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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中国政府严查贪官海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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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10-2014 14:32:2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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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澳大利亚《悉尼先锋晨报》消息,澳大利亚联邦警察局已经准备好与中国方面合作,查没中国外逃贪官在澳大利亚的资产。这项行动将在未来数周内进行。而在上月,有媒体也曾爆料,称中纪委对广州市原副市长曹鉴燎的调查已经发展到新西兰。

种种迹象显示,新西兰和澳大利亚等南半球国家不再是贪官隐匿的“天堂”。

中澳列出优先处理名单

在接受Fairfax Media独家采访时,澳联邦警察局亚洲行动指挥官布鲁斯·希尔(Bruce Hill)确认,澳大利亚政府已经同意在引渡贪官与资产查没上协助中国。这些贪官此前逃往澳大利亚,并从中国国内转移巨额非法所得。

首次查没资产的联合行动将在数周内进行。此前中澳双方已经就外逃定居澳大利亚的中国经济犯达成优先性名单。《悉尼先驱晨报》援引希尔的话说,中国国家安全局与澳大利亚联邦警察已就一份优先处理名单达成共识,这份名单是从一份百人左右的大名单中挑出来的,涉案金额达数亿澳元(1澳元约合0.9美元)。中国将澳大利亚视为国内贪腐资产的主要外流地之一。

裸官靠投资移民洗钱

被澳联邦警察局认定为嫌犯的包括有澳大利亚公民、永久移民(微博)。这些人来自中国,借助资产投资或商业移民等方式进行洗钱。

希尔说,这些嫌犯不是一夜间带着巨款逃往澳大利亚的,他们中的一些人事先进行了十分详尽的计划。典型的做法是,这些外逃贪官会现将配偶子女送往海外,并借助他们转移中国国内的资产。当他们自己名下几乎没有什么资产时,这些“裸官”就能够毫无麻烦地与家人在海外“团聚”了。

希尔说,当非法资产转移海外后,这些人开始将这些钱用作合法投资,包括房地产、股票等等,这样,这些钱便“正式”成为他们的财产。但是,这些财产从一开始就是非法的,是从中国外流出去的贪腐资金。

目前,中国和澳大利亚之间尚无引渡协议,导致一些贪官滞留澳大利亚不归。澳大利亚2012年推出“重大投资者”签证,上周又宣布将于明年推出“高端投资者”签证。获取这两种签证分别需要投资500万澳元和1500万澳元,其他如英语水平等移民条件则相对宽松。通过审批后,申请人需分别等待4年和1年即可获取澳大利亚永久居留权。一些人担心此类签证被贪官和不法商人利用。

根据最新官方数据,澳大利亚“重大投资者”签证自2012年推行至今年7月1日,共收到1027份申请,大部分来自中国。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已批准286份,吸收14亿澳元外国投资。新闻集团《澳大利亚人》报称,证实投资者财富来源合法性的难度较大,成为此类签证审批速度缓慢的重要原因。

拿了新西兰PR也会被“秋后算账”

此前金融时报的报道称,曹鉴燎的妻子、情妇和至少一名合伙人都在新西兰,其中一人已成为新西兰公民,他们都面临中纪委的调查。

不过,新西兰外交贸易部和警方都表示,对中纪委的调查并不了解。而知情人士向金融时报表示,新西兰的这两个机构都知悉中方调查的请求。有分析认为,这是因为中纪委是监察督查机关,而非国家机构,因此合作和处理上存在模糊地带。

由于新西兰移民政策一度宽松,不少贪官和家属曾成功“上岸”,取得了新西兰的永久居留权,但这并不意味着“进入了保险箱”。根据新西兰的移民法,如果在新西兰居留期间被发现存在违法行为,或此前在原住国有过违法行为而没有在申请居留权时向新西兰移民局申报,那么新西兰方面有权依法取消其永久居留权,并将其遣返回原住国。2000年,原广东省南海市口岸办副主任汪峰潜逃新西兰5年后被遣返便是一例。

公安部:组织集中缉捕

而据新华社报道,公安部今年7月部署了“猎狐2014”专项行动,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公安部要求,全面掌握外逃嫌疑人情况线索,逐人逐案分析、制定缉捕方案、明确缉捕力量,尽快将外逃嫌疑人缉捕归案。充分发挥我国与有关国家和地区广泛建立执法安全合作机制的优势,深化国际警务合作,对外逃嫌疑人较多的国家和地区,适时组织集中缉捕。

外交部发言人洪磊14日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中方鼓励中澳之间正常人员交往,同时愿与澳大利亚方面加强海外追逃追赃合作。

有记者问,澳大利亚政府日前公布新签证政策,可能将为富有的外国人提供更多赴澳便利,中方是否担心此政策将导致更多腐败官员及商人逃往澳大利亚?中方是否与澳方进行沟通,防止此政策被滥用?

洪磊表示,中方一直鼓励中澳之间的正常人员交往,同时,中国正进一步加大打击腐败力度,其中在海外的追逃追赃是该项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近期,中国政府设立了相应机制,进一步加强该工作力度。“我们愿与澳方加强追逃追赃合作,希望得到澳方的配合。贪污腐败分子在海外不应有容身之处。”洪磊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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