本提案明确属于“2.1.1 发贴自荐”,2.1.1是与2.1.4等级并列的类别条款。如果满足2.1.1的提案也必须满足2.1.4关于管理人员推荐人数的限制,那么实际上2.1.1已经失去了现实意义,即自荐也必须获得管理人员推荐,2.1.1则应改为类似2.1.4.1这样的从属条款。因此满足版主申请资格的自荐申请提案,理应按照基本法规定的10日时间内投票表决。

ub同志从一开始便质疑申请人的发帖量(现已满足),现在又开始质疑申请人是否担任过话题主持人一个月(仅仅是原则上,意思就是说也有例外,不是自荐申请版主的必要条件,也不是表决自荐申请版主提案的必要条件)。如果各位ZHT就是认为我没有满足发帖量的资格,没有满足话题主持人的原则,怀疑我的身份,不认同我的管理理念,我强烈建议各位ZHT以发帖量、话题主持人等理由直接投反对票(反对的理由我充分理解)否决我的申请,并在提案公开区公布投票的结果,我会尊重ZHT投票的结果。

悬而不决,是给大伙看ZHT的笑话,作为版主申请人,不愿意看到这样的笑话。因此,再次提请各位ZHT对我满足版主申请资格的自荐申请提案进行审议和表决,再次感谢你们的辛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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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主| 发表于 9-9-2010 21:52:02 | 只看该作者


ub其实早在9月3日已经表态该申请已经符合资格,ZHT会投票,有结果会公布。

申请人只是不想拖延下去,才以正式的提案提出,希望能在10日内有结果,申请人会尊重ZHT投票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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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9-9-2010 23:13:31 | 只看该作者
同学,UB是说你的发帖量已经符合报名参加版主的资格条件,同意接受你的报名。接下来的程序是内部讨论,讨论完毕之后再交由ZHT投票表决。

2.1说的是参加版主的报名方式,3.2说的是版主的考查与任命,你不会连这点区别都无法分辨吧?那我解释给你听。只要符合版主报名资格的ID,都可以以2.1四项中任意一种方式报名。如果该ID在报名之前并未担任该版块的话题主持人,那么必须得到3个或3个以上网站管理人员推荐,才能进入ZHT投票程序。

3.2条款中所提及的需要3个或3个以上网站管理人员推荐方可表决的叙述明显是针对“话题主持人”(话题主持人并非自荐申请版主的资格)或者2.1.4条款的补充条件。


3.2条款中所提及的需要3个或3个以上网站管理人员推荐方可表决的叙述明显是针对“非话题主持人”,不是2.1.4条款的补充条件。

悬而不决,是给大伙看ZHT的笑话,作为版主申请人,不愿意看到这样的笑话。因此,再次提请各位ZHT对我满足版主申请资格的自荐申请提案进行审议和表决,再次感谢你们的辛勤工作。


是悬而为决,不是悬而不决。不知你这笑话之说从何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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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叔 + 1 你当自己谁啊,出来解释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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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9-9-2010 23:28:41 | 只看该作者
不过既然楼主已经正式提案,那么按照规章必须提呈操作间由ZHT表决。

提醒楼主一句,ZHT在投票的时候也会参考其他管理人员与网友的意见,尤其你并没有在聚会版担任过话题主持人,再加上如果这短短几天内没有获得足够数目管理人员的推荐,在这种情形下你利用了网友提案的权利,让ZHT必须在10天内表决,投票结果未必对你有利。

我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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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ks + 15 非常感谢。
mite + 30 你太有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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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楼主| 发表于 10-9-2010 04:18:3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撕贴拉 于 9-9-2010 23:28 发表
不过既然楼主已经正式提案,那么按照规章必须提呈操作间由ZHT表决。


虽然我不知道您是谁,可就冲您这一句话,我都要衷心的对您说,谢谢。

我也不知道操作间在哪,如果您是负责这个的,这事就麻烦您了。

不管是悬而未决还是悬而不决,都很悬,我又不是堰塞湖,不想悬在任何人的头上。

一并对您的普法教育和祝福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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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10-9-2010 05:22:51 | 只看该作者
这几天楼主热情高涨,我突然好奇,数了一下,据不完全统计,楼主这一个ID在家园建设版发帖数量有88,在全论坛发贴量为118,在家园版占总发帖量75%
照这个比例要是上任版主,不会也有75%的帖子发在版主室里吧

