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eeOZ论坛

标题: 年经 [打印本页]

作者: mite    时间: 30-12-2011 15:09
标题: 年经
类似的事情其实每年都有一次

讨论专门改革 怎么重组

现在的眼镜; 青山为主的规则 也是努力搞出来的; 很多人参与了 包括偶

一个公共论坛要有规则的

怎么执行 或者是不是太过于法 情少了 是一回事情

但是规则要有的 你觉得不满 需要拿出方案来
作者: bio    时间: 30-12-2011 15:11
一年不如一年了
作者: tony.zheng    时间: 30-12-2011 16:03
一年不如一年了,唉。。。。。。。。。。。。。
作者: dofach    时间: 30-12-2011 17:30
是啊,一年不如一年。。。
作者: maodoubao    时间: 30-12-2011 17:35
一年不如一年。
清水越来越少,于是越来越浊水、死水一潭。
作者: maodoubao    时间: 30-12-2011 18:01
如果论坛对于老麦这些付诸过很多心血的老会员来说是自己的孩子一样,我们很多喜欢这里的网友也只不过是喜爱这个烂漫无辜的小孩,经常来看看他、逗逗他、抱抱他,因为他可爱。
以前不管你们的抚养方式(规则)有多么不完善,但你们对自己孩子的热爱真情很深,而且是亲自抚养的。但是现在你们把自己的孩子交给了一个看似正规又专业的保姆公司-内版(或神马zht联盟之类玩意儿,到现在俺也不知道这些玩意儿是个什么关系,也根本不想知道),这个保姆公司对这孩子没感情,而且雇的保姆一点儿都不专业,连tmd放马的都有。
您想想这可怜的孩子能好得了吗?

这下倒好,孩子养得皮包骨,又黑又丑又脏,跟个小叫花子似的,网友也不喜欢了,最多也就是惋惜怜悯无奈,眼睁睁看着孩子营养不良、衣不蔽体、浑身是病、都快夭折了,除了叹息有什么办法呢?

请保姆公司没错,但必须得请个真好的,而且绝不能迷信。再有,也不大可能指望所有网友们帮你们找个好保姆,能出主意、甚至少数热心的能投票帮你们推选,但最终雇保姆公司的还是你们当家长的。

[ 本帖最后由 maodoubao 于 30-12-2011 18:20 编辑 ]
作者: chubbycat    时间: 31-12-2011 06:22

作者: Maobama    时间: 31-12-2011 07:31
maodouba说的没错,也就豆包可以讲,我要是这样说还可能被说成是恶意的攻击,这孩子家长不好好看住保姆,保姆就快成为孩子的爸妈了,到时候,你就是提啥也没你的话语权了。
作者: maodoubao    时间: 31-12-2011 12:19
一年不如一年。
不是过于法,是执法不公,多重标准。
情一点都不少,只是都用在官官相护上了,情真意切。对百姓则都成了金刚石佛。
还有就是重"民主"政治,忽略内容,打击了很多热心内容的版主。
作者: mite    时间: 31-12-2011 13:01
不能这么说 目前的ZHT  包括眼镜; 青山也是把论坛当孩子 也是希望她好 付出了很多

只是有的时候思路不同 需要协调

还有就是大家的参与不足

老实说你现在提意见蛮积极 让你真正参与了 又是没有好处的
你看你能坚持多久

所以不是敌我 是内部矛盾
激化矛盾的话 少说 不说。


【小马的事情 他自己道歉了; 没有管住马; 被马管住了 他自己说的。 如果老被马管住 我是建议推出管理的。 】
作者: mite    时间: 31-12-2011 13:04
情一点都不少,只是都用在官官相护上了,情真意切。对百姓则都成了金刚石佛。


====》


也不完全。 一起在做事情的 知道他的人品。  有错的事情 严厉不足 宽容有点。 很难免。

就像小河夫妇 对虫子就是偏袒有加 批评没有。 包括8戒。
我估计因为和虫子是熟人。
这个是人之常情。
处罚虫子 N月前 那不是几个管理员 是所有议员 包括休假的 都叫来 投票的。 应该代表了民意。

