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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对议事院关于议员资格投票的疑问 [打印本页]

作者: BLK    时间: 14-1-2012 23:25
标题: 对议事院关于议员资格投票的疑问
弹劾牧马人议事员资格的议事院投票结果出来了,提案没有通过。

http://www.freeoz.org/ibbs/thread-1000575-10-1.html

对投了反对票的各位议事员没有私人意见,毕竟是屁股决定脑袋的一个投票。俺这里说“屁股决定脑袋”没有一点阴损各位的意思,位置不同当然想法就会不一样。

说白了其实就是假如一个公司的雇员遭到顾客投诉,结果管理层让其他员工来投票决定此人去留,这会是怎么样的一个投票过程呢?

这是俺的第一个疑问。
作者: wolf    时间: 14-1-2012 23:40
P民路过
作者: BLK    时间: 14-1-2012 23:42
俺不是很懂法律,但是印象里议事员资格是由广大网友投票决定的,不是由议事院的议事员们决定的。

既然是民选的,是否也应该同样由选民来决定资格是否依然有效?至少选民们应该有发言的权利吧,俺好像原来是选民,选举时投过票的,现在发现在那个帖子里都没法说句话。

这次由议事院同僚们公开举手表态,有点难为各位议事员了,毕竟曾经内版里抬头不见低头见的。

这样的制度和程序合情合理吗?

这是俺的第二个疑问。
作者: wolf    时间: 14-1-2012 23:50
我在登陆悉尼之前 就曾经在坛子里看过某人的一句话 那人记不得是谁了 那句话的具体时间也记不得了 但是原话一直清晰记忆在头脑里 说这个坛子就是某几个人的自留地

而我现在也意识到 自己不过是个自留地边的盲流而已   

还有个人说过更粗的话 建设个屁啊
作者: coredump    时间: 15-1-2012 00:18
原帖由 BLK 于 14-1-2012 22:42 发表
俺不是很懂法律,但是印象里议事员资格是由广大网友投票决定的,不是由议事院的议事员们决定的。

既然是民选的,是否也应该同样由选民来决定资格是否依然有效?至少选民们应该有发言的权利吧,俺好像原来是选民, ...

现在大家也是有发言权力啊, 那个投票贴绝大部分都是网友发言.

你能讲讲如何设计一个比较可行的办法让网友来弹劾议事员吗?

现在议事员的弹劾, 在当初设计议事院制度时, 是故意把弹劾议事员的门槛设置的很高,  初衷是避免议事员们少数派的声音不受保护, 从而使议事员中的少数派观点非常容易被排挤出去, 从而失去了让议事员代表各种类型网友呼声的意义.  这里重要的一点是, 议事员们不是一个共同的利益群体, 而是观点有各种冲突的一群被选择的网友组成的, 所以说是同事是可以的, 因为大家都在议事院投票, 表达意见, 但是大家因为观点上差异往往极大, 所以议事员们之间不是同党关系.  证明这一点很容易, 在补选和重新选举时, 大家可以看看这些候选人们在历史上的发言, 是不是都是一个鼻孔出气的一群人. 即使是, 任何一个网友, 也可以通过报名参选, 去改变这一点, 不是吗?

议事员当然可能出错, 不称职, 或者大家都看走了眼, 但是这种纠正是可以通过换届选举, 补选等方式来进行的, 但是保证议事员一旦当选, 会有一个比较稳定的任期, 是i有必要的.

弹劾议事员由网友像选举议事员一样来进行当然也是一个办法,  但是如何设计, 多高的门槛, 弹劾成功的标准是什么,  都是需要定义清楚的.
作者: BLK    时间: 15-1-2012 00:38
标题: 回复 #5 coredump 的帖子
那个投票贴确实是绝大部分都是网友发言,但是俺确实没法在那里发言。那就只能说当初选举时的门槛和现在讨论弹劾的门槛不一样高啊,这样对不对俺不好说,应该有利有弊吧,至少现在失去了代表俺这种类型网友呼声的意义。

如果要俺提个建议,现在弹劾的程序其实基本挺合理的,由议事员联署提案可以避免出现过多争端。唯一需要调整的是还权利于民,让广大选民网友投票决定,设置和当初选举时一样的门槛和时间段,这个标准和定义不是现成的而且很清楚吗?
作者: coredump    时间: 15-1-2012 00:52
原帖由 BLK 于 14-1-2012 23:38 发表
那个投票贴确实是绝大部分都是网友发言,但是俺确实没法在那里发言。那就只能说当初选举时的门槛和现在讨论弹劾的门槛不一样高啊,这样对不对俺不好说,应该有利有弊吧,至少现在失去了代表俺这种类型网友呼声的意义。

如果要俺提个建议,现在弹劾的程序其实基本挺合理的,由议事员联署提案可以避免出现过多争端。唯一需要调整的是还权利于民,让广大选民网友投票决定,设置和当初选举时一样的门槛和时间段,这个标准和定义不是现成的而且很清楚吗?

