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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不要人身攻击(参考维基百科,欢迎大家一起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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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10-5-2009 20:12:2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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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家园版有关“人身攻击”的讨论很热烈,这也引发了更多同学和管理团队一起思考如何在论坛中避免因为人身攻击引发的言语冲突问题。

有关人身攻击的言论,有时候很难界定,管理团队也无法很准确地判断并下结论,我们很希望大家在论坛上能够平和、理性、就事论事地进行辩论各种不同的观点。

在这里,我借用维基百科的有关人身攻击的处理办法,希望能“借”砖引玉,听取大家对论坛有关人身攻击言论方面的处理办法,提出更多的意见和建议。

(特别说明:管理区内ritz最早提出参考维基百科的处理原则,NEWGAY也提出了很多类似意见,我看到家园版里也非常关注这个话题,并且提出了很多积极的意见,所以想在这里也开个帖子和大家一起深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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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楼主| 发表于 10-5-2009 20:12:39 | 只看该作者
维基百科:不要人身攻击                                

来源: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http://zh.wikipedia.org/w/index. ... 87%BB&printable=yes

请不要攻击他人

不要在维基百科的任何地方进行人身攻击。 对条目的内容发表意见,而不是对条目的编辑者;换句话说,请对事不对人。人身攻击会破坏这个社群,并且威慑其他用户。没人喜欢被辱骂。

后果

很多维基人都会删除可以看到的人身攻击内容,尽管这不是一项维基百科的政策,但是确实是处理人身攻击非常恰当的方法。如果某个用户多次对其他人进行攻击,那么就会被禁止。特别是具辱骂性的编辑动作。

有分歧的时候

记住,对于每个在互联网上的人来说,在讨论页中争吵是所有人都能看到的。所有不理智的行为不仅仅是个人素质的反映,而且也会让非维基百科用户当成维基百科的反映。当越来越多的人参与争论的时候要保持冷静,冷静。

要讲道理

不同的编辑者可能并不同意一个条目的观点。处于反对阵营的用户想要发表他们的观点很合理。将这些观点综合到一篇文章中就可以为大家建立一篇更中立的观点(NPOV)的文章。因为我们都是维基百科人,所以请不要忘了接受这一点:我们都是同一个社群的成员。

例子

典型的人身攻击例子,包括但不限于:

    * 对其他人的不尊重、辱骂
    * 对他人的否定,比如“我比你强”类型的评论:“你这人一文不值。”
    * 对宗教信仰、社会环境、或雇主等进行侮辱,如“你用贱体中文”。实施侮辱者会被封,封禁时应注明理由。
    * 性别、种族、疾病、宗教和绰号性质的歧视。尤其是宗教,绝不允许对某种宗教信仰的不礼貌评论。
    * 对用户进行法律威胁
    * 对别人进行恐吓,尤其是死亡威胁
    * 关于政治身份的攻击,比如把某人称作一名反动派或共匪
    * 对于用户会导致政府、雇主或其它人在政治、宗教上的威胁或行为。这类违规可能会在被任何管理员发现后,被阻挡一段时间。处理此类行为的管理员应该保密地通知仲裁委员会(Arbitration Committee)成员及吉米·威尔士并说明其管理行为及原因。

如何避免人身攻击

您可以尝试:

    * 讨论条目内容,而不是别人的观点。这不是说你同意某人的意见,通俗说来就是“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是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 从不草率地否决别人的观点
    * 如果要论战的时候,尽量用Email,而不是对话页
    * 参阅争论的解决

补充

如果有使用者对您人身攻击,您应该请攻击者停止人身攻击的行为并且注意这项规定。如果攻击者继续向您人身攻击,请依状况使用争论的解决程序。您也应该考虑特别清除每个‘指导路线’(guildline)上面的‘清理删除’(clear-cut)型态的人身攻击。不过,您应该注意不要太粗略的定义‘人身攻击’或是时常做出人身攻击。以下是其中一个事实:
        移除人身攻击的指导路线(和关于常态)的行为是备受争论的。这种行为时常被‘罪人’利用,但这种行为是不被大众接受且可耻的。 它应该一直被严密的解释和稀少被使用。         
--仲裁委员会案例“AI”