但是不服的 还是不服。 还是说官官相护。

所以要做到客观 很难的。
作者: 老顽童    时间: 31-12-2011 13:27
标题: 回复 #10 mite 的帖子
不能因为是好心而且付出很多就是好的结果。
金家三代都把朝鲜当孩子,全家付出,宪法都是他们定的,幸亏老毛把他儿子在朝鲜付出了,要不中朝要世代联姻下去。
作者: mite    时间: 31-12-2011 13:30
原帖由 老顽童 于 31-12-2011 13:27 发表
不能因为是好心而且付出很多就是好的结果。
金家三代都把朝鲜当孩子,全家付出,宪法都是他们定的,幸亏老毛把他儿子在朝鲜付出了,要不中朝要世代联姻下去。



这个也同意

就是为什么我在内板 外板 从来没有认同过青山。 我知道他没有坏心。

但是他那一套不合适这个论坛。

包括他的特高科做法 很容易伤人。

抱歉地说 我也不认同RAY.

他们2个主导的NGO我从来没有支持过。


小马
对文化 对历史 对现实 我很多认同
但是他被马管住的时候 开始有外科手术+心里分析的冲动开始了 尤其是对于非敌使用这个招数的时候 我就开始冒汗 。。。

[ 本帖最后由 mite 于 31-12-2011 13:33 编辑 ]
作者: mite    时间: 31-12-2011 13:35
UB CELLO 梦J MILLER MANSON 等我比较认同
也是为什么能一直在这里的原因

136我也认同; 如果我能换 拿100个青山和我换1个136 我都不愿意
可惜 不是我能拿主意的
这样的人才都没有拿住 是管理队伍的严重败笔
【当然是个人看法 XX就说我昏头; 连136都说我对她的支持起了反作用。 但是就是本人所想。】【很多人要付责任 包括XX】

我只知道我们要搞论坛  就需要136这样的【不是要完人 这么多人对136有顾虑 也说明她不是完人。 但是我们需要完人吗? 小X 老X 。。。你们是吗?】
如果搞法院搞延安整风 需要青山

我们到底要什么?

[ 本帖最后由 mite 于 31-12-2011 13:39 编辑 ]
作者: chubbycat    时间: 31-12-2011 13:41
如果我能换 拿1000个青山, 2000个破墙和FreeOZ换1个尼玛dcxg 都不愿意  
作者: mk82    时间: 31-12-2011 13:41
原帖由 mite 于 31/12/2011 13:35 发表


136我也认同; 如果我能换 拿100个青山和我换1个136 我都不愿意

...

哈哈哈, 那如果作为136回来条件, 其他几个你提到的不怎么样的人都要离开,  你愿意否? —(这个纯属个人间的扯蛋)
作者: mk82    时间: 31-12-2011 13:43
原帖由 mite 于 31/12/2011 13:35 发表
UB CELLO 梦J MILLER MANSON 等我比较认同
也是为什么能一直在这里的原因

136我也认同; 如果我能换 拿100个青山和我换1个136 我都不愿意
可惜 不是我能拿主意的
这样的人才都没有拿住 是管理队伍的严重败笔
...

青山的角色有点像BOB BROWN, 愿望是好的,  听他的国家就要完蛋。

不过留着其实挺好, 不怕没柴烧,没地方撒怨气了。   但是不能给他任何职务, 顶多一个顾问头衔,所有的话都没有效应只有参考价值。

[ 本帖最后由 mk82 于 31-12-2011 13:44 编辑 ]
作者: mite    时间: 31-12-2011 13:45
原帖由 mk82 于 31-12-2011 13:41 发表

哈哈哈, 那如果作为136回来条件, 其他几个你提到的不怎么样的人都要离开,  你愿意否? —(这个纯属个人间的扯蛋)



我是希望都在

毕竟管理队伍 既然是公共论坛  各个流派都有好; 怎么平衡 配合 就是大话题了

现在就是很多人跑了  包括论坛有史以来最好的秘书嘟嘟【这个不是我说的 是现任秘书眼镜高个子当初对嘟嘟的评语】
留下的是一种流派的所谓主导 就是“法家”

