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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帮朋友问,如何保住PR的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136mydream    时间: 16-5-2009 08:15
标题: 帮朋友问,如何保住PR的问题
我的朋友PR明年8月份到期,现在开始做计划。

他的情况是几年前来澳洲读了会计master后回国了,目前在国内享受生活。他太太的工作是很稳定的政府部门所以舍不下。但又不想放弃澳洲身份。
所以看样子明年8月前他需要独自过来蹲移民监以保住PR

我现在的问题是,他明年8月pr到期前进入澳洲,是不是住满2年可以再续一个5年的PR?这2年内是不是不能够走出澳洲?

如果明年8月他来到澳洲,想入澳洲国籍的话是不是要住满3年?按新的入籍政策是不是要今年8月先短登一次呢

麻烦大家给答案,我加分伺候

如果有更有创意的解决办法更好
作者: Smallcup    时间: 16-5-2009 10:37
更有创意的办法是生孩子。小公民可以随时移爸妈。
另外其实既然很享受国内生活,这个身份不值得花这么大精力去维护。
再有你朋友其实就是你吧。
作者: lynnlike    时间: 16-5-2009 11:41
dream居然也会有问题问?

我记得前几天看过类似的帖子

俺现在还是小菜鸟,只能帮顶了
作者: may2006    时间: 16-5-2009 12:22
不晓得他们有没有家庭计划,本来的话,可以让他太太怀孕,然后就可以请产假、哺乳假……前后就有一年了。然后因为第一胎是澳洲国籍,又可以再生。三年抱俩,生完两个孩子,入完籍,两人一起回去。
作者: 3WU    时间: 16-5-2009 12:35
不明白LZ的 住满2年怎么算的。既然明年8月PR 就到期,现在到明年8月也不到2年啊。是不是过去已经住满1年了呢? 还有,既然你“朋友”是4年前办理的PR,新的Citizen 政策是不适用于你“朋友”了。 也就读书期间的时间是不能算数的。
作者: clearclear    时间: 16-5-2009 12:39
标题: 无语了, 上面都是些什么乱七八糟的回复
全是乱弹琴....
作者: 熊猫阿三    时间: 16-5-2009 12:54
136, 我和朋友研究过这个问题,这个只是理论经验啊..

首先如果想续RRV,看这个说明。
http://www.immi.gov.au/migrants/residents/155/eligibility.htm

Five year resident return visa:
You must have spent two (2) of the last five (5) years in Australia as a permanent resident.

Three month resident return visa:
To meet the eligibility requirement for a three (3) month Resident Return visa you must have:

spent less than two (2) of the last five (5) years in Australia as a permanent resident

简单说来,五年内住够两年可以申请5年的RRV, class 155. 如果不够五年就是只能申请三个月的。visa有效期最后一天入境,然后住满两年可以申请新一个RRV. 但是这期间因为没有visa了,所以出去就没得回来了。

“我现在的问题是,他明年8月pr到期前进入澳洲,是不是住满2年可以再续一个5年的PR?这2年内是不是不能够走出澳洲?” 我想这么理解是对的。
作者: 西澳海豚    时间: 16-5-2009 12:55
先澄清一个观念,PR是不会丧失的,没有所谓保留的问题!
就算他VISA过期,人在国内,依然能申请一个回国(OZ)签证,所以~基本上这个问题(丧失PR)不存在!

对於你的问题,是有一些基本答案---

Q:他明年8月pr到期前进入澳洲,是不是住满2年可以再续一个5年的PR?这2年内是不是不能够走出澳洲?
A:1.依法规~是,但是在能出示有和OZ紧密关系的资料下,可视个案情况办理。
   2.可以~可以累积,对於总居住时间要求同上。

Q:如果明年8月他来到澳洲,想入澳洲国籍的话是不是要住满3年?按新的入籍政策是不是要今年8月先短登一次呢?
A:1.依法规~是。
   2.不懂?请说明清楚一些----
作者: 熊猫阿三    时间: 16-5-2009 12:59
关于入籍
http://www.citizenship.gov.au/ap ... ral/eligibility.htm

Residence requirements and calculator
People who became permanent residents on or after 1 July 2007 must have been lawfully resident in Australia for four years immediately before applying including:

12 months as a permanent resident
and
absences from Australia of no more than 12 months, including no more than ninety (90) days in the 12 months before applying.

