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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今天的大案 案例分析 [打印本页]

作者: mk83    时间: 19-1-2012 00:34
标题: 今天的大案 案例分析
周星星我要投诉你, 为什么把我在别人帖子里的东西单独拉出来,还灌上我的名字?

我不要求处理周大领导, 就是让议事员和ZHT们发挥下作用,上一下岗, 讨论一下这么做是否正确?
我个人觉得没经过我允许,甚至连我意见都没征求过,就拿我的名字开贴实在是不妥。
作者: mk83    时间: 19-1-2012 00:39
链接在这里http://www.freeoz.org/ibbs/thread-1002943-1-1.html

这个本是WJ22帖子里我的回帖部分, WJ22神经脆弱不愿意别人在回帖里讨论不偏离主题但是自己不喜欢的回帖。 要求斑竹行使权利。  没想到就把我的回帖部分单独拉出来用我名字开了单独贴, 还没跟我打过招呼。

1.我不知道如果我发了一个主题,然后有人的回帖我不喜欢的话, 是否也能要求管理人员剔除那部分呢?   更何况回帖根本就没有偏离主题。
作者: mk83    时间: 19-1-2012 00:41
刚才粗略看了一下, 几乎所有我发的主题里都有人歪楼,出言不逊,我不喜欢的回帖, 明天得空我写个详细LIST出来,希望各位大人帮忙给处理掉吧。
作者: mk83    时间: 19-1-2012 01:33
希望议事员和猪头们和打算参选猪头的朋友们 拿我这个案例 实习一下自己的工作水准, 踊跃发言 ,不要不好意思。 你们的工作不就是处理这些问题么,这次我也没打算要求处理谁,  给你练练手,多少的机会啊。
作者: 我无聊    时间: 19-1-2012 06:24
呵呵呵,这你就不知道了吧,这样做可以增加发帖量,领导鼓励这样做滴。。。。

别说,帖子还蛮通顺滴。。。
作者: 周星星1832    时间: 19-1-2012 07:41
本来是冠名在我头上的。搞了半天没成功。
这好事你丫的要是不愿意,我找技术员冠名在我头上
作者: 周星星1832    时间: 19-1-2012 07:42
要出名了
作者: 插里    时间: 19-1-2012 07:43
一大早忙活什么呐?
作者: gx0097    时间: 19-1-2012 07:58

作者: xblues    时间: 19-1-2012 08:2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虽然我知道LZ这样闹不会有什么结果, 我仍然无条件支持LZ
因为我知道论坛如今这个管理风格不是一朝一夕造就的,更不适某个人的风格。
我的意思是说论坛这个风格是逐渐形成的,换了谁最后都是这个风格,不管你曾经是亲民还是温和,最后都会变成青山戴眼镜。
作者: xblues    时间: 19-1-2012 08:2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我曾经怀念 那一届曾经自诩为服务生的管理团队,如果曾经有的话。现在的FreeOZ只剩下粗暴,偏袒,傲慢,和冷漠。
作者: liwus    时间: 19-1-2012 09:22
简单粗暴。。
谁给了你这个权利?如果这是合理的,请把我的每个回帖全部分拆成主题贴,那我的主题贴就赶上肥猫了。。
作者: 周星星1832    时间: 19-1-2012 09:57
原帖由 liwus 于 19-1-2012 10:22 发表
简单粗暴。。
谁给了你这个权利?如果这是合理的,请把我的每个回帖全部分拆成主题贴,那我的主题贴就赶上肥猫了。。

本来牵涉到我本人,我本不应该发言的。
但是我发言不是自辩,
是作为议事员发言,
也为了给其他版主遇到这样的情况做个案例,
也为了那些不愿意看到那个帖子中某些发言,愿意得到一些关于那个帖子主题的知识的网友的一个诉求。

假如你是我,你是版主,你怎么样处理。
如果你处理的,更合理,更令人信服,更有利于分享信息,更利于版面的建设,我愿意使用你的方案,甚至愿意向MK同学和其他被分割出来的同学道歉。

案例:
http://www.freeoz.org/ibbs/thread-1002153-1-1.html
http://www.freeoz.org/ibbs/thread-1002943-1-1.html
这是分割后的两个帖子