[ 本帖最后由 mite 于 31-12-2011 13:48 编辑 ]
作者: mk82    时间: 31-12-2011 13:55
我也觉得大家都留下挺好, 否则没人吵架了。不吵又怎么进步呢
作者: 老顽童    时间: 31-12-2011 14:04
标题: 回复 #13 mite 的帖子
青山嘛,好歹不阴险。
至于这个ray嘛,他还没当管理人员的时候打个NGO的招牌跑进来,就已经是司马昭了。
作者: mk82    时间: 31-12-2011 14:07
原帖由 老顽童 于 31/12/2011 14:04 发表
青山嘛,好歹不阴险。
至于这个ray嘛,他还没当管理人员的时候打个NGO的招牌跑进来,就已经是司马昭了。

好像现在很多人都相信这个RAY跑进来推销NGO, 是为了实现自己一套商业化的计划, 再绑架论坛为个人。   这个是我在猫笨悉尼的时候听广大网友私下讨论的,不作数。   其实现在谣言满天飞也是因为政务不公开造成的。
作者: ubuntuhk    时间: 31-12-2011 14:13
原帖由 老顽童 于 31-12-2011 14:04 发表
青山嘛,好歹不阴险。
至于这个ray嘛,他还没当管理人员的时候打个NGO的招牌跑进来,就已经是司马昭了。


这种泼脏水的言论我表示不欣赏,Ray给专业NGO组织担任过会计,了解NGO的运作,给论坛NGO方案提供过很多有建设性的意见,现在的NGO方案,不是Ray一个人定下来了,是Ray、青山、老丐和我在收集前期大家讨论的意见的基础上,草拟出来的方案,然后提交给议事院投票。

说NGO是论坛私有化的方案,我表示强烈不赞同,其实是相反,是为了保证论坛公有制,不过我能理解外版同学因为信息不对称,不了解内版讨论NGO过程,有这种担心,但对于老顽童曾经是内版成员,还一直这样宣传NGO,我表示非常遗憾。

内版的NGO讨论子版,很快将会完整公开,我相信届时一些担心和误解也就自然消解了,所以我也先不想做更多的辩解。
作者: mk82    时间: 31-12-2011 14:22
原帖由 ubuntuhk 于 31/12/2011 14:13 发表

现在的NGO方案,不是Ray一个人定下来了,是Ray、青山、老丐和我在收集前期大家讨论的意见的 ...

有个问题, 青山是啥职务, 能参加决定论坛未来的决策讨论?
作者: 老顽童    时间: 31-12-2011 14:29
标题: 回复 #22 ubuntuhk 的帖子
是不是泼脏水就要看历史发展了,你现在说了不算。
但对已经发生的历史我是有权说的。既然你说开了,我们就再说开点。
在ray在内版大提ngo之前,当初你受了ray的鼓动,邀请我还有当时任秘书的斯妹妹搞什么四人会议,甚至连各人的角色都分配好了。说什么我在中澳都从事生意,有市场营销经验,负责市场推广和募捐之类的。甚至为了迁就谁的时间,还要什么凌晨一点开会。唉,无利不早起啊!
你应该记得我只参与一两次网聊就退出了。为什么?不错,我做生意阅人无数,我当时就对几位论坛管理人员包括嘟嘟宝贝说,这个ray是来过官瘾和分ngo红利的,以后不知要惹什么事。目前他的管理水平大家看到了,搞什么官方警告、以小人之心说什么“几个人攻击是为了进入管理层啊”, 给牧马人加精啊,无非就是拉拢内版人员极力通过ngo. 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你不要说什么ngo是你和Ray、青山、老丐几个讨论的,天朝49年到76年的历史在那里摆着呢。
我看一个组织,首先是看人。人不行,组织听上去再好,我都不感冒。
作者: mk82    时间: 31-12-2011 14:34
原帖由 老顽童 于 31/12/2011 14:29 发表
是不是泼脏水就要看历史发展了,你现在说了不算。
但对已经发生的历史我是有权说的。既然你说开了,我们就再说开点。
在ray在内版大提ngo之前,当初你受了ray的鼓动,邀请我还有当时任秘书的斯妹妹搞什么四人会议, ...