If people became permanent residents before 1 July 2007 and apply before 30 June 2010, they must have been physically present in Australia as a permanent resident for a total of two years in the five years before applying, including one year in the two years before applying.

现在到2010年6月只有一年了,所以哪怕visa是2007年七月的也必须住4年。 他的会计是五年内读的么?如果是的话不知道这个读书时间能不能算进去四年去,哈哈。


计算网页: https://www.ecom.immi.gov.au/citz/startIntervalCalc.do

[ 本帖最后由 熊猫阿三 于 16-5-2009 13:07 编辑 ]
作者: 熊猫阿三    时间: 16-5-2009 13:08
原帖由 西澳瓶鼻海豚 于 16-5-2009 12:55 发表
先澄清一个观念,PR是不会丧失的,没有所谓保留的问题!
就算他VISA过期,人在国内,依然能申请一个回国(OZ)签证,所以~基本上这个问题(丧失PR)不存在!

对於你的问题,是有一些基本答案---

Q:他明年8月 ...


回国签证是什么签证?照这么说,谁也不用担心过期了...到时候申请一个就可以又过来?
作者: ritz    时间: 16-5-2009 14:05
对生个澳籍宝宝保PR身份的方法我表示怀疑

@136mydream:
>我现在的问题是,他明年8月pr到期前进入澳洲,是不是住满2年可以再续一个5年的PR?这2年内是不是不能够走出澳洲?
申请前5年之内累计住满2年可以获得5年RRV,  如果他PR到期前可以离开澳洲,到期后又没有拿到RRV离开澳洲就回不去了

> 如果明年8月他来到澳洲,想入澳洲国籍的话是不是要住满3年?按新的入籍政策是不是要今年8月先短登一次呢
入籍需要累计3年时间。你朋友当初拿到PR的时候应该短登过吧,不然签证早就失效了,不用再短登了。
具体看 http://www.citizenship.gov.au/ap ... ral/eligibility.htm
作者: jackyluhh    时间: 16-5-2009 14:39
标题: 回复 #2 Smallcup 的帖子
确实有朋友这么干了,生完了,一家子回国内了

为什么猜是136自己?他们夫妻都在OZ打拼哦
作者: 西澳海豚    时间: 17-5-2009 00:55
原帖由 熊猫阿三 于 16-5-2009 13:08 发表


回国签证是什么签证?照这么说,谁也不用担心过期了...到时候申请一个就可以又过来?



好问题~
就我了解----PR没有所谓「过期」的问题,RRV(Resident Return Visa)的定义就是回国签证!
http://www.immi.gov.au/migrants/residents/155/

但是他同时也说了~
The purpose of this visa is to allow current or former Australian permanent residents, or former Australian citizens to re-enter Australia after travelling overseas. This visa will allow you to maintain your status as an Australian permanent resident on your return to Australia.
#Important: You are advised to apply for this visa before you leave Australia.

Q:Who is this visa for?
A:This visa is for you if the travel validity period of your permanent visa has expired or is about to expire.

规定了,你在出国前应该持有此一签证,方能以PR身份再次进入澳洲~
那----要是在海外滞留至RRV过期呢?
「个人认为」理应在过期前,先行知会澳洲大使馆,说明预定将会逾期理由并谘询如何办理?