我觉得楼主要是真的有心做版主,就去自己想申请的版面多发点帖子吧,要不然干脆申请家园建设版版主得了,这里大家都认识你了啊

先做一段时间的话题主持人也是很好的选择啊,一个新人总要给人一个认识的过程不是,不能强迫别人接受你呀。

当然既然楼主发了提案要求一个结果,内部也应该根据程序进行提案投票,不过温馨提示一下楼主,最近几位zht休假,投票过程会比平时稍慢一点,得到的结果如果不是你希望的,也不要气馁,下次还可以继续申请,当然如果你多发些帖子让大家更多了解你,成功机会会大的多。

特别注明一下以上发言仅代表我个人观点,基于对论坛管理的一些了解而已,不要上升高度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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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shfish + 30 你太有才了!
formatc + 50 谢谢分享!
chubbycat + 10 你太有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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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10-9-2010 08:46:0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links 于 10-9-2010 04:18 发表

不管是悬而未决还是悬而不决,都很悬,我又不是堰塞湖,不想悬在任何人的头上。


很幽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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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10-9-2010 11:22:12 | 只看该作者
LINKS 同学辛苦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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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ks + 5 感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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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楼主| 发表于 10-9-2010 13:04:5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136mydream 于 10-9-2010 05:22 发表
当然既然楼主发了提案要求一个结果,内部也应该根据程序进行提案投票,


美女你数学真好,不仅数学好,而且头脑好,不仅头脑好,而且心肠好。。

美女又是提名我的帖子去评奖,又是暗示我去美女那里做主持人,后路都给咱找好了,这真的,真的给我带来了“久旱逢甘露,他乡遇故知”的快感,谢谢你。你真的做到了感动天感动地感动我。

最开始说发帖量不够,发帖量够了又说不了解,问了问题有一定的了解了又开始怀疑身份,身份问清楚了又开始说没做过主持人,那做过了主持人又会是什么呢?为什么不能一起说清楚呢?如果就是对这些条件就是不满意,那ZHT有充分的理由投反对票,却毫无理由反对投票

不瞒美女,我何尝不知这是一个谋事在人,成事在天的游戏,我何尝不知投票会是一个什么样的结果,这种事情本来就是人为刀俎,我为鱼肉。长痛不如短痛,快刀斩乱麻比“悬着”被凌迟强太多了。美女你一定会很好奇,这不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吗,这不是明知不可为而硬要为之吗。以美女的头脑和智慧,你一定能领悟出其中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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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10-9-2010 17:40:24 | 只看该作者
这个我觉得楼主言重了
怎么叫谋事在人成事在天呢
你都没有好好的谋啊

要想别人爱你,你得展现出可爱之处
要想别人用你,你得表现出确实有用

以楼主的才华和文采,要是在版面多发些好帖子,多引起讨论和互动,回头怕是几个版抢你做版主都来不及呢,你说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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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ks + 10 就听美女的,回了帖展现展现。
freshfish + 30 你太有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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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10-9-2010 21:27:0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136mydream 于 10-9-2010 17:40 发表
这个我觉得楼主言重了
怎么叫谋事在人成事在天呢
你都没有好好的谋啊

要想别人爱你,你得展现出可爱之处
要想别人用你,你得表现出确实有用


以楼主的才华和文采,要是在版面多发些好帖子,多引起讨论和互动 ...


这两句说得好

我觉得自己还是够资格被利用的,可惜不够可爱啊

楼主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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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ks + 10 刘叔不计前嫌。廉政公署有路子没?
freshfish + 30 你很够格!
stgeorge + 50 恭喜你!我们都很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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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10-9-2010 21:45:06 | 只看该作者
我嫉妒并质疑楼上竟然有那么多钱还是个老百姓!突然发现竟然有730大洋阿!!!!

楼上的你可以说得明白你的收入来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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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10-9-2010 23:35:2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4 笑傲江湖 的帖子

是积分改革的时候,我把积分全部转成货币,想体验“无家可归”的感觉.......

你也可以试试,很好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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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11-9-2010 04:32:4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刘叔 于 10-9-2010 21:27 发表


这两句说得好

我觉得自己还是够资格被利用的,可惜不够可爱啊

楼主加油!