如果您发现自己频繁使用这种行为,您应该思考‘人身攻击对您的定义’当在疑义时,请解决争端过程。

在例外情况下,攻击者也许会被禁止访问,虽然实践这种方式是几乎总有争议的。

“落井下石”是错误的

注: 一些维基用户或会因过往一些愚笨或粗野的行为而变得不受欢迎。这类用户或已受到仲裁委员会的惩处。认为不妨对这类用户“落井下石”作人身攻击是错误的。

社群的精神

如果你把自己当作维基百科的一份子,请牢记我们的社群是大家建立和维护的,所有人身攻击的行为都是和社群精神相违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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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楼主| 发表于 10-5-2009 20:13:09 | 只看该作者
人身攻击的谬误                               

来源: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http://zh.wikipedia.org/w/index. ... 4&printable=yes

人身攻击的谬误,通常简称作人身攻击,是指在讨论时针对或提出对方的人格、动机、态度、地位、阶级或处境等,而进行攻击或评论,并以此当作提出了理据去驳斥对方的论证或去支持自己的论点,此乃犯了人身攻击谬误。

哲学家李天命认为:“其实只要没有将品格批判当做驳论的理据,那批判就没有犯人身攻击的谬误。否则的话,父母责骂子女,法庭判辞批评罪犯的操行,便全都犯上人身攻击的谬误了。”[1]

型式

  • Ad hominem abusive

        * “你没有加入我们这行,怎么可以对我们就说三道四!”
  • Ad hominem circumstantial

        * “你是石油公司的员工,为了利益,你当然会质疑全球暖化!”
        * “你干嘛讨论政治?你又未成年。”
  • Ad hominem tu quoque

    “你自己也偷了东西,所以没资格骂别人偷东西。”
  • Guilt by association

        * “你说巴勒斯坦应该独立。可是盖达组织也这么说,因此你是盖达组织的人。”


    一种相似的战术也用于鼓励某人放弃观点,或者迫使他们承认和小组的关连。

        * 比如:“你说巴勒斯坦应该独立。我相信这是错的:因为盖达组织也这么说,你应该是位讨厌盖达组织的人吧?”

    牵连犯罪也许与人身攻击结合。

        * 比如:“你说巴勒斯坦应该独立。可是盖达组织也这么说,因此你是盖达组织的人。盖达组织想说什么大家都知道,而且说的都错。因此你是错的。”


注释

   1. ^ 戎子由、梁沛霖合编,《李天命的思考艺术》,香港:明报出版社,1991年1月初版、1998年7月终定本。2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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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10-5-2009 20:29:39 | 只看该作者
补充一下:讨论常犯的错误

The person presenting an argument is attacked instead of the argument itself.

攻击提出某个论点的人,却不是攻击该论点本身


This takes many forms. For example,the person's character, nationality or
religion may be attacked.

这种攻击通常有不同形式,例如对手的人格,国籍或是宗教信仰


Alternatively, it may be pointed out that a person
stands to gain from a favourable outcome.

这种攻击亦可能换成另外一种方式,
像是,指出对手是为了作出有利的结论而采取某种特定的立场


Or, finally, a person may be attacked
by association, or by the company he keeps.

最后一个可能方式,就是质疑对手的阵营或是他所属的组织团体


ad hominem (abusive): instead of attacking an assertion, the argument attacks
the person who made the assertion.

对人不对事;to the man(辱骂); 论证时攻击的不是主张,而是攻击提出该主张的某人


ad hominem (circumstantial): instead of attacking an assertion the author
points to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person making the assertion and the
person's circumstances.