如果要保险的话,就照游戏规则来玩,如果要----,请自行与DIAC协商。
这样子回复够中肯吧?
作者: 136mydream    时间: 17-5-2009 03:18
原帖由 Smallcup 于 16-5-2009 10:37 发表
更有创意的办法是生孩子。小公民可以随时移爸妈。
另外其实既然很享受国内生活,这个身份不值得花这么大精力去维护。
再有你朋友其实就是你吧。

小公民可以随时移爸妈?
有这个说法么
作者: 136mydream    时间: 17-5-2009 03:27
原帖由 西澳瓶鼻海豚 于 17-5-2009 00:55 发表



好问题~
就我了解----PR没有所谓「过期」的问题,RRV(Resident Return Visa)的定义就是回国签证!
http://www.immi.gov.au/migrants/residents/155/

但是他同时也说了~
The purpose of this visa is t ...

海豚兄你说这个回国签证应该是指在澳洲境内,出境时想回澳用的签证
比如我同学这个情况,应该是明年8月pr到期前进入澳洲境内待着,如果有事需要回中国就申请这个,但不保证批准的
我理解对否,大家讨论
作者: 136mydream    时间: 17-5-2009 03:35
原帖由 ritz 于 16-5-2009 14:05 发表
对生个澳籍宝宝保PR身份的方法我表示怀疑

@136mydream:
>我现在的问题是,他明年8月pr到期前进入澳洲,是不是住满2年可以再续一个5年的PR?这2年内是不是不能够走出澳洲?
申请前5年之内累计住满2年可以获得5年 ...

拿到pr是短登过
我现在问题是,新的入籍政策啊这么规定的
People who became permanent residents on or after 1 July 2007 must have been lawfully resident in Australia for four years immediately before applying including:

12 months as a permanent resident
and
absences from Australia of no more than 12 months, including no more than ninety (90) days in the 12 months before applying.
如果他明年8月份来,那要住满4年才能入籍
如果他今年8月短登一次,那么到明年8月再来住3年就能入籍,这样子才能符合absences from Australia of no more than 12 months,我理解对不对啊
虽然他的pr是07年前获得的,但他不能apply 入籍before 30 June 2010,所以得按新政策了
作者: 136mydream    时间: 17-5-2009 03:39
原帖由 may2006 于 16-5-2009 12:22 发表
不晓得他们有没有家庭计划,本来的话,可以让他太太怀孕,然后就可以请产假、哺乳假……前后就有一年了。然后因为第一胎是澳洲国籍,又可以再生。三年抱俩,生完两个孩子,入完籍,两人一起回去。

他已经有一个儿子,倒是有想法在澳洲生第二个。但是产假是请不了,政府部门不许超生,只能找个别的借口躲到澳洲生一下
作者: 伟哥男    时间: 17-5-2009 09:25
标题: 回复 #17 136mydream 的帖子
梦姐,你直接问hans或hason多好,既省时,又准确。
作者: 伟哥男    时间: 17-5-2009 09:32
标题: 回复 #3 lynnlike 的帖子
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

dream也不是搞移民咨询的,不知道很正常。

不如,采用德尔菲技术。

德尔菲技术:

德尔菲法是决策学中的一种方法。也是一种快速决策方法。具体操作方法是:找一些行业内的专家学者(注:欲解决的问题一定要和专家的行业相一致),对欲决策的问题分别征求专家意见,答案要非常简单,回答要非常快,只回答行还是不行。根据回答情况快速决策。回答行占多数就干,回答不行占多数就散。这种决策方法非常准确,又称“头脑轰击法”或者“背靠背专家咨询法”。为什么叫德尔菲法呢?据说,有一个岛名叫德尔菲岛,岛上有一个巫师,此巫师预测未来非常准确,故用此岛名命名了这个决策方法。
作者: NEWGAY    时间: 17-5-2009 09:39
http://www.aosteps.com/bbs/viewt ... id=19645#pid2096570

