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帖由 BLK 于 14-1-2012 22:42 发表
俺不是很懂法律,但是印象里议事员资格是由广大网友投票决定的,不是由议事院的议事员们决定的。
既然是民选的,是否也应该同样由选民来决定资格是否依然有效?至少选民们应该有发言的权利吧,俺好像原来是选民, ...
原帖由 BLK 于 14-1-2012 23:38 发表
那个投票贴确实是绝大部分都是网友发言,但是俺确实没法在那里发言。那就只能说当初选举时的门槛和现在讨论弹劾的门槛不一样高啊,这样对不对俺不好说,应该有利有弊吧,至少现在失去了代表俺这种类型网友呼声的意义。
如果要俺提个建议,现在弹劾的程序其实基本挺合理的,由议事员联署提案可以避免出现过多争端。唯一需要调整的是还权利于民,让广大选民网友投票决定,设置和当初选举时一样的门槛和时间段,这个标准和定义不是现成的而且很清楚吗?


原帖由 12qw 于 15-1-2012 00:07 发表
他自己可以投票来赞成和反对,不是很奇怪吗???——正象LZ所说的那样,应该还权利给网友才对啊。
其次,中立起见,如果牧马人算个男人,他应该主动弃权才对。

原帖由 coredump 于 15-1-2012 00:52 发表
1年选举一次议事员已经被大家讥讽和叫苦不迭了, 对议事员的争议也让全部网友公投, 大家什么事基本上都不用干了. 而且, 因为干议事员这个差事, 就是专门对各种敏感和棘手的话题发表意见用的, 会产生不满和弹劾的情 ...
4.6.2, FreeOZ实行议事员在规定时间里若成功办理重新登记手续就可直接成为下一届议事员的重新登记制度。每位经过选举当选的议事员只有连续两次这样的机会。两次机会后,若欲继续担任议事员,或错过了重新登记时间的,就要重新报名参选。办理重新登记手续的议事员必须满足4.5.1里除第12条规定外的议事员申请资格条件,否则就不具备有办理重新登记手续的资格。
每年的11月15日零时至11月19日24时为议事员办理重新登记手续的时间。议事员在建设家园版议事员登记专贴里回贴说明愿意继续担任议事员即可视为成功办理登记手续。凡是成功办理重新登记手续的议事员,均直接成为下一届的议事员。
成功办理登记手续的议事员,按照其在上一届议事院里的排名顺序重新排列。
原帖由 BLK 于 15-1-2012 00:23 发表
那个“1年选举一次议事员已经被大家讥讽和叫苦不迭了。。。。。”的说法和弹劾程序是两个概念,选举的频率所带来的问题不应该和弹劾程序的讨论混在一起的,你这个说法有点跑题的嫌疑哦。
而且,有个成语叫”因 ...
原帖由 12qw 于 15-1-2012 01:07 发表
他自己可以投票来赞成和反对,不是很奇怪吗???——正象LZ所说的那样,应该还权利给网友才对啊。
其次,中立起见,如果牧马人算个男人,他应该主动弃权才对。
原帖由 12qw 于 15-1-2012 01:36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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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林 威望 +1 你太搞笑了! 15-1-2012 01:11
老林,你觉得我哪里说的不对吗,请指出来。
我觉得你已经失去了最基本的判断是非的能力。


