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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移动或修改《 女人在哭诉,男人在沉默,暴民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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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31-5-2010 19:55:4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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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贴见 http://www.freeoz.org/bbs/thread-902118-1-1.html

投诉理由:

1、此帖不是在解决问题,而是在产生更多的问题。

2、此帖标题不符合事实,男人并没有沉默。

3、此帖顶楼及后面诸多回复与Freeoz家园建设无关。

诉求:
针对上述1,建议必要是执行锁帖操作。
针对上述2,建议修改不符合事实的标题。
针对上述3,建议移动帖子到更合适的版区。

请各位相关管理人员审议,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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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2威望 +38 收起 理由
mite + 28 你太有才了!
ubuntuhk + 10 谢谢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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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31-5-2010 20:26:5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 links 的帖子

谢谢反馈,因为这个帖子在家园版默认存在了一些日子了,我们会内部讨论一下,看看是否需要处理、如何处理,再答复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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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31-5-2010 21:33:18 | 只看该作者
刘叔对links的建议有啥回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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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31-5-2010 21:35:07 |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不需要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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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威望 +1 收起 理由
half + 1 我很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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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31-5-2010 21:37:1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 ubuntuhk 的帖子

我觉得应该征求LZ的意见,或作更大程度的操作,毕竟,有些字句不符合freeoz的版规,有些情绪和方式不是freeoz的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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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31-5-2010 22:05:4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 links 的帖子

这里太多的人都想当法官,你是把刘叔也当成法官了吧?他发帖只代表他个人的意见,对和错都不一定呢,还要他解决问题?这个不是网友该做的事情,也不是论坛该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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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31-5-2010 22:09:37 | 只看该作者
不要把别人当成弱者,也不要把自己当成救世主,我们就是一普通的网友,会用电脑,会上个网,没事发发牢骚,写写感想,高兴了夸几句,不高兴了骂几句,如此而已,别把自己太当回事儿,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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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3威望 +65 收起 理由
衣冠禽兽 + 8 我很赞同!
liwus + 10 谢谢分享!
formatc + 47 我很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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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31-5-2010 23:29:5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 ubuntuhk 的帖子

.
这世道......还可以投诉别人的帖子,要求移动或修改么?

我的回应如下:

1) 该帖确有关于论坛建设的内容,发在家园建设版并无不妥。写于5月28日,并不是为回应这个投诉现编的,大家应该看得明明白白;

2) 对于该帖标题的解释权,属于且仅属于本人所有;

3) 除非该帖违反中澳法律或FREEOZ基本法,或帖主要求,我认为不应被修改。如果严重违规,则应直接删除。

对于楼主所言“此帖不是在解决问题,而是在产生更多的问题”,

首先我要说,以解决问题与否来判定一个讨论帖的价值,未免急功近利;

其次,问题的产生或说暴露并不可怕,大家怎样面对问题才是关键所在。我和极板在发表不合时宜的话之后,得到冰翡翠和LIWUS的劝诫,我们认识到其中的不妥表示认可(所有对话皆有案可查),这就是一次非常好的问题产生、发展、解决的过程。我实在不明白,为什么有人要以暴力的手段去终结这么好的一个帖子?

最后,我愿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来和楼主讨论该帖牵涉的“问题”。下面我列出来该帖曾试图探讨什么问题,您不妨也列一下,到底该帖产生了怎样“更多的问题”。

该帖探讨了
(1) 道德与审美的关系...
(2) 视觉形象在公关活动中的情感传达作用(感谢LIWUS友情出演)...
(3) 男人与勇气(谢谢UB友情出演)
(4) 带套见网友(感谢老麦友情出演)
(5) 家园建设的建议
(6) 当事人性格分析
(7) 案情分析
(8) 从此事看孩子的教育
(9) 道德的阴影

CELLO、EXTREME、牧马人等都有精彩回复,恕不一一列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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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3威望 +70 收起 理由
coredump + 30 你太搞笑了!
ubuntuhk + 30 你太有才了!
liwus + 10 你太有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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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1-6-2010 01:05:2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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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楼主| 发表于 1-6-2010 01:14:0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刘叔 于 31-5-2010 23:29 发表

该帖探讨了
(1) 道德与审美的关系...
(2) 视觉形象在公关活动中的情感传达作用(感谢LIWUS友情出演)...
(3) 男人与勇气(谢谢UB友情出演)
(4) 带套见网友(感谢老麦友情出演)
(5) 家园建设的建议
(6) 当事人性格分析
(7) 案情分析
(8) 从此事看孩子的教育
(9) 道德的阴影

CELLO、EXTREME、牧马人等都有精彩回复,恕不一一列举。


感谢对方的精彩辩护。

在这里要提请各位ZHT注意的是,对方辩词恰好证明了我方观点。即对方承认该帖的主要内容不是在讨论与Freeoz家园建设的问题,按照论坛的相关管理规定,理应将该帖移动到最适合的版区。

对于对方上述辩词中第5点,由于家园建设区帖子的不可编辑性,如果对方愿意,可以重新发布相应的主题帖到家园建设区,这是对对方发言权建议权的尊重。

再次向对方辛苦举证来证明我方观点表示感谢。

请各位ZHT审议,表决。感谢你们的辛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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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楼主| 发表于 1-6-2010 02:18:2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mite 于 12-2-2008 14:23 发表

网友发贴及版主删帖、锁帖、转贴、加精、加色管理办法

六、转帖标准
1、内容与论坛版块主题不符的,首先考虑转移到合适的板块。


参见议事员 mite 发布的 《网友发贴及版主删帖、锁帖、转贴、加精、加色管理办法》 第六条第1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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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1-6-2010 09:43:19 | 只看该作者
这个帖子应放到哲学版,oh, yea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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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1-6-2010 14:44:08 | 只看该作者
我看应该放到兴趣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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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1-6-2010 15:23:57 | 只看该作者
放在澳洲新闻版、同城聚会版
南方的英文信放在英语交流版
女方维权放在男人靠边站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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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1-6-2010 19:16:4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0 links 的帖子

.
想占便宜又怕付出,您真够狡猾的,难道是某人的马甲?

很明显,你已经完全放弃了第一、第二点投诉。那只是你的个人感受,而且简单得只有一句话的结论,请问你怎么得到这些结论的呢?在你充分论证并得到管理团队的认可前,远不能成为要求锁帖或改贴的理由。

移动?我没意见,我很赞成,我欢欣鼓舞我跃跃欲试我蠢蠢欲动!情感版最合适,兴趣版也凑合,哲学版坚决不去!

感谢楼主、ZHT、各位版主,楼上所有回复的朋友,为挪动我那个杂七杂八的狗窝,所付出的时间和关注,向你们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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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威望 +30 收起 理由
coredump + 30 巴顿将军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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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1-6-2010 19:32:27 | 只看该作者
论坛需要一个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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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6-2010 00:58:0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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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6-2010 02:13:0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刘叔 于 1-6-2010 19:16 发表
.
哲学版坚决不去!


怕吧? 你怕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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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威望 +20 收起 理由
刘叔 + 20 怕去了没人关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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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6-2010 14:52:2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michaelchin 于 1-6-2010 19:32 发表
论坛需要一个上帝...

也许,上帝也需要一个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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