对人不对事(间接推测的): 论证时攻击的不是某个主张,而是指出,提出该主张的个人
和其所属环境之关联


ad hominem (tu quoque): this form of attack on the person notes that a person
does not practise what he preaches.

对人不对事 (反驳指控;"你麻同款"!;you too): 这种形式的攻击指出对象没有履行他
所鼓吹的论点


Examples:
You may argue that God doesn't exist, but you are just following a fad. (ad
hominem abusive)

举例:
你可能辩称上帝并不存在,但是你只是跟随(无神论的)潮流罢了.(对人不对事的贬抑)


We should discount what Premier Klein says about taxation because he won't be
hurt by the increase. (ad hominem circumstantial)

关於Kleing首相对於课税的评论,我们最好打一点折扣,因为课税的增加对他来说根本
没有造成损失(对人不对事的间接推测贬抑)


We should disregard Share B.C.'s argument because they are being funded by
the logging industry. (ad hominem circumstantial)

我们最好不要去鸟B.C.股份有限公司的论点,
因为他们自己就是由伐木企业所资助的公司.(对人不对事的间接推测贬抑)


You say I shouldn't drink, but you haven't been sober for more than a year.
(ad hominem tu quoque)

你说我不应该喝酒,但是你自己根本就醉茫茫了一整年!(对人不对事的反驳对手也是
一样)


Proof:
Identify the attack and show that the character or circumstances of the
person has nothing to do with the truth or falsity of the proposition being
defended.


破解:

找出该类的攻击,并且表明
企图证实一个人所提的某个论点的是非对错
用不著把他的人格还有其所属环境扯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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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buntuhk + 30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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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主| 发表于 10-5-2009 22:03:0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4 klux 的帖子

破解:

找出该类的攻击,并且表明
企图证实一个人所提的某个论点的是非对错
用不著把他的人格还有其所属环境扯进来


非常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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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10-5-2009 22:24:1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4 klux 的帖子

大家多提供这样的例子,让版主在判断纠纷的时候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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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11-5-2009 11:18:11 | 只看该作者
赞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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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11-5-2009 11:19:14 | 只看该作者
事实是, 使用高尚的, 道德, 合适的语言和行为对付不高尚, 不厚道, 胡搅蛮缠,令人扛不住还恶心脸红难堪的语言和行为, 的确很难对付。

在这个时候,支持版主进行语言编辑、警告提醒、禁止发言等等。

宁得罪君子莫得罪小人,无论在现实生活中还是论坛上都适用。

对什么人用什么手段似乎也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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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11-5-2009 19:11:07 | 只看该作者


抱歉这不是我的本意。我只是提供讨论问题时的原则给大家参考
但我不赞成用这些规则作为解决纠纷与处罚的依据,就像我们不能要求大家考试都90分以上,这个标准太高了。
而处罚的标准应该尽量低,给大家保留尽可能多的自由。我不知道freeoz的服务器在哪,如果不受国内审查的话,我觉得这个标准就可以更低了,符合服务器当地法律即可。
我喜欢和别人理性地讨论问题,同时也喜欢讽刺挖苦看着不顺眼的论调,我坚决维护冷嘲热讽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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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2威望 +40 收起 理由
NEWGAY + 10 虽然服务器不在国内,但freeoz的使用者和网 ...
coredump + 30 我很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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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11-5-2009 19:12:52 | 只看该作者
我喜欢和别人理性地讨论问题,同时也喜欢讽刺挖苦看着不顺眼的论调,我坚决维护冷嘲热讽的权利。

====》 HE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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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11-5-2009 19:23:3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mite 于 11-5-2009 19:12 发表
我喜欢和别人理性地讨论问题,同时也喜欢讽刺挖苦看着不顺眼的论调,我坚决维护冷嘲热讽的权利。

====》 HEHE  





个人不喜欢冷嘲热讽,但不认为应该被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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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redump + 30 我很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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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11-5-2009 19:45:0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1 男咕噜 的帖子

一般来说, 希望别人怎么对待他的人, 也会同样的对待别人.