我来说说我的亲身体会吧:我是01年拿的PR身份,而且当时我在香港,因为我老公和小孩都在香港,他们都是澳洲公民,拿了PR之后只在澳洲境内呆了一个半月就回去了,后来02年我回来了澳洲境内5天,就回到了香港,到06年我的PR回程签证已经过期也没有去续。当时也打算放弃PR身份。到08年底我小孩在香港读四年级,填鸭式的教育方式觉得压力很大,左思右想还是带他回澳洲读书,但我签证已经过期不能回澳洲,只有去澳洲驻香港领事馆续我的签证,交了所有的资料后被拒绝了,不给我回澳签证(在06年我婚姻有变化)我以为是这个原因被拒绝,原来不是,她说我在续这个签证之前五年内没到过澳洲,给我回信里说超过5 年没入境者是会被拒绝的,在这5年内你哪怕到过一天都会再续签给你,最后都没有续给我。后来我拿香港特区护照进入澳洲,小孩也在这边上学了,之后我去移民局申请我的签证,移民局给我的答复是:你一天是PR永远都是PR,这个身份是不会取消的,你拿了这个过期回澳签证是可以无限期呆在澳洲境内,但如果出国就要重新填一份表,交好像2百多就可以了,当时就给了一个新的PR签证给我又是五年,
按照我这个例子,如果你在你PR回澳期过期之前有入境澳洲境内是可以在国内的澳洲领事馆办理的,或者过期之前到澳洲境内续你的PR身份签证。。。。。。。希望我这个例子可以给你点建议。。祝好运。。

2

评分次数


评分人:米汤 足迹分 + 15 理由:谢谢羊羊!~!

评分人:Garfield 足迹分 + 20 理由:感谢分享



真爱可以陪我一生,与我携手追一个美梦。
作者: 小树熊    时间: 17-5-2009 10:43
按照20楼Newgay的说法,我有一个念头。
对于我们这些只有中国护照、没有香港特区护照的人,如果PR的Visa过期了,而人还在澳洲境外,只要想办法合法的再次进入澳洲境内,就可以续下一个5年的RRV了。比如申请澳洲3个月的旅游签证什么的。
如果真能这样,那实在是太好了!
作者: 小树熊    时间: 17-5-2009 10:51
政策的问题貌似解决了。但我觉得那不是核心问题。而是梦姐的朋友如何在政府工作和第二个孩子之间取舍。如果能办个停薪留职,问题就解决了。如果不能,但又想多要个孩子,那只好牺牲工作了。
作者: clearclear    时间: 17-5-2009 12:28
标题: 回复 #21 小树熊 的帖子
这是不可能的, 移民政策很清楚, 对大多数人而言, 如果未在过去5年内住满两年的话, 你就得证明你和澳洲有非常紧密的关系. NEWGAY的孩子是澳洲公民, 而且在澳洲上学, 这就是非常紧密关系的证明.
作者: clearclear    时间: 17-5-2009 12:31
标题: 回复 #23 clearclear 的帖子
还有一点, 移民政策不是一成不变的, 五年不变, 未必十年不变, 现在是五年内住满两年, 以后说不定成了五年住满三年, 世事难料啊
作者: ritz    时间: 17-5-2009 12:58
标题: 回复 #16 136mydream 的帖子
你的理解是正确的,是我没看仔细
作者: 小树熊    时间: 17-5-2009 15:43
PR的身份是不会过期的,但PR的签证会过期。当PR签证过期了,我以旅游签证进入澳洲,我还是可以在澳洲以PR的身份生活。不知道我这样的理解对不对?

假设我太太是PR,但PR签证已经过期了,人在中国。等她怀上小孩4到5个月,申请3个月的旅游签证进入澳洲。等小孩诞生,小家伙就是公民了。然后我太太再以公民母亲的身份续个5年的RRV。然后一切办好了,就回国。不知这样行不行的通呢?

听说在澳洲买个投资房,也算跟澳洲有紧密关系,不知是真是假。
作者: Smallcup    时间: 17-5-2009 15:57
原帖由 小树熊 于 17-5-2009 15:43 发表
PR的身份是不会过期的,但PR的签证会过期。当PR签证过期了,我以旅游签证进入澳洲,我还是可以在澳洲以PR的身份生活。不知道我这样的理解对不对?

假设我太太是PR,但PR签证已经过期了,人在中国。等她怀上小孩4到 ...

