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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happyse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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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有policy就是不让用letterhead写推荐信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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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发表于 21-4-2012 12:13:06 | 只看该作者
实事求是 有什么交什么
ACS万一找麻烦,你可以拼命解释,让他们找老板求证等等。身正不怕影斜。
一旦造了假,就没了底气。费苦力去澳洲,不就是为了躲开这些真真假假 是是非非吗!

不过LZ公司也够可以,说的都是事实,怕毛法律责任! SB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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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发表于 21-4-2012 12:18:0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4 happyseed 的帖子

那就不要用公司LOGO,写在白纸上,找人签字。签字必须有,LOGO不一定要,我当时也找了公司人事,那个主管唧唧歪歪了半天就是不肯签,最后找到大BOSS签的。。。你可以试试找大BO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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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楼主| 发表于 21-4-2012 14:27:4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2 忘忧草 的帖子

大boss都回美国总部了,现在的大boss也不清楚我做什么,如果将来电调的话,一定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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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楼主| 发表于 21-4-2012 14:28:1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1 hyexhi 的帖子

同意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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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发表于 21-4-2012 14:40:36 | 只看该作者
如果他或者HR肯把这个声明写在一个有letterhead的信纸上,那就完美了。 我想你还没和ACS解释吧,那就给ACS回信请他注意那句话,也可以建议他不采信做个贝雕就是了,从公司信纸的总机转到你老板,确认一下这个事情即可,先不要急于重新弄,开始弄不出来,他一催你又弄出来了,也很不合理。我相信这是可以解释清楚的事情。

原帖由 happyseed 于 21-4-2012 00:58 发表
推荐信上老板已经写这句话了。 letterhead is restricted to business purposes only....

其实,我觉得,ACS根本就没读不是letterhead上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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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楼主| 发表于 21-4-2012 15:16:2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5 tacdou 的帖子

恩,谢谢tacdou帮我分析。我打算这周末就给ACS写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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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发表于 21-4-2012 16:14:0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zymzxq 于 21-4-2012 11:07 发表
如果开不出来可以不提交吗?比如我工作过3家公司,第二家的我开不出来,可以只提交第一家和第三家的吗?第一家和第三家的工作时间加起来也超过diac的8年工作经验了


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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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发表于 23-4-2012 15:16:53 | 只看该作者
fyi

我的公司是跨国大公司了, 公司模板里就有带 letter head的信件模板, 是word的.  

填写的时候,会提示说你是对内的信还是对外的, 如果填对外的, 就询问你是否确认你有授权发布对外文件.  没有具体说明怎样才是有授权, 但一种很普遍的做法是, 比如某个人出国出差要VISA, 邀请信就是一个manager发出的就可以了, 用的也就是letter head, 在word上修改直接打印的.  所以我把这个letterhead的推荐信让老板签, 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个人觉得, 如果公司压根没有letter head, 自己做一个应该是可以的,  你的老板认可签名就行. 如果公司有, 但是同事不敢签名, 那就真是你公司自己制度的问题了, 摆明就是限制人流动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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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发表于 23-4-2012 15:19:47 | 只看该作者
另外不是还有一种方式是  Statutory Declaration吗?

本来也打算用那种方式 ,后来看大家都是reference letter, 我就没研究下去.
如果真不行, 用那个也可以阿, 貌似签名就可以, 是完全以个人名义来证明的, 不过是比较庄重一点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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