来龙去脉:
主题帖子讨论---澳洲到底什么可以bargain
其实就是wj22同学发了这样一个和大家分享入伙买bargin的主题帖。
后来MK和其他同学分享一些怎么去妓院便宜的信息

我提醒了一下
http://www.freeoz.org/ibbs/viewt ... id=50804#pid3981283

楼主在这之前发表了一些看法
http://www.freeoz.org/ibbs/viewt ... id=50804#pid3979969
http://www.freeoz.org/ibbs/viewt ... id=50804#pid3981833

中间又和几位同学插科打诨一下,让大家都有个好心情分享自己的信息和经历。

后来MK同学又调侃了一下楼主。可以说调侃也可以说人身攻击。我更愿意相信他是调侃,所以我只是编辑,提醒了一下mk,并未深究。

后来楼主提出分离一些其他不相关的信息。我想,确实,后来的很多发言不利于大家分享信息,也不利于其他同学share their ideas.

so I made the decision to divide the post(no chinese input......).

that's all.

if you don't have a better solution, Please say sorry to me for 简单粗暴.
作者: liwus    时间: 19-1-2012 10:17
原帖由 周星星1832 于 19-1-2012 10:57 发表

本来牵涉到我本人,我本不应该发言的。
但是我发言不是自辩,
是作为议事员发言,
也为了给其他版主遇到这样的情况做个案例,
也为了那些不愿意看到那个帖子中某些发言,愿意得到一些关于那个帖子主题的知识的 ...


Say sorry???
如果是违规言论,我支持你屏蔽甚至进一步处理,如果是不违规的言论,你这样的操作有什么根据和必要?

当然你如果坚决认定这样处理是最好的,而且是合理的,那把我的诉求也满足了吧

原帖由 liwus 于 19-1-2012 10:22 发表
简单粗暴。。
谁给了你这个权利?如果这是合理的,请把我的每个回帖全部分拆成主题贴,那我的主题贴就赶上肥猫了。。

作者: 周星星1832    时间: 19-1-2012 10:20
原帖由 liwus 于 19-1-2012 11:17 发表


Say sorry???
如果是违规言论,我支持你屏蔽甚至进一步处理,如果是不违规的言论,你这样的操作有什么根据和必要?

当然你如果坚决认定这样处理是最好的,而且是合理的,那把我的诉求也满足了吧


我说的很清楚了,不再回复了。
作者: Fernando    时间: 19-1-2012 10:45
原帖由 liwus 于 19-1-2012 10:22 发表
简单粗暴。。
谁给了你这个权利?如果这是合理的,请把我的每个回帖全部分拆成主题贴,那我的主题贴就赶上肥猫了。。

要不推荐你用发贴机吧,如果只求数量不求质量,用发贴机是最好的选择
作者: coredump    时间: 19-1-2012 10:50
响应mk要求,来发表意见:
我支持周星星, 版主并不是因为有人违规才有权力对帖子的内容进行整理, 这种整理不涉及任何惩罚性质, 而是版主根据上下文的理解以维持正常讨论秩序。 这个属于版主个人case by case的正常版块内容的整理范围, 也许换个版主的话会屏蔽相关内容, 再换个版主的话会不作任何处理, 这都是版主的正常职责范围。 因为是case by case, 而且和版主个人理解有关系, 则不是可以推而广之在任何版块和任何帖子都可以机械执行的。
作者: sdcmc    时间: 19-1-2012 10:51
其實,我也不知道,生活版能否說一點比較成人的話題? MK說的,色情是談不上的,只是不是絕對的兒童適宜而已.
作者: mk83    时间: 19-1-2012 10:55
大家不要吵架啊, 俺发帖不是为了追究谁责任。  就是觉得这个案例是个很好的让议事员和猪头们 干正事的实习机会。

先不在这里讨论去妓院 想便宜点是不是符合楼主标题BARGIN的要求,是人只要懂英文都应该能分辨的出来。这些都是次要的。  

现在最最主要的疑问是,  如果有人觉得有网友在自己的帖子里回帖不符合我的期望,我就可以要求管理人员进行编辑和剔除? 这个是各位领导们要马上拿出结论来的。 而且要考虑到此结论为首个案例, 将来类似的案件都可以按照此结论行事。   我的LIST已经准备好了, 大概有30多个我发的帖子里头有100多个回复我觉得不应该出现的和我主题无关的帖子。 就等领导们发话了。
作者: mk83    时间: 19-1-2012 10:59
原帖由 周星星1832 于 19-1-2012 08:41 发表
本来是冠名在我头上的。搞了半天没成功。
这好事你丫的要是不愿意,我找技术员冠名在我头上