一个人同时只能持有一个有效签证。
所以旅游签证生效时,pr签证自动取消。取消后失去pr身份。
买房没用。

[ 本帖最后由 Smallcup 于 17-5-2009 16:00 编辑 ]
作者: wjias    时间: 17-5-2009 16:13
原帖由 小树熊 于 17-5-2009 15:43 发表
PR的身份是不会过期的,但PR的签证会过期。当PR签证过期了,我以旅游签证进入澳洲,我还是可以在澳洲以PR的身份生活。不知道我这样的理解对不对?

假设我太太是PR,但PR签证已经过期了,人在中国。等她怀上小孩4到 ...

别做梦了,这样要是能行,早有无数人这么干了,还能是你的新发现?
作者: chj_514    时间: 17-5-2009 16:27
我父亲的一个朋友是澳洲PR,已经移民过去二十多年了,他说他的PR是永久有效,从来没有办理过PR延期手续,而且每年都回来中国。
作者: Smallcup    时间: 17-5-2009 16:34
原帖由 chj_514 于 17-5-2009 16:27 发表
我父亲的一个朋友是澳洲PR,已经移民过去二十多年了,他说他的PR是永久有效,从来没有办理过PR延期手续,而且每年都回来中国。


那就试试看吧。
作者: wjias    时间: 17-5-2009 17:12
原帖由 chj_514 于 17-5-2009 16:27 发表
我父亲的一个朋友是澳洲PR,已经移民过去二十多年了,他说他的PR是永久有效,从来没有办理过PR延期手续,而且每年都回来中国。

如此说来澳洲和中国一样了,有权有势的可以为所欲为了。只有移民局是他开的才敢这么说,你信吗?
作者: 小树熊    时间: 17-5-2009 17:18
标题: 回复 #27 Smallcup 的帖子
......旅游签证生效时,pr签证自动取消。取消后失去pr身份。
阁下把我假设的前提条件搞错了吧?正因为PR签证过期了,才要申请旅游签证入境。如果PR签证有效的话,就没有必要旅游签证了。你说对不对?
但是PR签证失效,是不是代表PR身份就失效呢?根据Newgay的说法,答案就是“不是”。
作者: 小树熊    时间: 17-5-2009 17:36
原帖由 wjias 于 17-5-2009 16:13 发表

别做梦了,这样要是能行,早有无数人这么干了,还能是你的新发现?

在梦姐的帖子里做做梦不是不可以吧?
作者: 小树熊    时间: 17-5-2009 18:10
根据7楼熊猫TZ的介绍,再结合Newgay的经验,我突然有个这样的想法。

申请3个月的RRV,而不是旅游签证。

前提条件:“5年期的PR Visa过期,不代表PR身份过期”是真的。

根据3个月RRV的条件——
Three month resident return visa
To meet the eligibility requirement for a three (3) month Resident Return visa you must have:

•spent less than two (2) of the last five (5) years in Australia as a permanent resident
•had compelling and compassionate reasons for departing Australia and for any absence from Australia of more than three (3) months.

5年内没住满2年,只要有充分的理由说服移民局,“为什么要离开澳洲超过3个月”,就有资格申请3个月的RRV。凭RRV返澳,继续以PR身份生活。

不知道“在澳洲找不到工作,没发生活”算不算“合理的理由”呢?

不申请旅游visa,是因为旅游visa在有效期内必须出境。如果凭旅游Visa入境,过期不出境,在法理上不通。但RRV不一样,没有“限期出境”的说法。

大家觉得这样的做法通吗?我想chj_514 TZ 说的情况可能就是这样。

[ 本帖最后由 小树熊 于 17-5-2009 18:13 编辑 ]
作者: micool    时间: 17-5-2009 18:46
原帖由 小树熊 于 17-5-2009 18:10 发表
根据7楼熊猫TZ的介绍,再结合Newgay的经验,我突然有个这样的想法。

申请3个月的RRV,而不是旅游签证。

前提条件:“5年期的PR Visa过期,不代表PR身份过期”是真的。

根据3个月RRV的条件——
Three month ...