我觉得刘叔很可爱呀
我都暗地里示过爱
结果被拒绝了
是不是刘叔嫌我不够可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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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威望 +25 收起 理由
刘叔 + 25 你太.....太口味重了,我怕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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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11-9-2010 04:37:14 | 只看该作者
再说我记得刘叔那个当时申请是已经通过了,可刘叔非得要每一个人都爱你才肯接受,这个就。。。你说每个人口味不同,也不能要求所有人都爱您是吧

像我就知道一些人觉得我不可爱,但是我自己就觉得自己挺可爱,还有我喜欢的那些人觉得我可爱,这不就够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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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楼主| 发表于 11-9-2010 07:52:2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136mydream 于 10-9-2010 17:40 发表
这个我觉得楼主言重了
怎么叫谋事在人成事在天呢
你都没有好好的谋啊

要想别人爱你,你得展现出可爱之处
要想别人用你,你得表现出确实有用

以楼主的才华和文采,要是在版面多发些好帖子,多引起讨论和互动,回头怕是几个版抢你做版主都来不及呢,你说是吧



我知道美女你是为我好,可我不理解美女居然没看出我“好好的谋”。奇谋也是谋啊,其实这不能怪美女没看出来,是我没“展现”出来,罪过罪过。在下不才,那我就听美女的,表现表现,看看美女说的有人抢我做版主的预言到底灵也不灵。

Ub同志是论坛一言九鼎的几朝元老,而links本是论坛默默无闻的一介草民。ub同志多次的质疑了本人的资格,条件,身份等等等等,却产生了一个有趣的问题,既然对申请人如此的不满意那直接投反对票就行了,为什么会反对投票呢?答案很简单,ub同志左右为难,这个票实在是不好投啊。如果选择投赞成票,这就相当于ub同志自我否定,否定之前对申请人的各种质疑。自我否定是需要极大的勇气的,几朝元老一定是很要面子的,这难免会被同志们所耻笑。如果选择投反对票,ub同志在问答环节也公开表示过对申请人回答的直接或间接认可,心里也十分清楚申请人多少是有一些才华的,那么投反对票也是一种自我否定。更重要的是,投反对票还要投鼠忌器,因为这会让今后其他的版主申请人感觉到ub同志嫉贤妒能,任人唯亲,这显然是ub同志不希望看到的,毕竟失去了一个人事小,失去了人心事大。如果选择投弃权票或者缺席投票,其实这更是一种最坏的选择,不仅表现出没有尽到ZHT的责任,而且进一步证明了前面的分析,证明了投票确实是非常的左右为难。

再来看看投票结果对于申请人的影响,申请人完全可以做到宠辱不惊看庭前花开花落。如果本提案侥幸获得了通过,那就证明申请人在整个申请过程中所展现的独特的方式,缜密的逻辑,高超的智慧,精妙的语言获得了空前的成功。即便是本提案最终没有获得通过,申请人所展现出的独特的方式,缜密的逻辑,高超的智慧,精妙的语言也都给世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成功的实现了从默默无闻到“天下谁人不识君”的转变,申请人可以带着尊严和自信昂首离去。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金子难道还找不到发光的地方吗?

一个左右为难,一个宠辱不惊。怎么看几朝元老都不像是赢家,怎么看一介草民都不像是输家。几朝元老只能感叹一介草民的足智多谋和能言善辩,在感叹“既生瑜何生亮”的同时悄悄的问自己一句,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让我们拭目以待,看看各位ZHT在投票时最终做何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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嘟嘟宝贝 + 10 暴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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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11-9-2010 07:56:5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136mydream 于 11-9-2010 04:32 发表

我觉得刘叔很可爱呀
我都暗地里示过爱
结果被拒绝了
是不是刘叔嫌我不够可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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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11-9-2010 15:15:1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8 links 的帖子

唉,至于吗,一个大老爷们,酸成这样。

为了满足你求“速死”的淋漓畅快感觉,那就进行ZHT投票吧。

修改一下这个提案编号(ZHT操作间已经有2010084的编号):
【2010085】任命links为同城聚会版版主 [2010/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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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11-9-2010 15:21:54 | 只看该作者
已经在操作间发起投票:
http://www.freeoz.org/ibbs/viewt ... page%3D1#pid3051637
(此链接需要待到相关提案投票结束,转移到《提案公开》版方可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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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11-9-2010 16:50:04 | 只看该作者
这位英雄~
求求您,表害我浪费粮食啊