1年选举一次议事员已经被大家讥讽和叫苦不迭了,  对议事员的争议也让全部网友公投, 大家什么事基本上都不用干了.  而且, 因为干议事员这个差事, 就是专门对各种敏感和棘手的话题发表意见用的, 会产生不满和弹劾的情绪, 真的是太容易了. 这是我个人的感受, 当然,你可以细化你的想法, 争取大家的同意, 只要是任何平心静气交流想法的讨论都是让人欣喜和值得尊敬的
作者: Fernando    时间: 15-1-2012 01:00
议事员既然是普通网友选出来的,要罢免可以同样让普通网友来投票。人民可以赋予他权利也可以收回,现在是有去无回。
作者: 12qw    时间: 15-1-2012 01:03
最可笑的是,牧马人自己投了一票反对票。
作者: coredump    时间: 15-1-2012 01:05
原帖由 12qw 于 15-1-2012 00:03 发表
最可笑的是,牧马人自己投了一票反对票。
他要是投了个赞同, 不是更搞笑了吗
作者: 12qw    时间: 15-1-2012 01:07
原帖由 coredump 于 15-1-2012 01:05 发表
他要是投了个赞同, 不是更搞笑了吗


他自己可以投票来赞成和反对,不是很奇怪吗???——正象LZ所说的那样,应该还权利给网友才对啊。

其次,中立起见,如果牧马人算个男人,他应该主动弃权才对。
作者: 老林    时间: 15-1-2012 01:11
原帖由 Fernando 于 15-1-2012 01:00 发表
议事员既然是普通网友选出来的,要罢免可以同样让普通网友来投票。人民可以赋予他权利也可以收回,现在是有去无回。


不是有去无回,觉得他不合适,今年年底重新选举的时候可以不选他。话说回来,你觉得他不合适,不一定别人也觉得他不合适。
作者: coredump    时间: 15-1-2012 01:19
原帖由 12qw 于 15-1-2012 00:07 发表


他自己可以投票来赞成和反对,不是很奇怪吗???——正象LZ所说的那样,应该还权利给网友才对啊。

其次,中立起见,如果牧马人算个男人,他应该主动弃权才对。

这个是涉及到的所谓回避原则, 是正讨论中的一个提案的一部分, 油饼同学还在整理中. 在新的规则出现之前, 他作为议事员, 就有义务去投票, 否则就是未尽议事员的义务.

另外, 我不反对大家提案涉及议事员的罢免交给网友像大选一样来海投, 只要是可操作和合理的.

在没有回避条款的前提下, 没有所谓的中立选项, 又因为投票通过与否记录的是赞同票的比例, 所以弃权在最终计票效果上来说等同于反对,  选哪个才更男人, 嗯, 是个有趣的问题
作者: BLK    时间: 15-1-2012 01:23
原帖由 coredump 于 15-1-2012 00:52 发表

1年选举一次议事员已经被大家讥讽和叫苦不迭了,  对议事员的争议也让全部网友公投, 大家什么事基本上都不用干了.  而且, 因为干议事员这个差事, 就是专门对各种敏感和棘手的话题发表意见用的, 会产生不满和弹劾的情 ...


那个“1年选举一次议事员已经被大家讥讽和叫苦不迭了。。。。。”的说法和弹劾程序是两个概念,选举的频率所带来的问题不应该和弹劾程序的讨论混在一起的,你这个说法有点跑题的嫌疑哦。

而且,有个成语叫”因噎废食“的,大概意思是说:因为选举时很费时费力,所以。。。。。。

俺同意你说的”干议事员这个差事, 就是专门对各种敏感和棘手的话题发表意见用的, 会产生不满和弹劾的情绪, 真的是太容易了。。。“,但正是因为这个理由,俺才坚决支持弹劾不合格的议事员。不能很好履行议事员义务的人,面对各种敏感和棘手的话题的时候更能产生负面影响,而且会是巨大的,会对论坛造成重大伤害。

议事员这个位置,象你说的,需要面对考验,所以俺认为这个位置更需要合格的人群。
作者: yacon    时间: 15-1-2012 01:25
原帖由 老林 于 15-1-2012 01:11 发表


不是有去无回,觉得他不合适,今年年底重新选举的时候可以不选他。话说回来,你觉得他不合适,不一定别人也觉得他不合适。

4.6.2, FreeOZ实行议事员在规定时间里若成功办理重新登记手续就可直接成为下一届议事员的重新登记制度。每位经过选举当选的议事员只有连续两次这样的机会。两次机会后,若欲继续担任议事员,或错过了重新登记时间的,就要重新报名参选。办理重新登记手续的议事员必须满足4.5.1里除第12条规定外的议事员申请资格条件,否则就不具备有办理重新登记手续的资格。
            每年的11月15日零时至11月19日24时为议事员办理重新登记手续的时间。议事员在建设家园版议事员登记专贴里回贴说明愿意继续担任议事员即可视为成功办理登记手续。凡是成功办理重新登记手续的议事员,均直接成为下一届的议事员。
            成功办理登记手续的议事员,按照其在上一届议事院里的排名顺序重新排列。