你的理由还真天真, 理由是:没法活...移民管直接晕倒, 其同事立马发给你一张津巴布韦的RRV
正当的理由是,你在从事与澳大利亚密切相关的活动,经济,政治,文化等. "没法活"不成立
作者: 小树熊    时间: 17-5-2009 19:07
那就把理由改成——照顾年迈的父母。

移民局再问:那为什么要回澳洲呢?
答曰:想生小孩。

西方经常拿中国的人权说事,其中一个理由就是“计划生育”。那我们就顺势利用一下他们这种思维来办一件对自己有益的事。按照梦姐朋友的情况,已经有一个孩子了,中国不让生第二个,那就到澳洲生啦。这个理由够compassionate 了吧?
作者: micool    时间: 17-5-2009 19:14
与澳大利亚密切相关的活动!!!!
作者: clearclear    时间: 17-5-2009 19:31
回澳洲生小孩, 凭小孩是澳洲公民并在澳洲这一点应该可以申请RRV. 但应该在PR签证还未过期前回来. 但是澳洲公民的小孩在中国国内长期生活的话, 还是有点不便. 除非是生二胎, 否则如果是我的话, 还是先考虑给孩子一个中国籍为好, 孩子长大以后让他自己选择.

PR的身份是永久的, 前提是你呆在澳洲境内, 5年有效的PR签证或RRV是指你可以凭此签证在5年内任意进出澳洲, 所以签证过期了, 只是指你无法再凭此签证进入澳洲了, 只要你还在澳洲境内, 就可以永远合法居留下去. 但是如果你在境外, PR签证过期了, 你就得申请RRV回来, 能申请到, 就可以回来, 申请不到, 就回不来了。
上面树熊的理由, 找不到工作肯定算不上理由,反而是拒签的理由, 找不到工作, 澳洲要你作甚? 至于照顾父母, 也许可以, 但是别忘了这些理由可不是光靠嘴说的, 是要提供实打实的证据的, 比如你是独子,父母病重等等, 各位都办过移民, 应该知道签证官也不是吃素的,但这仅仅是也许可以, 很大程度上是不可以,所以不到万不得已,不要到这一步再保留PR(不在乎PR的人当然除外了)。
作者: 小树熊    时间: 17-5-2009 19:32
compelling and compassionate reasons for departing Australia
我的理解是“迫不得已和足以让人同情的理由离开澳洲”。没有要求申请人必须从事与澳洲密切相关的活动才可以申请啊?我指的是3个月的RRV,与5年的RRV条件不一样。
详情请参考以下网址
http://www.immi.gov.au/migrants/residents/155/eligibility.htm
作者: 小树熊    时间: 17-5-2009 19:52
我觉得,单从“迫不得已和被同情”的角度来看,“找不到工作,活不成”应该是合理的范畴。
至于移民局以“找不到工作,澳洲要你做什么”为理由拒发RRV,我觉得未必。5年前在澳洲找不到工作、呆不下去,不代表5年后没有这个本事。再说,如果申请人在这离开澳洲超过5年的时间内,挣了很多钱,可以到澳洲卖楼收租,也不一定需要工作。又或者,海外的收入足够支持在澳洲不工作也可以生存。只要把钱带入澳洲消费,也是对澳洲的贡献啊?

以上纯属技术性分析,没有抬杠和冒犯的意思。我举的例子并不是天方夜谭。
最好还是梦姐亲自发个Email给移民局问清楚,然后写给帖子跟大家分享。
辛苦你了,梦姐。

[ 本帖最后由 小树熊 于 17-5-2009 20:00 编辑 ]
作者: Smallcup    时间: 17-5-2009 20:02
原帖由 小树熊 于 17-5-2009 19:52 发表
我觉得,单从“迫不得已和被同情”的角度来看,“找不到工作,活不成”应该是合理的范畴。
至于移民局以“找不到工作,澳洲要你做什么”为理由拒发RRV,我觉得未必。5年前在澳洲找不到工作、呆不下去,不代表5年后没 ...

