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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夫妻一方曾经被澳洲拒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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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7-9-2012 15:06:4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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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我的职业评估过了,但提交移民局后不认可工作经历等等发生拒签PR,那我老婆再申请PR时会受影响吗?请各位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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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7-9-2012 15:50:31 | 只看该作者
上網查一下PIC 4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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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楼主| 发表于 28-9-2012 00:41:03 | 只看该作者

不是做假

真材料,是说万一不认可,我也不知道怎么用比较专业的词描述。

[ 本帖最后由 yangtzej 于 28-9-2012 00:5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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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8-9-2012 03:02:50 | 只看该作者

只要材料真实

如果双方材料都真实的情况下,建议夫妻双方的评估以最符合要求的一方为主申提交申请,另一方为副申
如果曾经有一方为主申被拒,只要材料完全真实,不是因为造假,背调有问题等RP问题的都可以再次提出PR申请.
没有任何限制的.对于工作经历部分,本来每个CO都会对某些工作经验不认可(即便职业评估机构认可了),正因为有这种分歧,才会有拒签后还上诉的流程.
建议如果上次作为主申已经被拒了,换另一方作为主申,以避免继续碰到CO不认可某段经历导致拒签的情况,降为副申后由于副申的工作年限的要求比主申低,所以比较容易符合要求.
请大家分享更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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