大哥,你要用我名字应该先跟我说一声啊, MK82现在被关, 短信的看不到。 你应该跟MK83打个招呼啊
作者: coredump    时间: 19-1-2012 11:02
原帖由 mk83 于 19-1-2012 10:55 发表 [url=http://www.freeoz.org/i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3987150&ptid=1002966]现在最最主要的疑问是,  如果有人觉得有网友在自己的帖子里回帖不符合我的期望,我就可以要求管理人员进行编辑和剔除?..


很简单:不可以。从我上面的回复也可以推出这个观点, 大家不是都很讨厌机械化的像机器人一样的执行规则吗? 那么版主就有一定根据自己主观理解的权力来处理非违规的版面和帖子的必要整理。

否则,我们可是真的可以只要机器,不要版主了。
作者: 周星星1832    时间: 19-1-2012 11:03
原帖由 mk83 于 19-1-2012 11:59 发表

大哥,你要用我名字应该先跟我说一声啊, MK82现在被关, 短信的看不到。 你应该跟MK83打个招呼啊

大晚上的,忘记你本尊进小黑屋
作者: mk83    时间: 19-1-2012 11:05
原帖由 coredump 于 19-1-2012 12:02 发表

大家不是都很讨厌机械化的像机器人一样的执行规则吗? 那么版主就有一定根据自己主观理解的权力来处理非违规的版面和帖子的必要整理。


整理的理由呢?  我说的东西偏题了? 还是黄色了?
作者: mk83    时间: 19-1-2012 11:05
原帖由 周星星1832 于 19-1-2012 12:03 发表

大晚上的,忘记你本尊进小黑屋

我被关,这么大的事情,你肯定是知道的, 忘记了就是你的责任了。
作者: 周星星1832    时间: 19-1-2012 11:10
原帖由 mk83 于 19-1-2012 12:05 发表

我被关,这么大的事情,你肯定是知道的, 忘记了就是你的责任了。

生活版火了,点击率暴增,感谢MK
作者: mk83    时间: 19-1-2012 11:12
原帖由 周星星1832 于 19-1-2012 12:10 发表

生活版火了,点击率暴增,感谢MK

这次的事情跟你没有关系, 你不用怕, 就是想给领导们干正事的机会练练手, 让网民们自己来看看, 这些在职的,打算竞选的到底有没有真本事。
作者: 周星星1832    时间: 19-1-2012 11:14
原帖由 mk83 于 19-1-2012 12:12 发表

这次的事情跟你没有关系, 你不用怕, 就是想给领导们干正事的机会练练手, 让网民们自己来看看, 这些在职的,打算竞选的到底有没有真本事。

我怕啥啊。我暗爽呢
作者: mk83    时间: 19-1-2012 11:16
原帖由 周星星1832 于 19-1-2012 12:14 发表

我怕啥啊。我暗爽呢

算你一个,点到了, 乞丐有了。

青山呢? 包青山来了没有?  RAY WHITE呢? 冰翡翠来了没有?  还有什么议事员呢? 不能占着茅坑不拉屎吧
作者: 四香油饼    时间: 19-1-2012 11:41
MK8x你最近是不是放假阿?这么有闲工夫,怎么老在这种问题上较劲,不像你的风格啊?
作者: mk83    时间: 19-1-2012 11:44
原帖由 四香油饼 于 19-1-2012 12:41 发表
MK8x你最近是不是放假阿?这么有闲工夫,怎么老在这种问题上较劲,不像你的风格啊?

炳叔你说我的回复是偏题了还是违规了?
作者: mk83    时间: 19-1-2012 11:45
原帖由 四香油饼 于 19-1-2012 12:41 发表
MK8x你最近是不是放假阿?这么有闲工夫,怎么老在这种问题上较劲,不像你的风格啊?

改天人家把你的回复也单独拿出来做个新帖子,还是用的名字。 你干不干?
作者: 周星星1832    时间: 19-1-2012 11:49
原帖由 mk83 于 19-1-2012 12:45 发表

改天人家把你的回复也单独拿出来做个新帖子,还是用的名字。 你干不干?