听你那么一说老恐怖了。  再透露点吧,
作者: ubuntuhk    时间: 31-12-2011 14:38
标题: 回复 #24 老顽童 的帖子
我承认我以前也有很多不切实际的想法,梦想把freeoz能做成一个真正的ngo组织,后来已经意识到我们在短期内根本没有搞线下活动的本钱,所以把ngo的目标缩减再缩减,现在只是为了让freeoz的域名和资金有一个合法的组织来保管,你非要说这是管理团队要把freeoz私有化,我也没办法,但我更加意识到freeoz做点事情太困难了,实在众口难调,不过我不会因为有这样的猜疑和揣测而停止推动ngo,是不是私有化留给后人去评判好了。
作者: mite    时间: 31-12-2011 14:38
你应该记得我只参与一两次网聊就退出了。为什么?不错,我做生意阅人无数,我当时就对几位论坛管理人员包括嘟嘟宝贝说,这个ray是来过官瘾和分ngo红利的,以后不知要惹什么事。目前他的管理水平大家看到了,搞什么官方警告、以小人之心说什么“几个人攻击是为了进入管理层啊”, 给牧马人加精啊,无非就是拉拢内版人员极力通过ngo. 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

本人有些同感

对于RAY我一直不热心 不认同 是有原因的
作者: mk82    时间: 31-12-2011 14:44
原帖由 ubuntuhk 于 31/12/2011 14:38 发表
不过我不会因为有这样的猜疑和揣测而停止推动ngo,是不是私有化留给后人去评判好了。


UB, 不是我信不过你。 如果事实证明你错了, 后人把你往死里骂了又能怎么样。 论坛已经被人绑架了。  让历史去评判说这种话的都是逃避的人。 你可不像, 所以希望你认真考虑。

上这个论坛到现在,我看到的都是一群有理想的人为了实现理想而努力,结果理想到后来要么变了味道要么半途而废,而当初有理想的人都被排挤退出了游戏。  我很钦佩你们的执着,也为你们的眼光捏把汗, 商业化,做生意,你们不一定行。
作者: ubuntuhk    时间: 31-12-2011 14:52
mk,你想想啊,论坛成立8年到现在现在所有的资产总共不到5万RMB,即便是卖力的拉募捐、拓展财源,每年收入20万元了不起了吧,真要分的话,你觉得每个人能分多少钱?

要知道Ray在悉尼近市区的地方有一个房产,他差这点钱交房贷?说Ray费尽心机进freeoz是为了分红,这种谣言不要太可笑了。
作者: ubuntuhk    时间: 31-12-2011 14:56
被人批评理想化、乌托邦、没能力、不公平,这个我都认了,确实有地方做得不好,但是被批评freeoz管理团队是为了freeoz将来分红,我只有无奈的苦笑,大家可以看看捐款记录,freeoz的捐款,都是从哪里来的。

另外,可以公开的信息是,freeoz的Google广告收入,现在每个月大约是400澳币(还在Google AD的帐号里,尚未兑现,还需要扣掉至少10%的税金),服务器的租金是251美金,网友捐款目前平均每个月不超过100澳币,目前所有的经费支出,几乎都在论坛服务器、域名租金上,3年前曾经有花了几百元设计论坛flash、制作聚会用的横幅,除此以外,我记忆中没有钱花在什么分红、管理团队联谊聚会(都是聚会参与者AA制)上。
作者: mite    时间: 31-12-2011 15:02
原帖由 ubuntuhk 于 31-12-2011 14:56 发表
被人批评理想化、乌托邦、没能力、不公平,这个我都认了,确实有地方做得不好,但是被批评freeoz管理团队是为了freeoz将来分红,我只有无奈的苦笑,大家可以看看捐款记录,freeoz的捐款,都是从哪里来的。

另外, ...



