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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色,性也。
路边的野花不能采,路边的小吃却惹人爱。路边摊每天准时准点出现在城市的某个角落,让一批又一批食客眷恋。它散发出的迷人香气,撩动着每个沿路走过饥饿的灵魂,像是食欲河流上的一处小渡口。
不管叫“苍蝇馆子”还是“野馄饨”,各地对遍布城市角落的简陋美食摊铺都有着宠溺式的喜爱。相对于正规餐厅和家中厨房端上桌的菜肴,路边摊作为十足的“非主流”被挡在正统中餐之外。它们低到尘埃里,简陋粗糙难登大雅之堂,但它们也同样是鲜活美味让人欲罢不能的,是生生不息的市民文化产物。
从用餐环境到烹饪方式,路边摊上的美食都是相对于主流正餐的“民间”代表。中国的“国”与“家”常常被视为具有相同的结构,因而家常小菜在本质上与国宴大餐并没有区别,顶多也就有食材和烹饪技巧的高下之差。但路边摊不同,它们浑身散发着油油腻腻的烟火气,在街角召唤着一颗颗蠢蠢欲动的心,拉他们渡过食欲的河流。在放下工作之后,坐上餐桌之前,来一碗路边的豆花,撸两串街头的烤肉,甚至都不坐下也不停留,小吃在片刻间诞生,也在片刻间被消灭——全部过程都只发生在路边,在摊头。
谢霆锋、白冰、陈奕迅一起吃路边摊。
美国人类学家罗伯特•雷德菲尔德(Robert Redfield)提出“大传统和小传统”(Great and Little Tradition)的概念来解释复杂社会中“阳春白雪”与“下里巴人”之间的联系。“大传统”作为社会的主流文化价值体系被懂得利用语言文字的知识分子掌握和传播,而“小传统”则属于民间,生长于草莽,受到主流价值观的影响和教化。在人们为“舌尖上的中国”里饮食文化的博大精深赞叹不已、狂咽口水的时候,路边摊却作为“小传统”的代表,日复一日出现在我们城市的各个角落,满足了无数挑剔的味蕾,温暖了千万饥饿的灵魂,不言不语。
“下里巴人”的路边小吃因为遍及各处而时常被谈论食文化的人们遗忘,但夏日傍晚街头背着书卷的学生党和平日繁忙的上班族三三两两,左手烤串右手啤酒,大口咀嚼着草根文化,难道不正是“大传统”和“小传统”最生动、最有烟火气息的交流?
象牙塔边的城市烟火:华东师大后门曾经远近闻名的“黑暗料理街”枣阳路。
分量不大但口味强烈,刚好作为零嘴装点单一主食——路边摊就是这样一种补充式的存在,热爱路边摊的人们已经把它变成了一种独特的亚文化,骄傲地告诉世人:我就好这口!
在谈论“大传统”影响“小传统”的时候,人类学家王斯福(StephanFeuchtwang)认为主流文化的传播过程并不是单向且一成不变的,而是时常被“重新解读”(reinterpret)。中国四大菜系用料考究、烹饪方式繁多且精致。而当美食落入凡尘,路边摊日常通俗的做法似乎更加方便快捷,也更贴合大众对口味刺激的狂热。
想要保持鲜嫩?这里有最旺的火;想要香脆可口?这里有最重的油;不甘平淡?一大勺盐足够;追求刺激?锅边两大碗辣酱管够。如果不爱油腻荤腥,路边还有简单质朴的煮玉米、烤红薯和静谧滋养的甜汤——虽然默默无闻,路边摊却绝不逊色于“居庙堂之高”的正统美食,花样繁多动静皆宜,生活的酸甜苦辣顷刻间被吞食、被消化。
为什么有那么多人迷恋路边摊?大多数人的回答恐怕都会提到“回忆”——路边摊对于味觉的照顾很容易让人形成一种依赖,它们自小伴随着我们,和我们的成长轨迹黏在一起,自然成为我们回忆过去的味觉代表。
棉花糖、爆米花、老冰棍、酸梅汤,一说起这些词,味蕾和腮腺就开始跃跃欲试。更不要说路边的煎饼果子和啤酒烤串,简易的煎锅和烤炉上,食物和着油噼啪作响。
心理学家荣格提出“原型”(archetype)概念时说:“原型是人类原始经验的集结,它们像命运一样伴随着每一个人,其影响可以在我们最个人的生活中被感觉到”。路边烧烤的制作方式和摊铺本身一样简易,食物成串放在火上,自然的味道被激发出来,这在某种程度上可能恰恰是对蛮荒时期饮食状态“原型”的直接映射。在路边摊上,你可以看到食材变成食物的美妙过程,这对无数吃货来说是无法拒绝的视觉与味觉享受。
如果说撸串儿能直接唤起回忆,是对逝去时光的复刻,那么路边摊简单甚至相对粗糙的烹饪方式下形成的鲜香口味,不也恰恰是生活的粗粝和精彩这一体两面的反射? 除了口味,路边摊的另一个优良品质在于轻松。相比餐桌上的正襟危坐,在路边摊你可以随便地吃喝——油腻的桌板、胡乱堆叠自行摆放的凳子、一次性的餐具似乎都在告诉人们:一切随意,爱咋咋地。
吃过路边摊的人都知道,草根美食与生俱来的特性就是不稳定。摊主洞察环境的能力似乎比“动物世界”里隐匿丛林的猴子还要高上一筹——锅还热着油,驻足等待中的你还没付钱,朋友圈才刷了半页,眼前的一切就不明不白地消失了。此刻回头,一定能看见身穿制服的“凶神恶煞”——在现代都市丛林里,路边摊主最强大的天敌就是那传说中的“城管”。
其实不只有城管的阻拦,小时候父母的唠叨也像紧箍咒一样牢牢地锁着我们。“从前有个小孩天天吃路边摊,第二天他死了”这种麦兜妈妈式简单粗暴的劝诫绝不少见。因此,对于小时候的我们,吃路边摊甚至具有了一种叛逆的意味,而所有这一切都构成了我们对路边美食勾连起过去回忆的珍视。
可能因为小时候管教过严,现在的谢霆锋显然变成了路边摊男神,这次身边又换成了春春。
有一天,“小传统”可能登上了“大传统”的舞台,路边摊也会走进“庙堂之高”。但这往往会造成一种悲剧,比如饱受吐槽的肯德基油条。丢失了一切正统价值观下“不健康”“不卫生”的要素,油条再也不是油条了。爱吃路边摊的食客已经形成了一种亚文化式的骄傲:我们吃的是一种feel。
暮色降临,华灯初上。“华灯”耀眼,但只是漂浮在城市顶端、楼宇深处。与“华灯”一起点亮的,还有夹杂高楼缝隙中、不明幽深小巷上各色小吃摊上悬挂的灯泡。灯泡随风摇晃,照着摊主们摆出来的食材忽明忽暗。炉子生起,香气飘散,忙碌一天的学生与上班族驻守一旁,等待出锅的那盘闲适和温暖——在不少人眼中,这才是一座城市鲜亮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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