如果问成了就好了,大家就不用转citizen了,反正“活不下去”这点移民局没法让你提交证据。
作者: 小树熊    时间: 17-5-2009 20:18
我来澳洲1年多。记不清楚发了多少份简历,也收到过7到8封决绝我求职申请的信。失望之下我就去读半年FullTime的TAFE。这些应该可以算是我在澳洲努力过、挣扎过的证据。
基于“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立场,政策给移民官的权力和弹性是相当之大的。也因为如此,我想就是梦姐问移民局,他们也只会用官话给出模棱两可的答案。

不如大家集思广益,想想还有什么更充分的理由啦?

正如clearclear TX 说的,don't take this risk。还是趁着PR没到期,到澳洲把BB生下来,就把PR保住了。至于要不要Citizen,我个人的观点是——you don't have to
作者: ritz    时间: 17-5-2009 23:27
5年内住满两年有那么难么?
作者: clearclear    时间: 17-5-2009 23:33
标题: 回复 #43 ritz 的帖子
5年内住满两年不难, 难的是每5年住满两年一直到永远...
作者: Smallcup    时间: 17-5-2009 23:34
原帖由 ritz 于 17-5-2009 23:27 发表
5年内住满两年有那么难么?

如果你在国内当处长局长,或者大企业的高层,想在澳洲留条后路但又不想现在就从国内撤出,那么还是挺难的。
不少人是这个情况。
作者: clearclear    时间: 17-5-2009 23:43
标题: 回复 #40 小树熊 的帖子
这种成功的可能性也许有, 但风险极大, 我还是那句话, 除非万不得已, 不要把自己推到这种境地, 不在乎PR的人除外. 一个人成功了, 不代表另一个人也能成. 况且CHJ_514的例子根本不可能, 因为PR签证过期了, 只能申请RRV才能回澳洲, 符合条件的申请很容易, 但也得申请, 不可能"从来都不用续", 我看这个例子的人很可能是入了籍但不敢声张.
作者: Smallcup    时间: 17-5-2009 23:59
原帖由 clearclear 于 17-5-2009 23:43 发表
这种成功的可能性也许有, 但风险极大, 我还是那句话, 除非万不得已, 不要把自己推到这种境地, 不在乎PR的人除外. 一个人成功了, 不代表另一个人也能成. 况且CHJ_514的例子根本不可能, 因为PR签证过期了, 只能申请RRV ...

啥时候内地承认双重国籍就好了。
咱们也不用这么绞尽脑汁了。
不知道港澳台的护照是不是承认双重国籍?
作者: 136mydream    时间: 18-5-2009 18:41
有些办法看着有点复杂啊
作者: clearclear    时间: 18-5-2009 20:05
标题: 回复 #47 Smallcup 的帖子
中国不承认港澳台的外籍身份, 但是允许他们持外国护照作为旅行证件, 也就是说在对待港澳台, 中国的做法和其他不承认双重国籍的国家是相似的. 如美国, 假如你是一个美国人加入澳大利亚国籍, 美国不承认的是你的澳大利亚国籍, 你仍旧拥有美国国籍, 而澳大利亚承认你的双重国籍, 所以实际上你就是双重国籍. 而中国是你加入了外籍, 它的不承认双重国籍是承认你的外籍身份而不再承认你的中国国籍.  全世界绝大多数不承认双重国籍的国家基本都和美国一样, 就TMD中国不承认也就算了, 还拧着来.
作者: 小树熊    时间: 19-5-2009 08:48
原帖由 clearclear 于 18-5-2009 20:05 发表
全世界绝大多数不承认双重国籍的国家基本都和美国一样, 就TMD中国不承认也就算了, 还拧着来


朝廷要拧着来,咱这些小民也没办法。 唯有发挥我们广大天朝子民的聪明才智,看看上有政策,我们下有什么对策啦。
作者: veiln    时间: 19-5-2009 11:45
LZ的朋友头痛就头痛在公务员,你不通知中国政府,谁管你拿着个澳大利亚身份?