没有看到谁在批“freeoz管理团队是为了freeoz将来分红”啊

对一个人有点质疑 不代表质疑所有管理队伍

所以我看内板将来怎么再设计设计 如8戒的建议可以考虑

8戒: 我建议你尽快参与管理队伍 推动自己的想法
作者: ubuntuhk    时间: 31-12-2011 15:05
还有一点,Ray现在也不是议事员,现在提议的NGO方案中,只有议事员才会担任NGO的负责人(联络员、秘书),不否认我们有提议Ray担任NGO的财务,但这也是在监督之下,方案中还设计了会计,以提高财务安全性,不过,根据大家目前的意见,我会建议另外安排NGO的财务,以减少大家对NGO的顾虑。

所以,请担心freeoz私有化的同学,别再以ray作为一个借口,麻烦找点靠谱一点的理由。
作者: mk82    时间: 31-12-2011 15:07
原帖由 ubuntuhk 于 31/12/2011 14:52 发表
mk,你想想啊,论坛成立8年到现在现在所有的资产总共不到5万RMB,即便是卖力的拉募捐、拓展财源,每年收入20万元了不起了吧,真要分的话,你觉得每个人能分多少钱?

要知道Ray在悉尼近市区的地方有一个房产,他差 ...

所以讲啊, 你不告诉我他在市区有房产, 我怎么知道他不图那点论坛小利呢, 公开了谈大家不久都互相理解了么
作者: ubuntuhk    时间: 31-12-2011 15:07
原帖由 mite 于 31-12-2011 15:02 发表



没有看到谁在批“freeoz管理团队是为了freeoz将来分红”啊

对一个人有点质疑 不代表质疑所有管理队伍

所以我看内板将来怎么再设计设计 如8戒的建议可以考虑

8戒: 我建议你尽快参与管理队伍 推动自己 ...



mite,你要多做功课:
http://www.freeoz.org/ibbs/thread-999825-1-2.html
作者: 小金刚    时间: 31-12-2011 15:12
要知道Ray在悉尼近市区的地方有一个房产,他差这点钱交房贷?说Ray费尽心机进freeoz是为了分红,这种谣言不要太可笑了。

这个论证太可笑了吧, 我还认识一个拥有农场的本地鬼佬 妄图 侵占她弟弟的财产(她弟弟没有她富有)
往往越有经济压力的人 都是越想方设法从各种地方 套取每一分每一厘可以到手的钱
是不是谣言, 时间可以证明

[ 本帖最后由 小金刚 于 31-12-2011 15:14 编辑 ]
作者: 老顽童    时间: 31-12-2011 15:15
标题: 回复 #26 ubuntuhk 的帖子
你现在也还有不切实际的说法。就比如你以前理解的民主,你最近也说在反思一样。
我没有说过ngo是私有化,这个帽子不要往我身上扣,但论坛目前已经沦为集团暴政的工具,和ngo被一小波人控制有什么两样。
我反对ngo从一开始就没停过,你们公开内版后就知道了,我还用现在拿他做借口?
拜托你们几个先不要闭门造车谈NGO了,先把最近的几个责任人和事情解决了再说。你有这闲工夫谈NGO和为ray辩护, 还不把家园和茶馆的那些民众的贴回应好再说。
作者: sdcmc    时间: 31-12-2011 15:17
原帖由 ubuntuhk 于 31-12-2011 14:52 发表
mk,你想想啊,论坛成立8年到现在现在所有的资产总共不到5万RMB,即便是卖力的拉募捐、拓展财源,每年收入20万元了不起了吧,真要分的话,你觉得每个人能分多少钱?

要知道Ray在悉尼近市区的地方有一个房产,他差 ...



我對整件事不是很了解,也不是針對任何人和事,只是想說,越有錢的人,一般越貪小便宜.
作者: ubuntuhk    时间: 31-12-2011 15:19
标题: 回复 #35 小金刚 的帖子
呵呵,可笑不可笑大家自己想吧,你说的情况和论坛这种情况是一样的吗?

也许这点钱可以独吞,还有那么一点点诱惑力,但是Ray是澳洲PR,如果侵吞NGO财产的话,只要轻轻一高,那不是就倒了(伙夫的事情,是因为论坛没有自己的合法身份,所以我们很被动,现在只能依靠伙夫的自觉性来主动还款)。如果是大家分红,管理团队/议事员每个人一年分RMB1万,了不起了吧?有参与管理团队的这点时间,干什么赚不了这点钱啊?还有白天黑夜、不分假日地参与论坛管理,有点脑子的人,会选择这条路吗?
作者: ubuntuhk    时间: 31-12-2011 15:21
原帖由 sdcmc 于 31-12-2011 15:17 发表

我對整件事不是很了解,也不是針對任何人和事,只是想說,越有錢的人,一般越貪小便宜.