再来看看投票结果对于申请人的影响,申请人完全可以做到宠辱不惊看庭前花开花落。如果本提案侥幸获得了通过,那就证明申请人在整个申请过程中所展现的独特的方式,缜密的逻辑,高超的智慧,精妙的语言获得了空前的成功。即便是本提案最终没有获得通过,申请人所展现出的独特的方式,缜密的逻辑,高超的智慧,精妙的语言也都给世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成功的实现了从默默无闻到“天下谁人不识君”的转变,申请人可以带着尊严和自信昂首离去。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金子难道还找不到发光的地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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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ks + 10 粮食有的是,说吧想吃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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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11-9-2010 17:37:4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links 于 11-9-2010 07:52 发表
让我们拭目以待,看看各位ZHT在投票时最终做何选择。


让我们拭目以待,看看聚会的时候LINKS的老婆是如何评价自己老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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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楼主| 发表于 12-9-2010 09:24:0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ubuntuhk 于 11-9-2010 15:15 发表
唉,至于吗,一个大老爷们,酸成这样。

为了满足你求“速死”的淋漓畅快感觉,那就进行ZHT投票吧。


谢天谢地,几朝元老终于出手了,感谢几朝元老的辛勤工作。

作为男人,应该知道“一言既出,驷马难追”的道理。如果ub同志一意孤行,将“反对投票”进行到底,也不枉为男人一场。遗憾的是,仅仅过了两天,几朝元老终于敬酒不吃吃罚酒,自导自演了一出自食其言,出尔反尔的闹剧。恭喜几朝元老再一次成功的否定了自己。

一介草民要特别感谢几朝元老源源不断提供的“快感”,这样的快感来源于“激将法”的屡试不爽。一介草民早已料定咱们伟大的几朝元老在性格上优柔寡断,在胸怀上鼠肚鸡肠,只需洋洋洒洒几百字,仅凭三寸不烂之舌,一介草民便反客为主,牵着几朝元老的鼻子走,指挥着几朝元老团团转。

几朝元老一开始不愿意主动提问去了解一介草民,一介草民便以言语激之,几朝元老果然就挤出来几个问题。一介草民对答如流,妙语连珠,有意点出提问水平不敢恭维再激之,几朝元老果然不负众望,巧妙的证明了其提问水平之低下以及提问经验之欠缺。一介草民视死如归强烈建议几朝元老赶紧投反对票,几朝元老居然反对投票,无奈之下只能故技重演又激之,果然行之有效,几朝元老便亲手将提案请进了操作间。

一千八百多年前,诸葛亮智激周瑜,联吴抗曹,火烧赤壁,后三气周瑜于荆州,留下了“既生瑜何生亮”的千古绝唱。一千八百多年后的今天,我本无意作孔明,有人偏愿为公瑾,让古老的激将法在二十一世纪的澳洲闪耀出璀璨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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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楼主| 发表于 12-9-2010 09:32:0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刘叔 于 11-9-2010 17:37 发表


让我们拭目以待,看看聚会的时候LINKS的老婆是如何评价自己老公的


近日维省北部山洪爆发,31号国道有中断的危险,未能前往悉尼。

刘叔以后有机会你再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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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13-9-2010 15:38:2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4 links 的帖子

呵呵,什么草民、元老啊,有那么复杂吗?

你这种心态真不适合担任FreeOZ版主(印象中这是我头一次对申请人说这样的话),我已经在相关提案投票了,等待投票结束,就会公布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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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13-9-2010 15:50:26 | 只看该作者
耍嘴皮子功夫一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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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楼主| 发表于 14-9-2010 10:45:1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ubuntuhk 于 13-9-2010 15:38 发表
呵呵,什么草民、元老啊,有那么复杂吗?

你这种心态真不适合担任FreeOZ版主(印象中这是我头一次对申请人说这样的话),我已经在相关提案投票了,等待投票结束,就会公布结果。


首长你不是被给“激”晕了吧,这么简单的比喻都搞不明白?那好吧,简单一点。

ub=>元老
links=>草民

草民:投票吧。
元老:不投。
草民:投反对票吧。
元老:反对投票。
草民:是不好投票吧。
元老:投就投。
草民:
元老:

观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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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14-9-2010 10:53:4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8 links 的帖子

人家首长说了,你这样冷嘲热讽的心态不适合当斑竹的。

那你就虚心接受一下嚒,顺溜拍马,这事基本就成了

别成日里编个小品来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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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14-9-2010 10:59:21 | 只看该作者
这里又不是郭德纲的德云社,真浪费了这么好的嘴皮子,要不你去灌水乐园和肥猫說相声去吧,肥猫比不上郭德纲,起码比姜昆强一点,也不算太委屈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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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威望 +10 收起 理由
links + 10 多谢给安排后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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