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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08066】提案通过:家园版的帖子不允许编辑 [打印本页]

作者: 第四届zht联盟    时间: 22-5-2008 23:43
标题: 【2008066】提案通过:家园版的帖子不允许编辑
根据最新的【2008066】号提案:
1、ZHT有权删除或更改不当内容
2、家园建设版的帖子内容不允许编辑

这个提案即日开始生效,另外请大家注意,家园版仅供如下用途:
1.网友对论坛的各种改进提议
2.网友对管理的建议和投诉
3.管理团队发布各种公告

请大家勿发表各种涉及人身攻击的言论或与主题无关的帖子(水帖),否则将会被警告,累计三次警告,ID将会被封禁。
作者: ciprol    时间: 22-5-2008 23:49
合理. 谢谢认可这个提案.
作者: qian403    时间: 23-5-2008 00:01
同意.但是就最后一点, 累计三次将警告,请问如何警告??? 会不会出现被警告者收不到警告的情况???

另外ID是否是永久封禁??? 因为不排除有些TX可能一时冲动.

同时,我觉得应该是在某个时间段内累计三次警告后封ID.过了一个时间段,就不用了.

万一一个TX,一时不冷静,去年犯次错,今年犯次错,明年犯次错.那么,这个3年的ID会不会就完蛋了?
作者: ubuntuhk    时间: 23-5-2008 00:11
标题: 回复 #3 qian403 的帖子
非常好的问题, 一般来说,警告需要发送PM通知被警告人,否则被警告人可以发起投诉。

关于ID封禁,在置顶帖的ID管理办法中有规定:
三. FreeOZ的ID争议管理办法

1. 版主或ZHT均有权启动“ID处理程序”

2. 方法:
(1)任一版主或ZHT在触发条件满足后可以要求技术员封禁该ID不超过72小时,由任意版主或ZHT可以请求1个月内对同一ID累积不超过3次的封禁要求(每次不超过72小时)。
(2)任一版主或ZHT在触发条件满足后发起zht删除ID投票,多数票通过即可删除该ID,并封锁该ID IP地址(段)一个月。在《版主操作公告》宣布其为不受欢迎的id,同时公布其ip及城市

3. 触发条件:
1、取名违反现有法律和公认道德规范、以捣乱为目的故意注册和现有ID容易混淆的ID,或者注册有地区歧视倾向等有违道德或容易引起纠纷的ID,建议修改而不同意
2、恶意马甲,专门用于辱骂或挑衅滋事,蓄意扰乱论坛管理,一周内警告和删帖累积达3次

作者: kkmao2005    时间: 23-5-2008 00:22
我不是有意来的
我的帖子是被转进来的
我现在很害怕

作者: xblues    时间: 23-5-2008 00:2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我发帖子,编辑惯了,都是先发,然后回头编辑,感觉很方便。。。。。。这下完了。
为什么这里搞这么多限制呢?我知道法律也是为了惩治违法现象的。FreeOZ的家园版,搞到了这个地步,现在FreeOZ的网友的水准,真让然人看了心寒。
作者: xblues    时间: 23-5-2008 00:2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你看,我现在想在自己的帖子里编辑,加话都不行,还得在开贴,真不方便,这等于把每个网友都当贼来防了。
最近的吵架贴,虽然是特殊时期,表面上我说我理解大家都比较紧张,比较冲动,可还是心理不完全理解呀。

还是那句话:FreeOZ很中国,很中国呀!
作者: xblues    时间: 23-5-2008 00:2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标题: 你看,我又想加话了,还得开贴
在这样下去,搞成天涯那个样子,要我来我也不来了。
作者: ubuntuhk    时间: 23-5-2008 00:29
标题: 回复 #6 xblues 的帖子
只有一个办法,申请加入管理团队(如果有空缺的话)。