所以, 喜欢冷嘲热讽的人, 必定很喜欢别人对他的冷嘲热讽而且可能越厉害越过瘾.

OHMYGOD. 我退一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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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咕噜 + 2 我不这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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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11-5-2009 20:10:1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沉沉 于 11-5-2009 19:45 发表
一般来说, 希望别人怎么对待他的人, 也会同样的对待别人.

所以, 喜欢冷嘲热讽的人, 必定很喜欢别人对他的冷嘲热讽而且可能越厉害越过瘾.

OHMYGOD. 我退一边.


如果我说了什么蠢话,有人提出批评,让我认识到了自己思维的不足,对我来说就是很大的收获。
也许这些批评是好言相劝,那我很感激,也许是冷嘲热讽,那也很正常。
你可以善意助人,但不能要求人人都这么做。
别人没有帮助我的义务,我受了帮助,嘲讽我的同学心里暗爽了一把,也算我对他的一点回报了。
良性循环,下次也许就是我享受嘲讽别人的乐趣,对方享受我的批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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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11-5-2009 20:16:2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3 klux 的帖子

哈哈。那么我是可以对你冷嘲热讽然后暗爽的了?

说实在,冷嘲热讽中,善意的,我还真不觉得多。心理不平衡的人多数这么做。踩别人一脚,爽YY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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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11-5-2009 20:22:2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沉沉 于 11-5-2009 20:16 发表
哈哈。那么我是可以对你冷嘲热讽然后暗爽的了?

说实在,冷嘲热讽中,善意的,我还真不觉得多。心理不平衡的人多数这么做。踩别人一脚,爽YY阿


是的,不管善意恶意,如果说的有理,对于受者就是有益的,他归他爽,我归我反思,大家都有好处。说的无理,你自然可以反唇相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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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咕噜 + 5 我很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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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11-5-2009 20:30:0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5 klux 的帖子

我相信以你这样的人,即使是冷嘲热讽也是有限的。

真正冷嘲热讽的人,就像吃饱了骂街,攻击人几代,纯粹找心理上的快感。不会有任何美感和受益的感觉。 只会狠不得拿只鞋塞他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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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11-5-2009 22:08:5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沉沉 于 11-5-2009 20:30 发表
我相信以你这样的人,即使是冷嘲热讽也是有限的。

真正冷嘲热讽的人,就像吃饱了骂街,攻击人几代,纯粹找心理上的快感。不会有任何美感和受益的感觉。 只会狠不得拿只鞋塞他口里。


我很赞同沉沉所说的:
真正冷嘲热讽的人,就像吃饱了骂街,攻击人几代,纯粹找心理上的快感。不会有任何美感和受益的感觉。


说话唧唧歪歪,阴阳怪气的人总是有,但觉不是多数,就像有人喜欢抽烟。我们可以开吸烟室,但不能要求所有人都容忍吸烟的人,吸烟者在任何地方都喷云吐雾。

另外freeoz言论是很自由的地方,论坛已经给了大家最大的自由。但自由是以不伤害论坛,不损害移友利益为前提的。比如有的网友喜欢谈自由民主,谈six-four,骂骂当,什么的,这个的确是言论自由,不过理想和现实总是有差距,论坛这样确实有风险,因为一个人的口快,让freeoz当掉,让freeoz这个灯塔倒掉,这不符合freeoz网友的利益。

freeoz不是黑暗的国民党时代,没有文化禁锢,不需要太多的鲁迅,有问题完全可以好好说。冷嘲热讽除了自己痛快了,表现了你自己是心直口快的人?没有什么用处,对其他网友也没有好处。也不会成为freeoz知识积累。

另外论坛的宗旨是,无私互助。在冷嘲热讽中,无私互助的精神如洪水中的一叶浮萍,在滔天口水中消失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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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11-5-2009 22:15:2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7 NEWGAY 的帖子

谢谢拓展.

我没有想这么多. 希望FREEOZ平平安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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