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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5】恢复《一点回复》跟贴 [2010/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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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9-5-2010 14:58:0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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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KALALA发出提案,原帖参见:
http://www.freeoz.org/bbs/thread-902408-1-1.html
http://www.freeoz.org/bbs/thread-902364-1-1.html

理由:
1:出于对广大网友劳动成果的支持
2:跟贴有不少实用信息

要求:
1:根据当事人要求删除此贴内主贴内容和全部引用主贴的内容
2:如果技术许可,删除此贴内当事人ID,或将此贴跟贴内容转移到合适的主贴下

请所有ZHT考虑后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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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9-5-2010 15:59:27 | 只看该作者
违规和隐私言论处理后恢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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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9-5-2010 16:35:31 |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管理上应当对双方一视同仁。
单独恢复这个帖子,我反对。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50 收起 理由
formatc + 50 我很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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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主| 发表于 29-5-2010 16:49:20 | 只看该作者
storming要求删除自己的言论,我觉得这个要求无可厚非,但是跟帖里面有很多他人的原创帖子,不应该一起被删。

这个事情不但涉及到storming,还涉及到扣扣,如果扣扣希望事情低调处理,不希望大家继续讨论,那我觉得没有恢复的必要。

但是我征求过扣扣的意见,她也同意恢复大家的言论。

所以我投同意票,同意有关storming的言论以及被引用的言论做屏蔽、删除等技术处理之后,恢复其它跟帖。

(ubuntuhk注:扣扣的PM内容删除了,因为未征得她同意是否公布PM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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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9-5-2010 17:04:03 | 只看该作者
那么是否由此形成一个新的惯例。楼主要求删贴,只能删除主贴,回帖始终保留?

那么扣扣的原贴的回帖是否一并恢复?

我们以前从未这么处理过帖子。开了这样的先例,以后是否都这么处理?

原帖由 ubuntuhk 于 29-5-2010 16:49 发表
storming要求删除自己的言论,我觉得这个要求无可厚非,但是跟帖里面有很多他人的原创帖子,不应该一起被删。

这个事情不但涉及到storming,还涉及到扣扣,如果扣扣希望事情低调处理,不希望大家继续讨论,那我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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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9-5-2010 17:24:37 | 只看该作者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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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9-5-2010 17:44:2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青山 于 29-5-2010 17:04 发表
那么是否由此形成一个新的惯例。楼主要求删贴,只能删除主贴,回帖始终保留?

那么扣扣的原贴的回帖是否一并恢复?

我们以前从未这么处理过帖子。开了这样的先例,以后是否都这么处理?

可以考虑,因为本来FreeOZ发帖都不是楼主拥有所有权的,涉及隐私情况得可以考虑删除主题,但是如果有异议,要求恢复回帖的就投票case by case表决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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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楼主| 发表于 29-5-2010 17:47:5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7 coredump 的帖子

赞同老丐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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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9-5-2010 18:08:55 | 只看该作者
问题是,本次扣扣和那男主角的帖子,都有涉及隐私的内容,也都被楼主要求删除。我们怎么区别对待?区别对待的理由又是什么?case by case的表决,我们的标准又是什么?

原帖由 coredump 于 29-5-2010 17:44 发表
可以考虑,因为本来FreeOZ发帖都不是楼主拥有所有权的,涉及隐私情况得可以考虑删除主题,但是如果有异议,要求恢复回帖的就投票case by case表决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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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楼主| 发表于 29-5-2010 18:19:2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9 青山 的帖子

我觉得这次就按个案来处理。

至于以后同类要求删除主题的要求,我们可以另外立一个提案来规范化处理,我建议只能满足帖主要求删除自己所发表的内容和被引用的内容。

不能要求删除跟帖者的帖子,除非帖子违规,或者ZHT集体投票同意删除(保持一点弹性处理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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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2威望 +80 收起 理由
xblues + 49 我很赞同!
西皮二黄 + 31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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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9-5-2010 20:02:17 | 只看该作者
那么同样贴主要求删帖,扣扣和男主角的帖子处理方式不同,我们如何解释?理由是什么?