本来管理团队也不想限制这么多,但是没有办法,自由不应该被滥用。
作者: xblues    时间: 23-5-2008 00:3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标题: 我现在又发现上边的帖子有错别字,可是我编辑不了
这个规定好,我以后再家园般的忒子,错别字就月腊月多了 大家凑合着杜亚
作者: xblues    时间: 23-5-2008 00:3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标题: 回复 #9 ubuntuhk 的帖子
有空缺也不加入了,现在这帮人看着闹心,再闹下去,我就不看了,也不回来了。
作者: xblues    时间: 23-5-2008 00:3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建议把捣乱的人都赶走,让我老人家清静清静。气死我了。
作者: xblues    时间: 23-5-2008 00:3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这个不允许编辑帖子的限制应该给谈天说地版,天天说地都是快餐贴,一般还真不需要编辑。
作者: 江南柴进    时间: 23-5-2008 00:35
原帖由 kkmao2005 于 22-5-2008 23:22 发表
我不是有意来的
我的帖子是被转进来的
我现在很害怕



你可真是个天才啊
作者: ciprol    时间: 23-5-2008 00:35
据我了解, 有些网友发表恶意帖后再回头更改消迹. 由于这个板块里的是是非非多, 所以对这个板块特别限制.
作者: xblues    时间: 23-5-2008 00:3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你要是不允许编辑,家园版马上就变成灌水版。
作者: xblues    时间: 23-5-2008 00:3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标题: 回复 #15 ciprol 的帖子
那就把那些不诚信的网“无赖”赶走。我在国内躲不开,才移民的,好不容易找了个中文社区叫FreeOZ,现在这帮无聊的人又来了,真是多也躲不开。犯人,嘅蝇 人。
作者: ubuntuhk    时间: 23-5-2008 00:41
标题: 回复 #17 xblues 的帖子
如果真有变成水版的趋势,可以考虑再发个提案,每个普通网友,每天只能在家园吧发布N个帖子,对超出者进行警告
(玩笑)。

马上就好了,要从严治理了,只要累计警告三次,就封禁ID,如果发现故意捣乱者,可能会被永久封禁ID。
作者: kkmao2005    时间: 23-5-2008 00:45
原帖由 xblues 于 22-5-2008 23:38 发表
那就把那些不诚信的网“无赖”赶走。我在国内躲不开,才移民的,好不容易找了个中文社区叫FreeOZ,现在这帮无聊的人又来了,真是多也躲不开。犯人,嘅蝇 人。


康母当
康母当

作者: xblues    时间: 23-5-2008 00:4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标题: 回复 #18 ubuntuhk 的帖子
杀无赦!
作者: kkmao2005    时间: 23-5-2008 01:07
原帖由 xblues 于 22-5-2008 23:45 发表
杀无赦!


远远望去
贤契头上盘踞着一朵黑云
定睛一看
原来是杀气


作者: chubbycat    时间: 23-5-2008 01:23

作者: 挖按    时间: 28-8-2008 18:05
原帖由 ciprol 于 22-5-2008 23:35 发表
据我了解, 有些网友发表恶意帖后再回头更改消迹. 由于这个板块里的是是非非多, 所以对这个板块特别限制.

不奇怪,就我个人而言基本上在每个论坛都遇到过,但是毫无疑问的是:这种情况毕竟是绝少数个体所为,为了这种极少数行为而设置了对大多数用户的限制,是否有必要、合理?请管理层的各位大大三思。个人觉得与其如此,还不如将这些极少数恶意的个体进行卡察省事,有句话不是说了吗: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更改消息这种小技俩,眼明者都能看得出来。
作者: ubuntuhk    时间: 28-8-2008 21:03
标题: 回复 #23 挖按 的帖子
没错,所以这个规定只局限于家园版。
作者: kyu    时间: 28-8-2008 21:13
zht是什么??
作者: ubuntuhk    时间: 28-8-2008 21:42
标题: 回复 #25 kyu 的帖子
请参看这个帖子:
http://www.freeoz.org/forum/thread-768956-1-1.html
作者: kyu    时间: 28-8-2008 21:44
小蔡我认识。。她是我同学的同学。。
作者: ubuntuhk    时间: 28-8-2008 23:36
标题: 回复 #27 kyu 的帖子
那个小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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