作为议事员,真不知道你是没读过基本法呢还是在这里故意误导大家。按现行基本法,你说说网友到底有没有机会在年底‘不选它’?
作者: coredump    时间: 15-1-2012 01:31
原帖由 BLK 于 15-1-2012 00:23 发表


那个“1年选举一次议事员已经被大家讥讽和叫苦不迭了。。。。。”的说法和弹劾程序是两个概念,选举的频率所带来的问题不应该和弹劾程序的讨论混在一起的,你这个说法有点跑题的嫌疑哦。

而且,有个成语叫”因 ...
我说了, 这是我个人的感觉, 从最近几年议事员大选,解散,重选的过程来看.  这套制度已经有很明显的过度设计的痕迹了, 你可以试试, 不过我个人感觉, 应该去简化这个制度, 而不是继续复杂化.
作者: 12qw    时间: 15-1-2012 01:36
原帖由 12qw 于 15-1-2012 01:07 发表


他自己可以投票来赞成和反对,不是很奇怪吗???——正象LZ所说的那样,应该还权利给网友才对啊。

其次,中立起见,如果牧马人算个男人,他应该主动弃权才对。


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老林 威望 +1 你太搞笑了! 15-1-2012 01:11



老林,你觉得我哪里说的不对吗,请指出来。
我觉得你已经失去了最基本的判断是非的能力。
作者: yacon    时间: 15-1-2012 01:43
原帖由 12qw 于 15-1-2012 01:36 发表


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老林 威望 +1 你太搞笑了! 15-1-2012 01:11



老林,你觉得我哪里说的不对吗,请指出来。
我觉得你已经失去了最基本的判断是非的能力。

你说的这个不是很重要,人家讲究的是‘组织性,纪律性’
作者: BLK    时间: 15-1-2012 01:46
标题: 回复 #16 coredump 的帖子
时间有点晚了,思路有点不清晰了。不过,不希望跑题哦。

简化制度,是个很大的饼,这个帖子不是针对这个饼的。

单就牧马人议事员资格弹劾过程来看,俺有疑问,而且一直没机会说,那个投票贴门槛对俺来说太高了。

还是那个疑问,由议事员来决定别的议事资格,这个制度和程序合情合理吗?
作者: yacon    时间: 15-1-2012 02:01
原帖由 yacon 于 15-1-2012 01:25 发表



作为议事员,真不知道你是没读过基本法呢还是在这里故意误导大家。按现行基本法,你说说网友到底有没有机会在年底‘不选它’?

不能编辑,刚才少打了一个字。应该是 前议事员
作者: 值班秘书    时间: 15-1-2012 02:22
原帖由 Fernando 于 15-1-2012 00:00 发表
议事员既然是普通网友选出来的,要罢免可以同样让普通网友来投票。人民可以赋予他权利也可以收回,现在是有去无回。


理解你的这个观点。

经你这一提醒,我想到了一个解决方案,看是否可以解决这个问题。

我们知道每个议事员的当选都是由符合一定资格的普通网友投票选出来的。
假如在议事员任期内,若认为该议事员不称职,需要弹劾,具体操作程序为:

1,在5天时间内,至少有20名当初投赞同票的普通网友联署,弹劾议事员提案成立;
2,弹劾议事员的提案不是交由议事院投票,而是交由当初投该名议事员赞同票的网友投票;
3,在10天时间内,若有超过当初投赞同票总数一半的赞同票同意弹劾,那么弹劾提案才通过。

这里有三点值得注意:
1,只有当初投赞同票的网友才可以在弹劾议事员的提案中投票,就是说当初没有投赞同票的网友没有资格在弹劾提案中投票。
2,在当初投赞同票的总人数中,若有一半的人赞同弹劾,弹劾议事员的提案才通过,弃权票和缺席投票都计作反对票。
3,不知道系统能否只针对投赞同票的网友设置投票,对其他网友设置成不能投票,这个需要技术员来确认。
作者: coredump    时间: 15-1-2012 02:46
标题: 回复 #21 值班秘书 的帖子
这是个很好的idea

不过现在论坛不支持设置这么复杂的投票规则, 只能放开投票, 列出赞同票的网友, 然后只统计符合条件的票好了.

议事员现在投票不是很踊跃, 也就几百票, 虽然繁琐, 也算人工操作可以承受, 如果那天好几千来投票就要晕菜了.