这就是中国人民公仆的想法,吃着碗里看着锅里的

[ 本帖最后由 veiln 于 19-5-2009 11:47 编辑 ]
作者: 136mydream    时间: 19-5-2009 12:48
I am even more confused now
作者: clearclear    时间: 19-5-2009 20:11
前面说的什么凭与澳洲的紧密联系来申请5年RRV, 有很大风险, 估计楼主朋友不会冒这个险. 最稳妥的就是明年8月份来住满两年.这是先保住PR的稳妥方法。
至于入籍, 那是以后的事, 说不定到时条件又变了。
至于生个澳籍孩子, 就看能不能腾出这么多时间了。如果是第二胎, 倒是不错。
作者: 乘船看鲸    时间: 21-5-2009 00:08
弱弱地问,如果生个澳洲宝宝后回国,父母仍是PR不入籍,父母的PR签证可以保留多久(续多少次)呀?
作者: micool    时间: 25-5-2009 02:51
顶一下, 顺便看一下我新签名的大小合适吗
作者: 北京老刘    时间: 25-5-2009 18:58
顶136的贴!
作者: claxton    时间: 25-5-2009 19:32
慨叹这帖子里某些人的想法天真之极到让人无语的地步。。。

如果不想失去国内的既得又想保有PR身份 还奢望不愿在澳洲常住24个月 那 唯有证明自己和澳洲有非常密切的联系,至于具体是什么自己去想吧  我就说一个例子吧 我认识一人在国内自己开公司 做的是能给澳洲企业赚取利润的业务,那些靠孩子或是投资房什么的你自己搞不定  去请专业律师吧

天底下鱼和熊掌兼得的好事本就不多   别做吃喝不落空的梦  到头来竹篮打水  既然心里没打算也没准备给澳洲贡献什么,你拿的PR 心里不觉得有亏吗。。。
作者: claxton    时间: 25-5-2009 19:44
至于 PR   永远有效   失效的只是5年内无限次出入境的权利   即使失效了你不出境就没问题

LZ   你‘朋友’系列  其实就是你本人
作者: robin_524    时间: 9-10-2010 16:18
我现在也碰到这个这个问题,我的签证今年到期,现在人在澳洲,老婆孩子在国内,签证和我一样,也是今年到期。我的问题是,如果我接着住满两年,能续我的签证吗?老婆孩子的签证也能和我一起续吗?谁能回答,非常感激。
作者: 西澳海豚    时间: 10-10-2010 20:21
很多人拿到PR,无法或不想到澳洲住,又舍不得放弃澳洲PR这个身份。

不知道是哪一种心态?

我想这里大部分的朋友都熟悉法规,但是大多无法或不能确定其转圜之处,还是送上一句话。

这麽复杂难搞的事情,去找移民律师好了,在这里问也问不出个所以然-----------
作者: robin_524    时间: 11-10-2010 10:38
楼上所言极是,十分感谢。
作者: 136mydream    时间: 17-8-2011 06:41
以后打算不来这个论坛了
这个自己提出的问题更新一下进展吧

我这个朋友在PR即将过期的时候全家来澳洲登陆了一下,移民局给续了3个月的签证
3个月内一家三口又来了澳洲,买了一套房住了几个月,期间生下老二,移民局给续了个5年的pr,现在一家四口高高兴兴回国享受生活去啦

所以你要是能证明你跟澳洲有不可分割的关系,比如财产,房产,澳洲籍孩子等促使你再回来的因素,续pr也不是没可能的,不过这个不能够得到保障,运气好时就可以喽
作者: 136mydream    时间: 17-8-2011 0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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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chhxxii    时间: 17-8-2011 11:4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还是入籍妥当,夫妻两个一个入籍,一个PR最好!
作者: csuyw    时间: 17-8-2011 12:14
原帖由 136mydream 于 17-8-2011 06:42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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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精彩啊,慢慢看~
作者: Angie_sjtu    时间: 17-8-2011 14:25
标题: 回复 #20 NEWGAY 的帖子
原来可以这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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