原帖由 ubuntuhk 于 29-5-2010 18:19 发表
我觉得这次就按个案来处理。

至于以后同类要求删除主题的要求,我们可以另外立一个提案来规范化处理,我建议只能满足帖主要求删除自己所发表的内容和被引用的内容。

不能要求删除跟帖者的帖子,除非帖子违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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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9-5-2010 20:09:1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青山 于 29-5-2010 20:02 发表
那么同样贴主要求删帖,扣扣和男主角的帖子处理方式不同,我们如何解释?理由是什么?


因为没人提出异议就不修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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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9-5-2010 20:12:35 | 只看该作者
这个说法似乎有点理由不够充分。比如我们不能把两个人同样性质的帖子,在不应该删的时候都删了,然后一个人提异议,我们就恢复,另外那个没提异议的,就不恢复了。关键在于,对于同样性质的问题,我们需要保持同样的管理标准。尤其对于争论的双方而言。

提出异议不应当是恢复的理由,除非我们确认先前的管理行为是错误的。而如果我们确认先前的管理行为不妥,那么就应当一并纠正。



原帖由 coredump 于 29-5-2010 20:09 发表

因为没人提出异议就不修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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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9-5-2010 20:18:06 | 只看该作者
插一句,我觉得也不必这么僵化,适当灵活点没啥不好的,论坛又不是要搞大陆法系。

另外,老丐的意思还有另一层,我们可以持这样的态度,扣扣的帖子整个删除如果别的跟帖的有异议,我们也会恢复,这样就是标准统一了。storming的帖子就是在别的网友要求下恢复的,这是他们的权利。如果扣扣的帖子不恢复,不是我们的标准不统一,而是其他网友没这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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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9-5-2010 20:18:5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青山 于 29-5-2010 20:12 发表
这个说法似乎有点理由不够充分。比如我们不能把两个人同样性质的帖子,在不应该删的时候都删了,然后一个人提异议,我们就恢复,另外那个没提异议的,就不恢复了。关键在于,对于同样性质的问题,我们需要保持同样的 ...

理论上是这样的,扣扣的那个帖应该也是同样操作。

但是这件事我们对双方的处理标准是一样的,都是整个删帖,没有什么不同

唯一的不同是后者有正式提案要求修正,如果通过了,就改

前者除非也有提案要求修正,通过了才修改

这样才公平,否则对其中之一不投票就改回,才是不公平。

除非,用合理的理由废弃这个提案,然后统一修正,一起把帖子恢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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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2威望 +55 收起 理由
Michael.Sun + 25 我很赞同!
ubuntuhk + 30 我很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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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楼主| 发表于 29-5-2010 20:26:1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3 青山 的帖子

我想本身这个请求也不在我们的论坛规则里面,所以交由ZHT来集体决议,如果多数ZHT同意,也代表了管理团队的主流意见。

我赞同牧马人说的,论坛的管理需要保留一定灵活性,只要这种灵活性是有法可依,不是乱来就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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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9-5-2010 21:11:09 | 只看该作者
赞同coredump的观点。其实这样处理也没有偏向谁,流程都一样:帖子楼主要求删帖,先删除,如果有回帖的同学不同意删帖,要求恢复,那就提出申请提案,我们再进行恢复。一个关键点在于帖子的楼主并不同时拥有所有回帖的所有权,只有自己发布内容的权限,以前那样处理是为了方便,如果回帖的人有异议,我们并没有理由一并删除他们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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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楼主| 发表于 29-5-2010 21:28:12 | 只看该作者
3票赞同,1票反对,这个提案通过了。

xblues请继续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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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9-5-2010 22:49:57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我觉得如果主贴请求深处,那就铲除主贴好了,回帖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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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威望 +10 收起 理由
stellahie + 10 ZHT投票只能是同意,反对,弃权,请明确表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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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3-6-2010 12:40:47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我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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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3-6-2010 12:47:00 | 只看该作者

票数统计

同意:(4票)coredump、ubuntuhk、冰翡翠、xblues
反对:(1票)青山
弃权:-
缺席:-

投票结果: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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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威望 +49 收起 理由
xblues + 49 你太有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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