希望这样的事还是少发生几次
作者: BLK    时间: 15-1-2012 02:46
标题: 回复 #21 值班秘书 的帖子
    
作者: 5years    时间: 15-1-2012 08:36
原帖由 coredump 于 15-1-2012 01:19 发表

在没有回避条款的前提下, 没有所谓的中立选项, 又因为投票通过与否记录的是赞同票的比例, 所以弃权在最终计票效果上来说等同于反对,   


这种情况下更合理的做法应该是事件当事人不计入投票统计。

1、即牧马人不用投票、不能投票。在投票结果出来前,暂时冻结其议事员权限。
目前投票总人数以19计。 这样就不会出现下面的四种情况。
其投赞成: 可笑。
其投反对:可憎。
其投弃权:=反对=可憎。
其不投票: =未尽议事员的义务。


在本次提案快公开还没公开之际,我做为一个没有权限的普通网友。看不到结果但已经猜出结果了。
????????为什么?

在本次提案快公开还没公开之际,牧马人做为一个被弹劾的议事员。因为仍然有相关权限,可以知道投票进程,也就提前知道了结果。所以迫不及待的出来发表言论了。因此我也提前知道了结果。
作者: 12qw    时间: 15-1-2012 09:05
原帖由 值班秘书 于 15-1-2012 02:22 发表

2,弹劾议事员的提案不是交由议事院投票,而是交由当初投该名议事员赞同票的网友投票;


不需要这么麻烦,找什么当初投赞成票的人。

只要随机的,比如投5天,投票人数达到100人,赞成取消资格的人达到50%即可。
作者: 12qw    时间: 15-1-2012 09:05
就象弹劾克林顿一样。没听说过还要专门找当初投赞成票的人。
作者: 5years    时间: 15-1-2012 09:06
原帖由 值班秘书 于 15-1-2012 02:22 发表


1,在5天时间内,至少有20名当初投赞同票的普通网友联署,弹劾议事员提案成立;
2,弹劾议事员的提案不是交由议事院投票,而是交由当初投该名议事员赞同票的网友投票;
3,在10天时间内,若有超过当初投赞同票总数一半的赞同票同意弹劾,那么弹劾提案才通过。

这里有三点值得注意:
1,只有当初投赞同票的网友才可以在弹劾议事员的提案中投票,就是说当初没有投赞同票的网友没有资格在弹劾提案中投票。
2,在当初投赞同票的总人数中,若有一半的人赞同弹劾,弹劾议事员的提案才通过,弃权票和缺席投票都计作反对票。
3,不知道系统能否只针对投赞同票的网友设置投票,对其他网友设置成不能投票,这个需要技术员来确认。


请问你是眼睛高个子吗? 如果可能请告诉我, 我想知道我是和谁对话、讨论。

1,在5天时间内,至少有20名当初投赞同票的普通网友联署,弹劾议事员提案成立
以freeoz目前人员的流动性,投票时的参与性。论坛对同学们迟久的吸引力和锁定能力来看。不要说5天之内,1年、2年都不一定找得到“至少有20名当初投赞同票的普通网友联署”。

2. 在当初投赞同票的总人数中,若有一半的人赞同弹劾,弹劾议事员的提案才通过,弃权票和缺席投票都计作反对票。
不理解你的逻辑。
a) 为什么只有当初投赞同票的人才可以投票,而不是目前愿意投票的人?
b)我认为如果你能找到“当初投赞同票的总人数中的一半的人”来投票,你就是一个优秀的管理者。说明论坛有足够的吸引力。

3,不知道系统能否只针对投赞同票的网友设置投票,对其他网友设置成不能投票,这个需要技术员来确认。
论坛规则本身已经过度设计,况且你的这个需求又不合逻辑,因为根本找不到“适合你需求的人数”,所以请你还是不要给技术员找麻烦了。我谢谢你了。
作者: 5years    时间: 15-1-2012 09:20
原帖由 coredump 于 15-1-2012 02:46 发表
这是个很好的idea

不过现在论坛不支持设置这么复杂的投票规则, 只能放开投票, 列出赞同票的网友, 然后只统计符合条件的票好了.

议事员现在投票不是很踊跃, 也就几百票, 虽然繁琐, 也算人工操作可以承受, 如果那天好几千来投票就要晕菜了.

希望这样的事还是少发生几次


技术员说: 1.  ”这是个很好的idea“
                2. ”...就要晕菜了“
               3. "希望这样的事还是少发生几次"

我不知道老丐的内心真实想法。
我看到的是    if  ”...就要晕菜了“
                    then ”这不是个很好的idea“
                    then "希望这样的事还是不要发生"
作者: 嘟嘟宝贝    时间: 15-1-2012 11:43
原帖由 值班秘书 于 15-1-2012 02:22 发表


理解你的这个观点。

经你这一提醒,我想到了一个解决方案,看是否可以解决这个问题。

我们知道每个议事员的当选都是由符合一定资格的普通网友投票选出来的。
假如在议事员任期内,若认为该议事员不称职, ...