这个结论不敢苟同,我同意越有钱的人,可能会越节俭(不是自己挣来的除外),但是越贪小便宜,我觉得未必(不排除有这种人,但也得看贪小便宜的代价吧)。
作者: ubuntuhk    时间: 31-12-2011 15:23
标题: 回复 #36 老顽童 的帖子
对网友的回应,昨天一直在做功课,昨晚也写好了,今天起床到现在还没吃饭呢,还得给mk恢复短信(tmd的破discuz软件,俺得恨恨诅咒一下)
作者: Maobama    时间: 31-12-2011 15:29
了解了,谢谢ub的坦诚,我也是疑问,所以要公开最好,大家可以一起参与,我们也有搞ngo的律师和会计。
作者: 老顽童    时间: 31-12-2011 15:29
标题: 回复 #38 ubuntuhk 的帖子
你现在说没有谁为钱混论坛,
那当初内版以青山为首的几个人说隔壁老板娘包括版主都是为了经济利益,没看到你出来讲你的道理?
隔壁的钱我们一分钱都没看见,就被我们几个管理人员说成为了经济利益,更何况ngo这样实际的事情了。
而且我说了,利益不仅是金钱,还有官瘾,强权。
还是那句话,你对ngo和ray这么紧张,对家园和茶馆尤其是8戒的贴能不能更上点心啊。
作者: mason00    时间: 31-12-2011 15:31
支持一下UB。也许我们这批人做NGO还不行,但是这个法律定义的框架方向不要轻易否决。决策公开后相信大家都能监督,防止私有化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
作者: ubuntuhk    时间: 31-12-2011 15:34
原帖由 Maobama 于 31-12-2011 15:29 发表
了解了,谢谢ub的坦诚,我也是疑问,所以要公开最好,大家可以一起参与,我们也有搞ngo的律师和会计。


嗯,大家都坦诚就好了,我也在推动内版更公开,避免猜疑。

另外,你提到的luoyi现在还是论坛的财务管理员,负责保管论坛银行帐号,只不过他现在参与论坛事务比较少(可能也是比较忙),只要luoyi愿意,ngo的财务,他完全可以继续参与。

不说ray,至少青山、老丐和我,推动ngo的一个主要目的,就是为了保证财务和域名安全,如果我们判断这个ngo只会令其更不安全,我们绝不会推动,这是我个人的背书。
作者: 小金刚    时间: 31-12-2011 15:35
原帖由 ubuntuhk 于 31-12-2011 15:19 发表
呵呵,可笑不可笑大家自己想吧,你说的情况和论坛这种情况是一样的吗?

也许这点钱可以独吞,还有那么一点点诱惑力,但是Ray是澳洲PR,如果侵吞NGO财产的话,只要轻轻一高,那不是就倒了(伙夫的事情,是因为论坛 ...

这里没有特指谁的意思,不要多想
我的意思是这个跟人品有关系,和资产多少关系不大,有钱的也有很贪的,没有钱的也有很大方的, 所以拿个人资产来评定一个人是否贪 是不正确 不可靠的论据
那么人品如何 不是自己说了算的,时间长了,有公众口碑, 就是“时间会告诉大家”的意思
作者: mk82    时间: 31-12-2011 17:30
原帖由 ubuntuhk 于 31/12/2011 15:23 发表
对网友的回应,昨天一直在做功课,昨晚也写好了,今天起床到现在还没吃饭呢,还得给mk恢复短信(tmd的破discuz软件,俺得恨恨诅咒一下)

不用着急, UB。  明就1号了,现在恢复也有点晚了。  慢慢来吧, 3号以前能恢复就行, 别耽误了家里事。
作者: ubuntuhk    时间: 31-12-2011 17:43
标题: 回复 #46 mk82 的帖子
谢谢理解,明天之前一定会给你恢复过来。
作者: GXWC    时间: 2-1-2012 11:1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一切都和人品有关。我心甚慰啊,原来比我心理阴暗的大有人在啊
作者: tony.zheng    时间: 2-1-2012 16:41
年经?更改为月经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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