你丫的还是怪我把帖子弄在你身上了。
作者: 嘟嘟宝贝    时间: 19-1-2012 11:52
原帖由 coredump 于 19-1-2012 12:02 发表


很简单:不可以。从我上面的回复也可以推出这个观点, 大家不是都很讨厌机械化的像机器人一样的执行规则吗? 那么版主就有一定根据自己主观理解的权力来处理非违规的版面和帖子的必要整理。

否则,我们可是真 ...

看来论坛的“自由和民主”招牌已经在实际操作中废除了,版主已经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肆意移动网友的帖子,丝毫不需要尊重发言人的意愿,这样的话,领导是否能考虑退回我所捐的500元人民币,如今这个论坛离当初捐款时的状况已经差得太远了 ,请领导考虑并答复。
作者: MillerYang    时间: 19-1-2012 12:11
偏题: 字面上,没有; 从普通大众的角度,偏了
违规: 没有
操作: 版主有权做相应的操作, 版主之前已经提醒大家尊重他人...在效果不好之后的后续操作我认为可以理解...换句话说,这一新一旧俩主题讨论的是不同生活方面的内容
尊重: 尊重其他人,同时也是尊重自己
正确: 没有标准, 不过我个人支持周星星这个操作
点名: 有几位请假了,请见:http://www.freeoz.org/ibbs/thread-1002195-1-1.html
案例: 谢谢mk的提议,但是我支持老丐的说法, 管理操作需要的是人性化而不是机械式判断

还有就是,并不是红色大字就说明有气势, mk老兄
谢谢!
作者: mk83    时间: 19-1-2012 12:18
原帖由 MillerYang 于 19-1-2012 13:11 发表
偏题: 字面上,没有; 从普通大众的角度,偏了
违规: 没有
操作: 版主有权做相应的操作, 版主之前已经提醒大家尊重他人...在效果不好之后的后续操作我认为可以理解...换句话说,这一新一旧俩主题讨论的是不同生活方面的 ...

那就是说只要是本人发的帖子, 然后回帖里有人歪楼, 发帖人觉得不合适, 就可以提出要求转移或剔除部分回复的要求了?
作者: coredump    时间: 19-1-2012 12:26
另外就大家特别喜欢的家园版点名提问的爱好,有一点点个人的小见解:

我很赞同大家一直强调的:少在词语上较真和辩论, 多建设, 为了辩论而辩论, 甚至点名要求辩论, 然后辩完了,再扔一句:你们的时间都用在辩论上了.... 希望这个真的不是大家想要的效果。

相反, 我同意星星和有的同学的建议, ZHT,版主们应该尽量少的参与辩论,也不用只要有人点名,就必须参与讨论, 如果是合理的投诉和纠纷, 只要有任何符合权限的同学回答或处理过了, 其他同学无须继续参与,如果是意见和建议, 则应该ZHT出面表示感谢, 具体细节需要讨论的则和提建议同学讨论, 讨论清楚后对提意见的同学表示感谢,然后整理为合适的指导原则或者形成可供投票的提案。

具体对mk这个诉求来说, 属于具体版块版主的职责范围,应该周星星同学回答就够了,我实际上就已经是越俎代庖了,更是无须所有议事员都集合发表意见。
作者: coredump    时间: 19-1-2012 12:27
原帖由 mk83 于 19-1-2012 12:18 发表

那就是说只要是本人发的帖子, 然后回帖里有人歪楼, 发帖人觉得不合适, 就可以提出要求转移或剔除部分回复的要求了?
我觉得可以提要求, 但是版主可以根据自己的理解同意或者拒绝。
作者: 雅瑶冬月    时间: 19-1-2012 12:50
原帖由 mk83 于 19-1-2012 13:18 发表

那就是说只要是本人发的帖子, 然后回帖里有人歪楼, 发帖人觉得不合适, 就可以提出要求转移或剔除部分回复的要求了?