我觉得这是一个有建设性的思路,但是操作性太低了,建议以后议事员投票贴让全体网友看到投票人的名字,而不是内版某些有权限的人才能看到,

其次,投票时应加入反对票的计算,赞成票减去反对票才为最终的得票数。
作者: xblues    时间: 15-1-2012 13:2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标题: 回复 #29 嘟嘟宝贝 的帖子
人大代表投票虽然仅仅是按动那个按钮,可是一件很光荣的事情啊。
既然有立场,敢投票,就不怕别人看,而且还要有义务回答网友的质疑。
作者: 图兰朵    时间: 15-1-2012 14:08
我当初是被卡猫多次动员,为了支持他为他的改革投票才申请议事员。

我的重心一直在外版,很多议事院的帖子不感兴趣也看不懂,我只会在文艺版风花雪月,我的注意力都在外版,很少在内版有交流,投票我是从不找麻烦,从来不投反对票。

我觉得议事员绝大多数是和我一样不找麻烦随大流投票,的,他们从来不来家园沟通,从不接待任何网友,没有真正走到民间怎么了解情况。。。只是在内版“有原则,有组织,有纪律”地在吃白饭。

比如,纵容小五在家园撒泼,做为一个超级版主,“有原则,有组织,有纪律”那?怎么没一个领导出来谈一下她的有伤风化问题啊?

我们选出来的议员们呢?来发表下对小五那些帖子的看法,聆听下大家的声音哈诉求。超级版主小五撒泼是你们有原则,有组织,有纪律性的团体形象吗?

总结并提出对社区有利的提案是你的职责,请议员们一起到家园发言。
作者: 图兰朵    时间: 15-1-2012 14:29
我提醒下议员们,别“疏忽”了,从管理人员自己做起, 停止讽刺挖苦,指桑骂槐,淘汰不合格的管理人员。


原帖由 wuyeqw 于 14-1-2012 20:41 发表
MK你就这点承受力啊。。。

可见被你惊为天人的也不是啥入流的货色~~~

想当年我私下诱拐过18岁的小儿郎
              当众大骂过80岁的老色狼

那可谓是快哉啊!

所以,现在只能很惋惜的告诉你,你被偶鄙视咧~

另请转告茶里蝈蝈,额向塌~

还有麻烦你跟茶里蝈蝈解释一下,对于男女关系,俺绝对是持证上岗的好榜样!

至于18+的问题,额想,去问比额年轻就持证上岗滴,应该更加经验丰富吧~

PS,额是2010年初结婚滴,当年早已过了第二个本命年迈入剩女行列
貌似这个论坛主张结婚要趁早的也没几个人,估计辨识度较高
特友情提示一下,你提前可以为人家准备一份第二个本命年礼物,万一2012真世界末日了,那口年的小少妇就过不了第二个本命年了

写道这里,请允许俺汗颜一个,那么老才嫁出去,所以大家期待的情节可能都木有一个小妹妹那么丰富。。。

面壁去鸟~~~


关于这位超级版主恶毒的影射,不知羞耻的言论,家园版还有很多,请议员们到外版聆听民间的诉求。我遇到不公,要投诉,要找几个议事员竟然求助无门。
作者: 图兰朵    时间: 15-1-2012 14:37
既然这个帖子目前只有coredump是议员,那就请coredump议员提案,淘汰不合格的管理人员wuyeqw,谢谢。
作者: 图兰朵    时间: 15-1-2012 14:58
我已经把这个贴报告给所有管理人员,请不要再一次众眼一致的“疏忽”,请关注超级版主wuyeqw最近的言行,请认真履行你们的职责,淘汰不合格的管理人员。

http://www.freeoz.org/ibbs/thread-1001914-1-1.html

http://www.freeoz.org/ibbs/thread-1001973-1-1.html
作者: coredump    时间: 15-1-2012 15:09
正如我在另一个帖子所说:

最近发生的这些铺天盖地的讽刺挖苦和人身攻击就像意大利面条一样纠缠在一起, 大部分都没有任何处理, 讽刺挖苦是不是处理, 如何处理,其实最模糊, 也是争议最多的,  严了, 被骂文字狱, 松了, 气氛越来越恶劣.

作为一个议事员, 我现在唯一能做的事情就是呼吁, 现在基本上对这类言论的处理早已处于瘫痪状态, 从100件类似的没有被处理的言论中单独选出来任何一件来处理, 都会爆发更大的声讨.  在冲突中, 最容易看到的现象就是, 总是认为己方在陈述事实,而对方在恶意揣测, 而同时, 对方也是同样想法, 所以没有标准, 怎么处理都会带上"不公"的帽子.

