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多前,美最高法院曾作出支持婚姻平等的裁决
联合报1月18日报道,美国同性恋群体争取婚姻平等的奋斗已进入最后阶段。舆论认为联邦最高法院会作出和2013年相同见解的裁决,即判决禁止同性婚姻的州法律违反联邦宪法。美国民众和法律界对同性婚姻的看法,在这个时代渐渐转为支持,这次裁决可望在全国实现婚姻平等。
2013年6月,最高法院以5比4的表决结果,判决《婚姻保护法》禁止联邦政府承认同性婚姻的条文违宪。而今年最高法院将针对立法禁止同性婚姻的州进行违宪审查。
这次审理的9位大法官与2013年相同,结果应可预料。其中大法官肯尼迪是上次裁决的关键。长期关注同性恋人权的他指出,婚姻保护法“让联邦官员和所有与同性恋人士来往的民众认为,同性婚姻的价值不如其他人的婚姻”。
肯尼迪认为:“忽视和伤害同性伴侣的法律没有存在的正当性。”多个被视为立场非常保守的联邦上诉法院,之后也引用最高法院的解释,认定禁止同性婚姻的州政府违反最高法院裁决。
去年10月,最高法院拒绝审理5个州政府提出的上诉,理由很简单——既然法律界看法相同,就没有一再审理的必要。但这次辖区涵盖俄亥俄等四个州的第六巡回上诉法院作出“支持州政府立法禁止同性婚姻”的裁决,见解发生冲突,因此最高法院有必要再次出马。
《时代》杂志指出,多数美国民众支持婚姻平等,争议越来越少,这次同性恋群体有望大获全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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