很久以前看过一个理论,大意是,帖子一旦贴出,在这个帖子的基础上建成的楼,所有权就不再属于楼主,而属于所有参与建设这个楼的网友。深以为然。

所以,即使楼主在楼里面看见不愿意看到的言论,也是没有权利要求把这些碍TA眼的楼层拆除的,因为TA只拥有主帖,但并不拥有这个楼。
作者: xblues    时间: 19-1-2012 14:1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标题: 针对不要点名提问
因为具体操作都是具体人针对具体帖子进行的具体操作,点名就是对这个事情的具体化质疑。
也说了不同的人有可能由不同的理解,所以点名质疑还是非常必要的啊。
作者: xblues    时间: 19-1-2012 14:1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如果有时间进行具体操作,那就应该有时间回答具体问题。
不要人家不需要你具体的时候具体,需要你具体的时候,你说管理员也是人之类的话。
作者: mk83    时间: 19-1-2012 14:32
原帖由 雅瑶冬月 于 19-1-2012 13:50 发表


很久以前看过一个理论,大意是,帖子一旦贴出,在这个帖子的基础上建成的楼,所有权就不再属于楼主,而属于所有参与建设这个楼的网友。深以为然。

所以,即使楼主在楼里面看见不愿意看到的言论,也是没有权利 ...

我没啥说的了
作者: xblues    时间: 19-1-2012 14:5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这个方法太好了,强烈要求管理员,把所有我的跑题的回复都分离成独立主题!
作者: potatochips    时间: 19-1-2012 16:0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在新脚跑过来的人说,那边只见过合并贴子的,从来没见过拆分贴子的,以前混过的天涯猫扑也没见过,顶多是回复歪楼的人自己重新发新贴子,这个论坛版主很牛很牛,还可以这样玩,开眼了
作者: panada    时间: 19-1-2012 16:10
开始同情这些版主技术员们了,闲人太多,尽是找碴的,满篇都是废话。。。
作者: mite    时间: 19-1-2012 16:21
原帖由 panada 于 19-1-2012 17:10 发表
开始同情这些版主技术员们了,闲人太多,尽是找碴的,满篇都是废话。。。



支持你一回
作者: mk83    时间: 19-1-2012 16:28
原帖由 panada 于 19-1-2012 17:10 发表
开始同情这些版主技术员们了,闲人太多,尽是找碴的,满篇都是废话。。。

错误的时间我做了一件正确的事情,结果就是错的。 认了
作者: 妮南    时间: 19-1-2012 17:45
同意周星星的做法。
作者: 插里    时间: 19-1-2012 18:05
标题: MK是不是找抽呐?
你把小五折腾进去了,你丫很自豪吗?
你不是总想玩抽人吗
等小五出来了,你俩约见面,互相抽10个大嘴巴子,敢不敢?
作者: mk83    时间: 19-1-2012 18:22
原帖由 插里 于 19-1-2012 19:05 发表
你把小五折腾进去了,你丫很自豪吗?
你不是总想玩抽人吗
等小五出来了,你俩约见面,互相抽10个大嘴巴子,敢不敢?

那我不是占便宜了么
作者: 插里    时间: 19-1-2012 22:03
估计你丫正犹豫要不要下手时,小五已经痛下杀手把你打晕了。
作者: mk83    时间: 19-1-2012 22:17
原帖由 插里 于 19-1-2012 23:03 发表
估计你丫正犹豫要不要下手时,小五已经痛下杀手把你打晕了。

我引退了,  等布里斯班枪队发展起来了再联系你,一定要上那个地方蹲点搞野猪。  祝你在这玩的开心啊,
作者: bio    时间: 19-1-2012 23:07
原帖由 MillerYang 于 19-1-2012 13:11 发表
偏题: 字面上,没有; 从普通大众的角度,偏了
违规: 没有
操作: 版主有权做相应的操作, 版主之前已经提醒大家尊重他人...在效果不好之后的后续操作我认为可以理解...换句话说,这一新一旧俩主题讨论的是不同生活方面的 ...

SHIT
作者: bio    时间: 19-1-2012 23:10
mk真精神,我都懒的在这个论坛浪费口舌了
作者: mk83    时间: 20-1-2012 06:24
原帖由 MillerYang 于 19-1-2012 13:11 发表
偏题: 字面上,没有; 从普通大众的角度,偏了
违规: 没有
操作: 版主有权做相应的操作, 版主之前已经提醒大家尊重他人...在效果不好之后的后续操作我认为可以理解...换句话说,这一新一旧俩主题讨论的是不同生活方面的 ...

管理层要保证自己的权威是吧。  没问题。
作者: Espresso    时间: 20-1-2012 21:30
现在的闲人真球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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