即使目前还比较有操作性的明确人身攻击, 也在现在的气氛下, 倒是很多处理是不合理甚至没有被处理,更何况嘲讽性言论了.

现在的问题不是出在个案上, 而是整个论坛对投诉和纠纷的处理存在太多模糊地带, 如果这个本质的问题不解决, 结果就像现在一样, 越处理越遭, 最后全部变成烫手山芋, 从而谁也不知道怎么管,  而事实上, 用现在的规则, 也没有人可以真正管得了.

对于如何解开目前投诉和纠纷的僵局, 还freeoz一片清静, 我也在思考, 欢迎大家一起讨论.  我个人观点上, 现在出现这种局面的主要原因在于目前规则有如下三方面缺陷:
1. 不够简洁
2. 同时因为不简洁从而模糊地带超多, 导致不够严格, 比如对xbb22的处理, 如果有比较简单没二义性的规则, 这些纠纷完全可以避免
3. 陷入企图让每个人都服气的焦油坑, 追求绝对化的公正
    这只是幻想, 这个幻想带来的无休止的投诉怪圈,从而即使疲于奔命也只会是效果越来越差
    为什么往这个方向走是个悲剧,  我可以尝试性解释一下:

简单地说, 追求公正就像在制造一个天平, 追求的刻度和误差越精准, 需要付出的代价越呈现指数方式的上升. 这个时候, 我们就需要看一下我们这个天平的用途是什么, 如果是科学实验, 那么这个天平也许应该通过两边数数原子都有几个的方式来制造. 如果是菜场卖菜, 那么一个大差不离十的秤就足够了.

这个"秤"对应该论坛管理上就是我们谈的"程序/规则",  程序正义, 就是说要保证一直用这同一杆秤来称东西.  承认了"自由,民主, 公正"的相对和不确定性之后, 这个前提将成为我们制定"程序/规则"的指导精神, 用这个原则来review我们现在的规则是否存在过度设计之嫌.
比如(只是两个明显很不同很粗糙的例子, 不是个人真实观点):
1. 如果程序上现在规定: "本届zht任期内, ub有纠纷的终裁权, 对这种终裁权的程序质疑只能放在任期结束, 不接受上诉",
2. 另一个规定: "zht集体行使纠纷终裁权, 议事员可以一事一议地推翻, 然后网友可以n全民公投再纠正议事员的决策".

那么1和2就是精度不同的2杆秤, 它们的共同点就是都处理类似的问题, 并且都有纠正机制, 不同点就是成本和纠正的粒度不同.

具体如何修正, 油饼同学有一个提案正在修改, 希望可以很快完成, 到时候就有希望把freeoz reset一下, 从一个新的起点ai重新开始.
作者: 四香油饼    时间: 15-1-2012 15:30
原帖由 12qw 于 15-1-2012 09:05 发表
就象弹劾克林顿一样。没听说过还要专门找当初投赞成票的人。


弹劾克林顿也不是全民公投的,是参议院投票的
作者: 12qw    时间: 15-1-2012 15:51
原帖由 四香油饼 于 15-1-2012 15:30 发表


弹劾克林顿也不是全民公投的,是参议院投票的



1,克林顿自己投票吗?
2,Re:上面coredump的方案——是请当初投克林顿赞成票的人来投票的吗?
作者: 12qw    时间: 15-1-2012 15:54
原帖由 四香油饼 于 15-1-2012 15:30 发表


弹劾克林顿也不是全民公投的,是参议院投票的


我说这个话的意思,不是别的,就是说:
1,弹劾一个议事员,应该很简单的事情,怎么到了freeoz,比弹劾克林顿还难???
2,被弹劾人居然可以自己投票(他投反对票),这不是哗天下之大稽吗?
作者: coredump    时间: 15-1-2012 16:15
原帖由 12qw 于 15-1-2012 14:54 发表


我说这个话的意思,不是别的,就是说:
1,弹劾一个议事员,应该很简单的事情,怎么到了freeoz,比弹劾克林顿还难???
2,被弹劾人居然可以自己投票(他投反对票),这不是哗天下之大稽吗?

1. 现在弹劾一个议事员很难吗? 只要有发起弹劾的提案, 然后三人联署就可以开始投票, 15天内投票结束, 你指的是弹劾本身难? 还是弹劾成功很难? 还是弹劾失败很难?  议事员被弹劾的既有失败的也有成功的,但是基本上还没有很多抱怨发起弹劾很难的.