原帖由 值班秘书 于 15-1-2012 02:22 发表
1,在5天时间内,至少有20名当初投赞同票的普通网友联署,弹劾议事员提案成立;
2,弹劾议事员的提案不是交由议事院投票,而是交由当初投该名议事员赞同票的网友投票;
3,在10天时间内,若有超过当初投赞同票总数一半的赞同票同意弹劾,那么弹劾提案才通过。
这里有三点值得注意:
1,只有当初投赞同票的网友才可以在弹劾议事员的提案中投票,就是说当初没有投赞同票的网友没有资格在弹劾提案中投票。
2,在当初投赞同票的总人数中,若有一半的人赞同弹劾,弹劾议事员的提案才通过,弃权票和缺席投票都计作反对票。
3,不知道系统能否只针对投赞同票的网友设置投票,对其他网友设置成不能投票,这个需要技术员来确认。
原帖由 coredump 于 15-1-2012 02:46 发表
这是个很好的idea
不过现在论坛不支持设置这么复杂的投票规则, 只能放开投票, 列出赞同票的网友, 然后只统计符合条件的票好了.
议事员现在投票不是很踊跃, 也就几百票, 虽然繁琐, 也算人工操作可以承受, 如果那天好几千来投票就要晕菜了.
希望这样的事还是少发生几次
原帖由 值班秘书 于 15-1-2012 02:22 发表
理解你的这个观点。
经你这一提醒,我想到了一个解决方案,看是否可以解决这个问题。
我们知道每个议事员的当选都是由符合一定资格的普通网友投票选出来的。
假如在议事员任期内,若认为该议事员不称职, ...
原帖由 wuyeqw 于 14-1-2012 20:41 发表
MK你就这点承受力啊。。。
可见被你惊为天人的也不是啥入流的货色~~~
想当年我私下诱拐过18岁的小儿郎
当众大骂过80岁的老色狼
那可谓是快哉啊!
所以,现在只能很惋惜的告诉你,你被偶鄙视咧~
另请转告茶里蝈蝈,额向塌~
还有麻烦你跟茶里蝈蝈解释一下,对于男女关系,俺绝对是持证上岗的好榜样!
至于18+的问题,额想,去问比额年轻就持证上岗滴,应该更加经验丰富吧~
PS,额是2010年初结婚滴,当年早已过了第二个本命年迈入剩女行列
貌似这个论坛主张结婚要趁早的也没几个人,估计辨识度较高
特友情提示一下,你提前可以为人家准备一份第二个本命年礼物,万一2012真世界末日了,那口年的小少妇就过不了第二个本命年了
写道这里,请允许俺汗颜一个,那么老才嫁出去,所以大家期待的情节可能都木有一个小妹妹那么丰富。。。
面壁去鸟~~~
原帖由 12qw 于 15-1-2012 14:54 发表
我说这个话的意思,不是别的,就是说:
1,弹劾一个议事员,应该很简单的事情,怎么到了freeoz,比弹劾克林顿还难???
2,被弹劾人居然可以自己投票(他投反对票),这不是哗天下之大稽吗?


原帖由 coredump 于 15/1/2012 17:11 发表
你看, 我说了吧, 都半斤八两, 语言文化都掌握的那是一个博大精深. 现有的规则, 那是hold不住众位神仙的, 不管是哪个门派, 都够喝一壶的. 违规大辞典的做法已经濒临崩溃, 我会尝试推动一些规则的调整, 如果再无效, 大 ...
原帖由 mk82 于 15-1-2012 16:31 发表
丛林法则,你老兄也做不了主啊. 投票也有人数的问题,青山肯定反对.他的小兄弟也肯定反对. 人家到时候扯个基本法出来, 你还是没用. 当法和民意违背的时候总有一帮人扯着基本法的底裤不肯脱, 可人家是当官的,说话有 ...
原帖由 mk82 于 15-1-2012 16:31 发表
丛林法则,你老兄也做不了主啊. 投票也有人数的问题,青山肯定反对.他的小兄弟也肯定反对. 人家到时候扯个基本法出来, 你还是没用. 当法和民意违背的时候总有一帮人扯着基本法的底裤不肯脱, 可人家是当官的,说话有 ...


原帖由 coredump 于 15-1-2012 18:11 发表
法是议事员推动的, 议事员会被定期重选, 只要你提议的呼声够, 你就可以争取到足够议事员, 如果你认为议事员全都变质了, 而且相应你的是大多数并且真的在意freeoz, 那么就主动动员大家去补选或者在大选时积极参选, 然后继续推动规则的改变. 规则不合理不是最可怕的, 因为是可以改变的, 也一直在改变, 你看只要是正儿八经的讨论, 哪一个提议没有被尊重? 可怕的是不满意规则不去改变它, 而是去丢掉整个规则, 那可就真的是连底裤也没有, 彻底丛林裸奔了.
书生意气? 可笑之极? 嫩? 幼稚? 雏? 不专业? so what? 规则是可以改变的东西, 是有适应能力的, 哪里不合理就像这个帖子一样, 大家讨论, 谁的提议nb, 谁的提议幼稚, 都是提议, 提议人没有高贵和低贱的分别, 谁也不比谁更加专业, 谁也不比谁更业余, 最终大家自然有自己的选择, 关键就是 就看你是真在乎还是假在乎, 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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