2. 这个已经解释过了, 现在的规则就是这样, 当然欢迎大家一起讨论改进这个规则
作者: mk82    时间: 15-1-2012 16:45
原帖由 图兰朵 于 15/1/2012 14:29 发表
关于这位超级版主恶毒的影射,不知羞耻的言论,家园版还有很多,请议员们到外版聆听民间的诉求。我遇到不公,要投诉,要找几个议事员竟然求助无门。

女性管理员都羡慕嫉妒恨你, 男性管理员, 碰到那么风骚的女人开心都还来不及呢,  出面处理了以后就没人调情了。 所以你也就知难而退吧。
作者: 12qw    时间: 15-1-2012 16:56
原帖由 mk82 于 15-1-2012 16:45 发表

女性管理员都羡慕嫉妒恨你, 男性管理员, 碰到那么风骚的女人开心都还来不及呢,  出面处理了以后就没人调情了。 所以你也就知难而退吧。


恩,内版的小睡衣氛围,需要好好维护、发扬光大
作者: coredump    时间: 15-1-2012 17:11
你看, 我说了吧, 都半斤八两, 语言文化都掌握的那是一个博大精深.  现有的规则, 那是hold不住众位神仙的, 不管是哪个门派, 都够喝一壶的. 违规大辞典的做法已经濒临崩溃, 我会尝试推动一些规则的调整, 如果再无效, 大家干脆全体投票一次,是不是就丛林规则真的就是大家想要的.  唉
作者: mk82    时间: 15-1-2012 17:31
原帖由 coredump 于 15/1/2012 17:11 发表
你看, 我说了吧, 都半斤八两, 语言文化都掌握的那是一个博大精深.  现有的规则, 那是hold不住众位神仙的, 不管是哪个门派, 都够喝一壶的. 违规大辞典的做法已经濒临崩溃, 我会尝试推动一些规则的调整, 如果再无效, 大 ...

丛林法则,你老兄也做不了主啊. 投票也有人数的问题,青山肯定反对.他的小兄弟也肯定反对.  人家到时候扯个基本法出来, 你还是没用. 当法和民意违背的时候总有一帮人扯着基本法的底裤不肯脱,  可人家是当官的,说话有分量,说不脱就不能脱.
作者: coredump    时间: 15-1-2012 18:11
原帖由 mk82 于 15-1-2012 16:31 发表

丛林法则,你老兄也做不了主啊. 投票也有人数的问题,青山肯定反对.他的小兄弟也肯定反对.  人家到时候扯个基本法出来, 你还是没用. 当法和民意违背的时候总有一帮人扯着基本法的底裤不肯脱,  可人家是当官的,说话有 ...

法是议事员推动的, 议事员会被定期重选, 只要你提议的呼声够, 你就可以争取到足够议事员, 如果你认为议事员全都变质了, 而且相应你的是大多数并且真的在意freeoz, 那么就主动动员大家去补选或者在大选时积极参选, 然后继续推动规则的改变.  规则不合理不是最可怕的, 因为是可以改变的, 也一直在改变, 你看只要是正儿八经的讨论, 哪一个提议没有被尊重? 可怕的是不满意规则不去改变它, 而是去丢掉整个规则, 那可就真的是连底裤也没有, 彻底丛林裸奔了.

书生意气? 可笑之极? 嫩? 幼稚? 雏? 不专业?  so what? 规则是可以改变的东西, 是有适应能力的, 哪里不合理就像这个帖子一样, 大家讨论, 谁的提议nb, 谁的提议幼稚, 都是提议, 提议人没有高贵和低贱的分别, 谁也不比谁更加专业, 谁也不比谁更业余, 最终大家自然有自己的选择, 关键就是 就看你是真在乎还是假在乎,  不是吗?
作者: coredump    时间: 15-1-2012 18:15
原帖由 mk82 于 15-1-2012 16:31 发表

丛林法则,你老兄也做不了主啊. 投票也有人数的问题,青山肯定反对.他的小兄弟也肯定反对.  人家到时候扯个基本法出来, 你还是没用. 当法和民意违背的时候总有一帮人扯着基本法的底裤不肯脱,  可人家是当官的,说话有 ...

比如你想推动这个丛林规则, 也很简单, 你就在freeoz不停宣传你的思想, 争取支持者, 然后选议事员时都去报名, 网友们觉得这个想法特别赞的话自然都去投你的票, 然后30个议事员中25个都是丛林党了, 那么说明大家的确好这口, 没什么, 开始提案吧, 取消一切纠纷处理, 大家可劲地掐, 谁不把对方往死里骂谁是孬种, 哇, 理想就这样实现了, 多简单.

当然如果呼声不够, 那也没办法, 你看宋楚瑜也明白这个道理, 下次再来嘛, 不要英雄气短, 还是有机会的
作者: mk82    时间: 15-1-2012 18:20
原帖由 coredump 于 15/1/2012 18:15 发表

当然如果呼声不够, 那也没办法, 你看宋楚瑜也明白这个道理, 下次再来嘛, 不要英雄气短, 还是有机会的

你们这帮人确实很喜欢玩政治啊, 小弟实在是甘拜下风,佩服佩服.

大家都是来游戏论坛的,没你们吃的那么饱.  论坛到现在人气煤矿日下
作者: coredump    时间: 15-1-2012 18:32
原帖由 mk82 于 15-1-2012 17:20 发表

你们这帮人确实很喜欢玩政治啊, 小弟实在是甘拜下风,佩服佩服.

大家都是来游戏论坛的,没你们吃的那么饱.  论坛到现在人气煤矿日下

就知道你这样说, 小傻样

游戏论坛也行啊, 咱们如果都游戏, 别扔砖头, 那不就和谐多了嘛,  论坛当然会慢慢好起来
不过这是不可能的, 小朋友一起玩抢lollipops还会哭鼻子呢, 大家都来游戏,  成熟的人都有自己鲜明的观点,也闹矛盾, 同样是很正常的, 小朋友哭鼻子, 可以找老佛爷哭诉, 至于宠哪个, 打哪个, 也就听天由命了, 怨不得别人, 不过我们这里要么都坐下来好好说话, 要么就狗撕羊皮一起吵架, 选哪个, 没有老佛爷的圣旨, 除了靠我们自己这点笨拙1,2,3,4, 还能指望什么呢, 你说
作者: 图兰朵    时间: 15-1-2012 19:06
对我来说,什么半斤八两啊?小五莫名其他妙多次攻击我,我有攻击过她一句吗?她和MK的矛盾为什么影射恶意诅咒我?就好象Viola 那个帖子,她骂查理,明明是她和查理的矛盾,结果牧马人跳出来辱骂我。这算什么事?

我从没攻击过任何人,却到处被泼脏水,我应该到哪里申诉?

是不是对管理人员可以不用道德法制约束?
作者: panada    时间: 15-1-2012 19:17
赞同老乞丐处理问题的态度,不要因为赞成而赞成,因为反对而反对。有句话我以前说过,现在两方更象在打群架,没章法没底线,有些更是纯粹的泄私愤,报私仇,搞垮拉倒。
作者: 嘟嘟宝贝    时间: 15-1-2012 19:48
原帖由 coredump 于 15-1-2012 18:11 发表

法是议事员推动的, 议事员会被定期重选, 只要你提议的呼声够, 你就可以争取到足够议事员, 如果你认为议事员全都变质了, 而且相应你的是大多数并且真的在意freeoz, 那么就主动动员大家去补选或者在大选时积极参选, 然后继续推动规则的改变.  规则不合理不是最可怕的, 因为是可以改变的, 也一直在改变, 你看只要是正儿八经的讨论, 哪一个提议没有被尊重? 可怕的是不满意规则不去改变它, 而是去丢掉整个规则, 那可就真的是连底裤也没有, 彻底丛林裸奔了.

书生意气? 可笑之极? 嫩? 幼稚? 雏? 不专业?  so what? 规则是可以改变的东西, 是有适应能力的, 哪里不合理就像这个帖子一样, 大家讨论, 谁的提议nb, 谁的提议幼稚, 都是提议, 提议人没有高贵和低贱的分别, 谁也不比谁更加专业, 谁也不比谁更业余, 最终大家自然有自己的选择, 关键就是 就看你是真在乎还是假在乎,  不是吗?

现在下真在乎还是假在乎的结论还太早,只有等议事院补选或重选开始才看得出,如果补选开始,一部分想推动规则变得更合理的人会积极参与,另一部分只想拍砖的人也会静观其变,如果到年底重选议事员,砖头党早就做鸟兽散,一切照旧。所以关键还是现任议事员如何选择,是开门让不同的声音进来,用手中的票推动规则的改变,还是闭户继续走自己的路,让砖头继续飞。
作者: Maobama    时间: 15-1-2012 19:58
标题: 回复 #48 图兰朵 的帖子
公道也只在人心了,放宽心吧,也许她们也是迫不得已。
作者: 老林    时间: 18-1-2012 22:25
原帖由 yacon 于 15-1-2012 01:25 发表



作为议事员,真不知道你是没读过基本法呢还是在这里故意误导大家。按现行基本法,你说说网友到底有没有机会在年底‘不选它’?


那是议事员常常缺编的情况下,不得已而为之,如果以后参选人数足够多,可以考虑提案修改基本法,不允许议事员报名即连任。
作者: 老林    时间: 18-1-2012 22:29
比如满员30人,如果报名45人以上,我觉得可以考虑废除那一条规定。
作者: Fernando    时间: 19-1-2012 12:44
原帖由 老林 于 15-1-2012 01:11 发表


不是有去无回,觉得他不合适,今年年底重新选举的时候可以不选他。话说回来,你觉得他不合适,不一定别人也觉得他不合适。

其实我觉得他挺合适的。有他在,能继续让有才华的版主走人,剩下的不是搞政治的,就是拍砖的,一切照旧。他不在,就没freeoz特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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